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 Bon Jovi 哈哈 帥哥喔
Jon的故事
小檔案:
Jon bon jovi : Bon Jovi的主唱兼吉它
原名:John Francis Bongiovi 暱稱:Jon, Johnny
生日:1962年3月2日
家庭簡介:父親是意大利移民,曾是職業歌手(!!!)後來轉行當理髮師,開了一理髮店.母親在花店工作,後來擁有自己的花店.她還曾是花花公子雜誌女郎(!!!).Jon還有兩個弟弟.
妻子Dorothea Hurley,他們在1989年4月29日結婚.現在擁有4個孩子(一個女孩,三個男孩)
身高: 5'10"(約1.78米)
生活習慣:他每天都出去工作,以前常在早上6點就出門.後來要親自送孩子上學,更是忙得不亦樂乎,乾脆把錄音室搬到家裡,就可以不用到處亂跑了.
1994年他拍"Moonlight and Valentino"這部電影時為了劇情需要開始抽煙,後來戒了.不過1996年拍"The Leading Man"時他又重新抽上了煙,一直到現在.
喜歡的食物:意大利菜和壽司 喜歡的飲品:白葡萄酒和咖啡
喜歡的顏色:黑色
喜歡的運動:跑步
業餘愛好:電影(最喜歡的電影是《教父》)、漫畫、美式橄欖球(他現在是一支球隊的老闆)、收集汽車
紋身:左臂是超人標誌(在錄《Slippery When Wet》時紋的)、右臂是牛頭骨(錄《New Jersey》時紋的)、腳踝上還紋有一圈花紋
最喜歡的樂隊: Southside Johnny. 最喜歡的歌手:Bruce Springsteen
對自己的概括:Introspective(善於內省), hopeful(滿懷希望), active(有活力), loyal(忠誠).
以下是Jon的故事
一、 一個讓人頭疼的學生
和大多數搖滾歌手一樣,Jon在學校裡是個讓人頭疼的學生.
在小學五年級時Jon被學校開除.起因是這樣的:他同班的一個小女孩十分迷戀他,經常從背後扯他頭髮。Jon並不喜歡那樣,有一天在閱覽裡他問他的朋友要怎麼辦,他朋友說:「如果她敢那樣對我,我會給她一巴掌。」那個女孩又來了, Jon果然那樣做了。結果……下場很悲慘。哈哈
中學時Jon被父母送進了一個全是男孩的天主教學校,他在那裡整天做著成為搖滾巨星的白日夢。結果沒有通過數學和英語,被迫在高二那年轉學了。
在中學剩下的日子裡,Jon整日忙於組樂隊。17歲生日那天,Jon第一次在酒吧演出(他在酒吧緊急出口的門囗演出,因為法定的允許進入酒吧的年齡是18歲,如果有警察檢查,他可以馬上溜掉)。
整個學生時代他並沒有把心思花在學業上。後來在《Save the World》這首歌裡他寫到:「I never went to college, I don't have a degree。 Let's say I went to night school, I learned all I know on the streets」(我從沒上過大學,也沒有學位。只能說我上的是夜校,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在街頭學到)。Jon曾說過酒吧就是他的大學,那裡使他瞭解了他在學校裡永遠學不到的東西。對他來說,的確如此。
二、遇到真愛
在高中的最後一個月裡,Jon和Dorothea相遇了。那時Dorothea愛好攝影,而Jon有一張漂亮面孔,於是Dorothea就給他拍了一張照片。一天下課後,Jon正和另一個女孩說話,這時
Dorothea走過來把那張相片塞給了他。Jon瞟了一眼相片,然後凝視著跑開的Dorothea的背影……那天,他墜入了愛河。儘管這段愛情有很多波折(高中畢業後Jon去了紐約,在那裡他有過許多女朋友,並且和一好萊塢女星有過長達五年的緋聞),但最終Jon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1989年他和Dorothea結婚了,擁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
三、夢想成真
14歲時Jon彈起了吉它,他最初的目的是為了結識女孩。但當他聽到Southside Johnny和Bruce Springsteen的音樂後,他明白自己想要幹什麼了。此後,他一真在為自己的夢想而努力。
高中畢業後,Jon去了紐約在他堂兄的錄音室裡打雜,同時跟隨幾個很有名氣的老師學習聲樂技巧。錄音室的工作十分辛苦(Jon說他曾因拖地累得躺在地上),並且薪水很少(每週50塊錢)。但Jon可以在工作之餘學習作曲,並且最終得到了錄製自己的歌的機會~就是那首
《Runaway》。在Jon的努力下,這首歌得以在當地電台播出,並且獲得了巨大成功。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開始來敲Jon的門了。
作者: 61.159.192.* 2004-10-25 16:41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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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復:Jon Bon Jovi的故事,想瞭解他的看一下
於是,Jon召集了樂隊成員組成了樂隊(最初的吉它手是Dave Sabo(之後Skid Row的吉它手),後來Richie Sambora毛遂自薦,Jon選擇了Richie)。樂隊最初的名字是The Wild Ones.
