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
話說,母親節這天,
從山上幫忙完之後,
就準備要開車載小俊佑回台中,
可是因為嘴哥用友情威脅我待在台北,
因此我暫時還不能回台中,
但是因為小俊佑好像很期待要跟我一起回台中,
又等了我一整天,
所以我決定,先把小俊佑載回台中,
再殺回來台北,夠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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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去的路上,
雖然遇到一點點迷路的小問題,
即使碰到一點點溝通的小鴻溝,
我們還是一起克服了困境,
順利的來到靜宜校門口,
接著,我就準備要繼續上路回台北了
回去之前,我想說買罐咖啡來提提神,
就當我拿出我壞掉的GUCCI皮包要付錢時,
我的一顆50塊逃離了他原本應該在的地方,往地上彈去,
正巧,剛好有人走進來,門開了,它跑了,
正巧,它向著水溝蓋的地方滾去,
我追出去,只看見它對我回眸一笑,
就頭也不回的跳下去了 .......
靠!連一點挽回的餘地都沒有,直接空心進去,
沒有碰到任何阻礙,你們知道那是要多完美的角度才能造就這種完美的路徑嗎?
我認了,但是我絕對不會想到這是種警示,
一個叫我不要回台北的徵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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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去的路上,沒車就是沒車,
二高的路就是大到靠盃,
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開到度辜,
但是我沒有,因為我有異於常人的精神力與專注力,
可畢竟我還是人,我還是會恍惚,
因此我把音樂開的很大聲 .........
就在國道3號北向110.3公里處,
我發覺後面有人在跟蹤我,
那台車好快,快到我有點不知所措,
它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的車頂居然會發亮,
我仔細看了一下,又仔細聽了一下 ........
那是警車
它在追我
[ 過來過來過來,行照駕照,你知道你剛剛開多快嗎? ]
[ ㄝ ... 不好意思,我沒有注意耶 ]
[ 130有了吧,開這麼快幹麻?你自己看一下你剛開多快 ]
嗶-------!
[ 這張拿去,這張簽名,5天之後,15天以內到郵局或監理站繳錢 ]
違規事實: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1項1款
行速139公里,速限110公里,超速29公里,測距335公尺
我發誓,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超速,
只是真的,沒有車,路又大條的時候
真的不知道自己在開什麼 ...............
THE END
MOOD disappointed
1樓
1樓搶頭香
沒關希臘
習慣了
上次都160了
這次才139沒啥咪麻@@"
掯ˋˋ
3500耶
這可不是個小數目
2樓
2樓頸推
對阿對阿上次快180 開張單而已總要第一次咩
...............
3樓
3樓坐沙發
見紅大吉,大吉大利~!
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