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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8, 2007

此刻,面對真實的自己,我會更勇於追求堅持對的事

此刻,面對真實的自己,我會更勇於追求堅持對的事 
  (本聲明歡迎轉載、轉貼、轉寄)             

磊兒2007.11.08

 致人間副刊、時報文學獎決審委員以及所有關心我的人:

 

    當天真和單純是原來的我,我何必去改變我的堅持與看待世界的方式。當我面對的是千百萬個質疑和誤解,我何必去妥協而變成別人期待的樣子。正因為這是我的生活,我的影子,我的海,我的天,以及,我所寫的詩,我會更勇於追求真理與真相,才能把詩變成心中真正的平靜、真正美好的世界!

     昨日下午早已接到人間副刊編輯的告知,明日會刊登取消首獎的公告,電話中並透露當初「暗示」我要安靜、有耐心去等待他們的說明,就是擔憂網路熱烈討論所造成的困擾,且用此事指責我一番,並告訴我人間副刊沒必要事先告知審查內容和方式,若有不服,要提告就去提告。

 

針對人間副刊的公告,本人在此提出下列兩項公開聲明: 

  1. 判定兩首作品何為原作、何為襲作的關鍵依據,既為兩作品的完成時間,在此之前已有多人,包括本人在內指出,網路上的張貼時間和內容是可以被變更的,故唯一確認劉哲廷發表於網路部落格的該首詩作是否確為20056月所作,唯一具公信力的查證方式,應是透過網路警察對時間與內容是否事後被變更進行調查。時報人間副刊並未對此作嚴謹查證,只憑詢問當事人及與其熟識之文壇朋友的方式,便斷定劉哲廷作品早於本人。時報既無意願用科學方式處理,本人更無法接受以此種存在人為變數的查證方式來做決定,並以此判定本人抄襲。

 

  1. 在千夫所指、百口莫辯的痛苦處境當中,目前唯一能向各界證明本人詩作確為原創作品,洗刷抄襲罪名的方式,只剩司法唯一途徑。本人今日已正式委託律師進行時報人間副刊應做而未作的司法查證工作。在事發之初本人擔心動用司法調查可能會給對方造成無可擺脫的罪名和傷害,同時深信本人清白終會在時報人間副刊查證後獲得證實,但目前事態顯示,除司法調查之外,別無他途能還本人清白。故在此呼籲各界,在司法調查尚未有一明確結果之前,請各界為真相與正義保留一點空間,讓真正能釐清是非對錯並具法律效力的證據,來為文壇爭議作最終裁決。

    我是一個單純的文學創作者,書寫自己所愛的每件事,單純拿出自己滿意的作品參賽,得獎完全是個意外,得獎之後憑空冒出抄襲的指控更是意外中的意外。如今必須運用司法方式來為自己平反,已深知會是條漫長和艱辛的過程,從未料想過生命中會有這一段荒謬情節,但我會拿出勇氣和誠意去面對所有超出我生命預料之外的情節發展。我相信,追求事件最後真相的辛苦過程將會比獲得文學獎更有意義,衷心期盼這樣的遺憾未來不會再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而我,還會繼續創作,書寫自己生命中的感動,在此深深感謝所有為我打氣的朋友和家人們! 


磊兒 
2007.11.08 PM 8:30 
寫於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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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November 8, 2007 11:12 PM comment
  • 2樓

    2樓頸推

    小磊:
    加油!
    該是真確、正義,就勇敢的去追!
    該給予的正義,就該斷然!
    小磊,加油!!

  • haku1009 at November 8, 2007 11:3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小磊兒!加油!!
    我們都挺你唷~~
    堅強面對~~
    相信你可以安然渡過這個危機的
    加油!!!