起初,唱片公司只想和Jon簽個人合同,但Jon堅持要求要一份整個樂隊的合同。唱片公司妥協了,不過老闆要求Jon把名字改成更英式化的Jon Bon Jovi,而樂隊則要以他的名字Bon Jovi命名,Bon Jovi就此誕生,開始了一段傳奇。
在《BON JOVI》(1984) 和《78000 FAHRENHEIT》 (1985)這兩張專輯後,真正帶給Bon Jovi巨大成功的是《SLIPPERY WHEN WET》 (1986),這張專輯一發行銷量就突破了一千萬張,
Jon成了真正的搖滾巨星。不過Jon自己並不很喜歡這張專輯,認為製作太匆忙了,沒有創造力。關於這張專輯的封面有一個有趣的小插曲:Jon不喜歡唱片公司原先設計的封面,決定重新做。但是時間很緊迫了,在離最後期限只有6個小時的時候,Jon突發奇想,他抓起一個噴壺,把一個黑色塑料袋噴濕,然後用手指在上面寫上「Slippery When Wet」,說:「這就是封面了……它在架子上不會很顯眼,但就讓音樂來說話吧。」這就是我們後來看到的專輯封面了。
1987年在MTV 的頒獎典禮上,Jon和Richie開創了不插電的演唱形式,讓人們大為驚異。
之後的《NEW JERSEY》 (1988)同樣獲得了巨大成功,Bon Jovi成為那個年代最有影響力的樂隊,也是這兩張專輯真正奠定了他們在搖滾樂界的地位。
這兩張專輯的成功也讓Jon有了回報家人的機會,他一口氣買了四套房子。一套留給自己和新婚妻子,一套給他的父母,另兩套分別給他的兩個弟弟。「我們是有著意大利血統的美國人,因此我們家人之間關係很緊密。所以我要與我關心的人分享我的成功。」 Jon說。
四、Keep The Faith:找回人生和音樂的意義
《Keep The Faith》也許並不是Bon Jovi最成功的一張專輯,但對於Jon來說這張專輯卻具有非凡的意義。
話要從頭說起。在獲得巨大成功之後,漫長的巡迴演出讓樂隊成員筋疲力盡,Jon決定讓樂隊休息一段時間,樂隊成員各自回家享受家庭的溫暖。
在這段休息期內,Jon為電影《Young Guns II》作了一張電影原聲音樂唱片《Blaze of Glory》(1990),這張唱片也可以看作是Jon的個人專輯,因為這張唱片從詞曲到製作全都由Jon一手包辦,充分展示了他的才華。這張專輯帶給Jon個人很多榮譽,他獲得當年奧斯卡最佳電影原創音樂的提名,並且獲得了當年金球獎最佳電影原創歌曲獎,這是Jon自己也沒有料到的。但是Jon並沒有因此而高興,他開始懷疑自己:"我覺得自己竟變得如此淺薄,因為我唯一知道的一件事就是寫歌、巡演。"
1990到1992年對Jon來說是他人生最低潮的時期。他懷疑自己已沒有了創造力,他失去了創作的激情。在加州的陽光下,他整日喝酒,痛苦不堪。他是如此混亂,發現他曾摯愛的一切似乎都失去了原本的意義。他稱那段時間為「灰色夏天」。值得慶幸的是,他最終重新掌握了自己的生活。
重新歸來的Jon作出了一個重大的讓所有人吃驚的決定:他要炒掉他的經理人、代理商、律師,如他宣稱的一樣:「我要重新掌控一切。」 Jon說服Richie(顯然是極不情願地)支持了他的決定。Jon把所有的掌控權置於自己手中後,他有了自己發揮的空間。Jon已不再是從前《SLIPPERY WHEN WET》和《NEW JERSEY》時期的自己了,他要做一些改變。他剪掉了自己的一頭標誌性的長髮(這甚至成了CNN當時報道的新聞),他也拋掉了那些繁瑣華麗的重金屬裝飾,宣稱:「不要矯飾,只要音樂。」在這樣的背景下,《Keep The Faith》成為標誌Bon Jovi轉型的一張專輯,Jon十分看重這張專輯,他要走自己想要的音樂路線,不同於以往的《SLIPPERY WHEN WET》和《NEW JERSEY》。
在製作這張專輯之前,Jon花了三周時間隱姓埋名,騎著摩托遊歷了一番美國未開墾地。這次旅行讓他很快樂:「當你從早晨7點起來後就一直騎行直到晚上7點,這真讓人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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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復:Jon Bon Jovi的故事,想瞭解他的看一下
