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偷情 軍職男女遭訴
台北巿一名王姓軍官遭妻子指控,與已婚的朱姓女同事於民國97年起發生婚外情,並上汽車旅館慶生偷情。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妨害家庭罪嫌將王男、朱女起訴。
檢方表示,46歲的王男與42歲的朱女是軍中同事,均明知對方已婚,王男於97年5月間,以幫朱女慶生為由,2人外出用餐後,前往新北巿土城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起訴書指出,王男妻子發覺丈夫經常早出晚歸,經調閱丈夫通聯紀錄發現,他與朱女通話頻繁;並於今年4月9日以電話錄音方式追問他,是否帶朱女到汽車旅館做愛時,王男答稱「是啊」、「都是我主動的」、「我承認對不起你」等語;王男妻子控告丈夫與朱女涉犯妨害家庭罪。
檢警偵辦期間,王男矢口否認,辯稱「與對方通話頻繁是因互相心儀、無話不談。」他知道太太在4月9日有電話錄音,因怕她向軍中單位投訴而影響朱女工作,才配合承認有與朱女偷情;朱女到案則表示,只有精神外遇。
起訴書指出,朱女丈夫於今年4月4日以電話錄音方式追問妻子,是否與王男發生婚外情?朱女未反駁,並答稱「我做錯了,我不應該在跟你還有婚約關係的時候,去跟別人」等語。檢察官經查,朱女曾發簡訊給女兒表示「我是這樣的人,妳還要跟我嗎?」等語;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妨害家庭罪嫌將王男、朱女提起公訴。
一項給人紀律森嚴印象的軍警,最近爆出相當多不堪的醜聞。感情這種事很難說,非常有可能說變就變,但是如果敢做就應該勇敢去面對,保護自己的婚外情呀!幹嘛像隻鴕鳥一樣!?只敢虛張聲勢,不敢面對。
之前堂姊夫也是這樣,明明就是自己錯在先,當堂姐跟他對簿公堂時,還反過來說是堂姊讓他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在愛情的路上,付出多的那一個永遠都被人吃死死的,堂姐雖然有請徵信社徵信社協助,到最後一刻徵信社詢問抓姦意願時,堂姐鬆手了,他選擇和姊夫坐下來談,他帶著這些日子掌握的證據和姊夫談判。
我覺得一方面是姐姐真的很愛姐夫,再來是因為徵信社那裡也不斷的詢問姐姐抓姦的決心,我相當不認同姐夫的做法,但是對於徵信團隊勸合不勸離的行為,以及理性的開導,感到大大的佩服。當初一定是相愛才會決定一起走,現在問題產生就應該一起去面對,不然分了手、離了婚而不去尋找問題點,將來也只是不斷的循環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