  • LJ3Kiunyu at November 8, 2007 11:4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我也滿相信您的

    可是可以請問您是在那邊提出司法程序呢
    請問是在那一個法院呢
    以及您是否有請律師
    司法方面的事可否解釋清楚
    讓讀者明白此事是真的進入訴訟程序
    而不是故弄旋虛

  • changch123 at November 9, 2007 12:1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5樓

    專業的5樓

    加油~~~

  • ryan7345 at November 9, 2007 01:1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6樓

    6樓

    也許,這可以算是比較合理與公正:

    http://blog.sina.com.tw/poem/article.php?pbgid=3187&entryid=574963

    提供參考.

  • Indians at November 9, 2007 03:4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7樓

    7樓

    加油,我相信你沒看過劉的那首詩。
    很可能你和他剛好都是受到某幾位大陸作家影響吧。

    我躲離文壇許久,是聽周遭的人提起,才知道這件事。
    希望你能勇敢,不要被一份報紙的誤會打敗。

  • thankfish at November 10, 2007 10:3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8樓

    8樓

    Sealed

  • Sealed at November 11, 2007 09:46 AM comment
  • 9樓

    9樓

    小磊

    加油

  • louan at November 11, 2007 11:0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路過的文字創作者。
    天哪,我之前就有注意到過這個消息
    我剛剛看了好多你的文章,真的替你感到不捨
    因為這是你對於自己最內心深處所做的作品
    卻無緣無故出來這樣。
    還是祝福妳^____________^
    希望你有好消息能告訴我們唷~
    有空也來來我這邊晃晃~

  • tedyy520 at November 12, 2007 05:3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小磊姐姐
    加油!!!
    因為讀過妳的作品
    所以相信每個作品都是妳內心的感動
    都是最真情的
    加油!

  • myonlyspace at November 13, 2007 12:0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從來沒有一個詩寫得好的詩人會稱讚自己天真和單純,很不幸地告訴李磊兒小姐,遇過很
    多滄桑痛苦憤世嫉俗的人才能寫出有力量的詩,真的天真善良單純的人不會敏感到一點點
    別人的情緒就感到受傷,一絲絲陽光的刺痛,一點點沙塵的磨人;所以,基本上您的天真
    和善良會寫出好詩來嗎?我拭目以待,而至於您要告劉哲廷或不告劉哲廷都沒差,他也沒
    法接觸網路,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詩友發現,以及其他詩人舉發的,他只是你成名的受害
    者,而且您很幸運,大部份罵劉哲廷抄您詩的人,大概都以為他是個死人不理自己的
    blog了,很抱歉,他沒理但喜歡他的詩作的人仍會去看他的作品,再來更幸運的事是,
    醫生說他應該活不久了,您可以大笑,他在與他的生命生活奮鬥沒法上網也沒空理這種
    事,和以往一樣他寫著新的作品,以前寫的作品就套句電影郵差裏的話,留給需要它的人
    吧!而這裏一群可笑的人,只為這種可笑的事在吵鬧,真的,真的好天真好善良,好美麗
    與巧合的世界!
    去告吧,告一個被當成死人的人不能出聲的人,也是一件破天荒的人生美好的經驗,他也
    不會為這事辨解,畢竟是死人了嘛! 

         山貓

  • angelcat880 at November 13, 2007 03:08 A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忍不住來說句話

    如果今天有個小孩發明了相對論
    而且確實是小孩子自己想出來,還能解說的頭頭是道
    甚至還稍稍補充原來愛因斯坦相對論的不足之處
    如此,我們還能頒給這個小孩一個諾貝爾獎嗎?

    我只能說,如果您真的沒有抄襲,那只能算妳倒楣
    如果您真的抄襲了,您如果認錯,我會很敬重您

    謝謝

  • Annie869 at November 13, 2007 11:2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4樓

    14樓

    這篇文章也許有點難懂, 但至少它證明了"目前沒有第三方證據證明在
    2005年6月, 該篇文章曾經存在於劉先生的blog."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11/14/objection

  • Briantw at November 14, 2007 11:18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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