這張專輯裡的許多歌背後都有Jon自己的小故事:
《Dry Count》y:一天Jon旅行到新墨西哥州的某處,他十分口渴,就去了公路邊的服務區要水喝,在那裡他遇到一個老頭請他一起穿越邊界去玩飛鏢,他於是就去了,玩了一個通宵。第二天早晨他寫下了這首悲涼的長篇敘事詩:《Dry County》
《Bed of Roses》:這首著名的歌曲是Jon在喝了一整瓶伏特加後,回到旅館房間寫下的。有歌迷問他是否有歌是為他的妻子而寫,他說了這首歌
總之《Keep The Faith》中傾注了Jon很多心血,這張專輯中有6首歌的詞曲是Jon自己包辦的,儼然成了他的半張個人專輯。從中也可以看出Jon迫切地想要主動改變樂隊的風格:從重金屬到主流搖滾。這張專輯也獲得了成功,標誌著Bon Jovi在90年代的成功轉型,也意味著Jon所作出的有些冒險的大膽改變是值得的。在《Keep The Faith》中他找回了屬於自己的人生和音樂。
五、兩段恩怨
Jon的音樂生涯中有兩段恩怨很值得回味:
1、與Skid Row(窮街)的恩怨
這要從Jon的高中時代說起,那時Jon在學校裡有一個形影不離的親如兄弟的密友,叫做Dave Sabo。他們有著共同的對搖滾樂的熱愛,他們之間曾有一個誓言:不論誰先成為了頂級的音樂家,他都要幫助另一個人也獲得成功。Jon先成名了,於是他履行了諾言,把Dave Sabo的樂隊介紹給了唱片公司,並且遨請他們和自己同台演出,大力推薦他們。幾年後,那只樂隊也成為了世界著名的樂隊,那就是Skid Row(Dave Sabo是Skid Row的吉它手,即Snake Sabo)
但是之後Jon和Skid Row之間出現了裂痕。起因是Skid Row和出版公司發生了糾紛,而那個出版公司是由Jon和Richie擁有的。Skid Row宣稱Jon和Richie欠了他們錢,後來為了息事寧人,Richie分了一部分收入給Skid Row。但是Jon至今未對此事做任何回應,他和
Skid Row的關係也變得尖銳起來。但是此後提到Skid Row時,Jon仍然是稱讚他們的才華。(Jon同樣也非常大度地讚賞過曾辱罵過他的Guns 'n Roses)。只是不知如今Jon和Dave Sabo是否還能如從前一樣像兄弟般親密?
2、Alec的離隊
在1994年出了紀念Bon Jovi成立10週年的精選集《crossroads》後,貝司手Alec John Such決定離隊。那時關於他的離隊有很多謠言,一次採訪時Alec如大家推測的那樣說:「我受夠了Jon,他太自大了。他認為我是一個沒用的貝司手,他不喜歡我彈的每一個音符……」
在大多數正式場台,Jon對於此事的解釋都是說Alec需要一些空閒的時間留給家庭和做別的事情,所以不再留在樂隊。但在一次與歌迷的在線訪談時jon說:「很明顯我們漸漸分離,Alec有不同的要優先考慮的東西,這導致了這個結果。以那種方式繼續下去對樂隊來說並不公平。」
之後,Jon多次表示了對Alec的想念,他說:「Alec是個很好的人,他如此真誠,他是那種可以為朋友擋子彈的人。」(Alec 曾說過他願意為Jon說謊,為Jon做任何事)。
1995年接受訪問時Jon說:「要與一個曾與你一起分享生命的人分別是如此困難。我仍然不時地與Alec聯繫,他看起來很快樂地做著他真正想做的事情(經營一家摩托商店)。我相信我們的決定是對的。」
為了紀念Alec ,Jon一直把正式成員的位置保留給他。如Jon所說:「我們的樂隊就像一個家庭,你不可能替換家庭成員。」「我仍如此強烈地感受到Alec的存在,他曾經的位置不可能被輕易地填補。」後來Hugh McDonald成為Bon Jovi的固定的貝司手,但真正的那個正式成員的位置卻一直空缺,那是為Alec所保留的。
六、從男孩到男人的歷程
之後Bon Jovi的幾張專輯大家都很熟悉,不需過多地介紹。這幾張專輯也見證了Jon逐漸走向成熟的過程。
1、《These Days》(1995)
