April 16, 2008

故事之一

在現在的這個環境裡,
我並不喜歡特別與人談論有關感情的觀念;
偶然地,恰巧聽到有同袍在闡釋著他的概念:

「從以前到現在,我談過了七次的戀愛,
我想說裡面有六次,都是我付出得比對方來得多...」


聽起來真令人感動...吧。


我沒這麼幸運談過這麼多次戀愛,
但是我想我曾經也是有過會因此為傲的日子,
感覺對方付我十分,我就要好好珍惜,
為對方付出二十分。


不過說真的這樣子,就像綜藝節目上那個「我比較愛你」一樣了。

這是個雙方列舉自己為對方做了哪一點,
比較我比較愛對方的一個節目。


本質上呢,我該同情一下我這位同袍,
畢竟也許在他的世界中,幾乎都是他付出比較多;
但是假設那個七場戀愛中唯一一個付出比他多的女孩,
卻又偏巧是談了八次戀愛卻場場都付出比對方多的女孩呢?


在這條路上,比較,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當然,愛情必須兼具許多極端才能好好存活,
兼具有獨立與依賴,自私與無私,付出與要求,等等等...

在很多種時間點,很多種成長點,
每個人的領悟是不盡相同的,
當今天在體認到「我付出的比對方多」的那個當下,
老實說已經是問題的發生了。


用淺一點的說法來說,
如果付出真的可以量化,
那麼總是會有一方會比另一方多,
那麼你是要用「付出比較多」來維持自己道德觀上的驕傲嗎?

再者,
付出真的可以量化嗎?
有的時候窮人的100元意義大於富豪的1000000元,
那請問標準該定在哪裡呢?


也許有的時候,
學會珍惜比學會付出還要來得重要。

更也許,
因為珍惜所以才付出,
這是個不該被劃分出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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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April 17, 2008 03:00 AM comment
  • 2樓

    2樓頸推

    品客吃飯去
    gogogo

  • rtrt at April 26, 2008 08:10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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