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0, 2013

商業登記與營業豋記

商業登記與營業豋記申請商業登記 商業登記與營業豋記 我自己是從事攝影的兼差型式, 每個月收入平均4萬元左右, 請問這樣的收入需要去申請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嗎?如果要申請,我是否可以將地點設立在我親戚的家中呢?由於我並不需要開發票, 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申請那種每個月固定繳交800給國稅局的那種就好了呢?商業登記與營業登記需要去哪邊辦理呢?先謝謝各位大大幫忙了
您好:一、每個月收入平均4萬元左右, 請問這樣的收入需要去申請商業登記或營業登記嗎?ANS:依您的營業性質屬勞務業,月營業額如達4萬元以上,依法需向當地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商業登記」完成之後,再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

二、如果要申請,我是否可以將地點設立在我親戚的家中呢?ANS:可以,只是要有租賃關係,登記時需提供租賃契約書影本或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有些國稅局稅務員會張制需提供租賃契約書影本。

三、由於我並不需要開發票, 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申請那種每個月固定繳交800給國稅局的那種就好了呢?ANS:只要是營業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平均營業額未達20萬元者,都可申請以小規模營業人資格,免用統一發票,但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必須由國稅局稅務員認定。

要特別說明的是,小規模營業人所需繳納的稅金不一定是每月800元,要看國稅局稅務員核定的結果,大致上會落在400元~2000元之間,每一季繳一次。

四、商業登記與營業登記需要去哪邊辦理呢?ANS:誠如第一點所說,商業登記須向縣市政府商業科(課)、營業登記則須向當地國稅局申請。

有些縣市政府有代收營業登記的文件,也就是在送商業登記的文件時,可順便將營業登記的資料請縣市政府代收。

參考資料 台中的會計師事務所http://tw.myblog.yahoo.com/ericyang0923
向當地政府-商業課申請『商業登記』,向戶籍國稅稽徵所-營業課申請『營業登記』;申請地址最好在『一樓』,到戶籍國稅稽徵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平均三個月固定繳三仟元左右,概估全部費用在【壹萬元】除了『商業登記與營業登記』外,會強制要求加入工會。

提供個人實辦經驗參考,祝福大家平安。


您好  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依營業稅第一條規定是必須申請營業登記的。

辦理商業登記及營業登記請參考下方的申請步驟。

依您所述申請登記的地址非直系親屬所有、所以在申請營業登記時、必須檢附租賃契約影本。

就算有無償借用的公證書、國稅局仍得核定房屋所有權人租賃收入。

免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是由國稅局核定其每月營業額、三個月寄發一次營業稅繳款書、為三個月核定營業額的1%為營業稅。

取得的進項憑證也可扣抵核定的營業稅、必須在核定前申報進項扣抵、以進項稅額的10%為扣抵稅額。

另外尚有營利所得必須合併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登記地址為租賃情況、必須於隔年一月底申報扣免繳憑單。

該登記營業地址、房屋稅及地價稅會增加營業用部份核定稅額。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 條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第 28 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2011/8/5-網拍賣家如何辦理營業登記若賣家經營初期,銷售貨物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可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惟一旦銷售額超過上述標準,應即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稅款,否則一經查獲將依法補稅處罰。

摘錄自 http://tw.myblog.yahoo.com/chenyu-0720/article?mid=4367 小規模營利事業資本主,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記得申報「營利所得」,該營利所得可利用每3個月查定課徵之核定稅額繳款書備註欄銷售額加總,得出全年銷售額後,乘以當年度該行業代號營利事業擴大書面審核之純益率(通常為6﹪),即為應申報之營利所得。

申請商業登記及營業登記的步驟如下:申請商業登記(所在地縣政府或直轄市政府)及營業登記程序(所在地國稅局):    商業登記法第二條 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一步:申請商號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三條 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者,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三百元。

第二步:取得預查核准表後、刻商號章。

第三步:準備資料齊全後、填寫商號設立登記表格送所在地縣政府或直轄市政府辦理。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四條 申請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設立及變更登記,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五條 申請書、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屬於合夥組織者,並應檢具合夥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合夥契約書、資本額證明文件、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狀,所有權人非商業負責人或合夥人者,應附具所有權人同意書。

建物所有權狀得以建物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其他得證明建物所有權人之文件代之;所有權人同意書得以商業與所有權人簽訂之租賃契約,或載明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之商業負責人與所有權人簽訂租賃契約代之。

(98年4月13日廢證)    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五條 商業之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二十五萬元者,免附資本額證明文件。

第四步:取得商號設立登記核准文後、向國稅局駐所在地縣政府或直轄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

    申請書、商業核准公文影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租賃契約影本、房屋稅單影本。

第五步:取得國稅局核准文、向國稅局說明是使請領統一發票使用。

以上說明資料、供您參考、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若尚有不明之處、煩請您補充疑問(使用意見來補充)、再行回答。

(還請別以亂檢舉方式、強制刪除回答、如需刪除回答請通知一聲)


rt33ds at 無名小站 at 02:34 AM post | Reply(1) | Trackback(0)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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