經歷了Alec離隊等種種風波之後,Jon思考了關於這支樂隊的很多東西。「我最初組樂隊的原因之一是我想要擁有可以一起分享快樂和悲哀的朋友,我想要感受友誼,一起哭泣、歡笑。但是你如果長時間一直做某事的話,時間會讓你忘掉那件事的意義。實際上有一段時間我的夢想被污染了。但是當做《These Days》時,我感覺又回到了最初的目的。我思考了每一件事——這個搖滾樂隊的喜悅和樂趣——這些都在新專輯《These Days》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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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復:Jon Bon Jovi的故事,想瞭解他的看一下
同時,變得成熟了的Jon也更深地思考了關於人生和社會的問題:「我幾乎每天都會想:『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所有這些美好的事都發生在我身上?』,當你走過一個無家可歸的人身旁或者看到一個昨晚沒吃飯的孩子時。不由得懷疑這個上帝,什麼出錯了,難道他不在57號大街工作嗎?」這張專輯中的《Hey God》和《These days》都表達了這樣的思考,顯示出悲天憫人的情懷。
這張帶有些悲傷情懷的成人化的專輯向歌迷們宣告:Bon Jovi已不再是從前那些青澀狂野的少年了。
2、《Destination Anywhere》(1997)
《These Days》之後,Jon決定讓樂隊暫時休息,給樂隊成員們一些各自發展的空間。在這段時間Jon接拍了幾部電影,在拍電影的間隙Jon出了這張叫《Destination Anywhere》的專輯。這張專輯明顯地不同於以往的Bon Jovi的風格,Jon用一種更深沉、內斂的方式表達了他在35歲時的心情。他說他不會再像20幾歲時那樣寫些「You Give Love a Bad Name」或者「Never Say Goodbye」之類的表達18歲少年的情感的歌了。現在的他已不是當年的那個
Jon Bon Jov了。
這張穩重、內斂的專輯在美國並不受歡迎。Jon曾悲哀地說在美國人們不理解他的歌詞:「沒人理解「Chelsea」(《Midnight In Chelsea》)的意思,我試圖解釋那是英國的一個地方,但沒人理睬。」但在歐洲和亞洲,這張專輯卻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在英國,Jon憑借這張專輯獲得了當年的最佳男歌手獎。Jon自己並不很在意專輯成功與否,音樂只是他表達自己的方式,特別是在這張個人專輯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深沉、穩重的男人。
3、《Crush》(2000)和《Bounce》(2002)
在沉寂了5年之後,Bon Jovi終於又以一個團體的形式回到了歌迷的視野之中。新一代的年輕歌迷通過這兩張專輯的兩首主打歌《It』s my life》和 《Everyday》重新認識了Bon Jovi。
Bon Jovi也成為了同時代唯一一支仍活躍在樂壇的流行金屬樂隊。
Jon大聲向歌迷宣佈他們已不再是Boy-band而是Man-band。20年的時間Bon Jovi伴著歌迷一起成長。Jon曾感慨地說:「你看那個前排的小女孩,她大概只有13、14歲,當年她的媽媽也許也像她一樣,站在前排聽我唱歌……我唱得太久了,整整兩代人的時間了……」這樣的話聽起來似乎有些滄桑,Jon或許有些疲憊了。他的生活的重心也不再完全放在音樂上,演戲、經營球隊、參加慈善活動和政治活動、享受家庭溫暖……如他所說:「現在是享受一下生活的時候了。」
但是他歌裡所宣揚的樂觀向上的精神和積極生活的態度卻從沒改變過,一直激勵著那些喜歡他的歌的想要認真生活的人們。對於Jon和他的歌迷來說,最重要的事情是好好熱愛生活,享受自己的生命在每一天。Jon故事仍在繼續……
七、尾聲
以上只是以Jon的音樂生涯為主,講述他的故事。再多的文字也難以包括一個人的全部。除了作為一個搖滾歌星之外,Jon只是一個普通的人,一個有著英俊帥氣臉龐的男人,一個叛逆而又孝順的兒子,一個忠誠的丈夫,一個忙碌而慈祥的父親,一個真誠的朋友……一個認真生話著的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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