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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 2007

對我而言最壞的結果,但我還願意相信這世界

我已接到劉克襄老師的電話,他在電話中並說明跟劉晢廷求證過,
並確定劉哲廷兩年前確實寫過這首詩。劉老師說百分之百確定。
但是劉老師因為趕忙到花蓮,尚未告訴所他們是如何判定這件事,
他只說有人可以作證,但對於求證的方式、人證是誰,暫時還沒有告知。
所以在這邊先告知所有的網友們,如果你正在看這篇網誌,過去
的許多對於劉晢廷的懷疑,也先請一並放下,靜待時報的說明。

今晚劉克襄老師會在花蓮與所有的評審碰頭,並討論如何公佈這件
事情的方式。也是大家都在等待的答案,包含我自己。
如果情況到非不得已至傷害我無法接受的地步,不排除利用司法系
統來查證這件事。

這樣的處理方法必然有兩種結果:
1.劉正確PO文時間的前後必然有兩個結果
如果查出的時間確實在兩年前,那我們真的遇到機率極為小之又小的巧合,
而這巧合真的發生!(再度聲明,這首詩是本人四月份所寫),並且我會提供在
都蘭生活後,在今年2月以後風格轉變的作品,來證明自己作品的延續性,
以證明自己也是這首詩的原創。如果查出的時間不符,那後續發展當然會有
極大的轉變。

在此再度重申這首詩是在今年四月所寫,而過去也沒閱讀過劉哲廷的作
品,絕無抄襲一事,請見下方在今天中午寫好的聲明稿。

接下來就是我如何面對這樣的問題,因為所有的狀況對我都很不利,
而我也得調整心情去接受這事件對我的接下來的衝擊。

第二封的說明信

 給敬愛的各位評審與人間副刊:

 

 

    距今事情已經過四五天,網路上的壓力確實不小,寫第二封信給各位,是希望澄清許多網友上的疑問,也幫助各位釐清許多事情。以下的幾點說明願能幫助這事件早日平息。

    
1.
是否抄襲劉哲廷先生一詩之事?

    這一點我堅決的否認,因為這首詩是在今年四月21日完成於友人家中,第一次的手稿也已寄給劉克襄老師並轉交給各位。手邊還有在相同筆記本上修稿的另一個篇幅,如果在求證上有需要,我可以提供。這一首詩在第一次完成之時,結構和意向大多已完成,只在投稿之前在為其潤飾,再截稿前刻寄出參賽。 


   
2.
本人是否曾在投稿之前,報社刊登此詩之前曾公開發表過此詩?

    這點我曾經簡單的做過說明。因為今年有意參加許多文學獎,所以許多在今年完成的稿子都未曾發表過,當然包含平面以及網路的媒體。我必然知道參加文學獎作品不能抄襲、不能翻譯外國詩,以及不能事先公開發表的規則。獲知得獎是今年八月底的時候,由人間副刊蕭小姐電話告知,這時我也不敢發表此詩,直到此詩在今年1017日刊登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後,隔天我才發表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又有人問在獲知得獎之前我是否有人看過此詩呢?答案是有的,但只有一人,就是我所書寫的對象,看的是筆記本上的原稿。而獲知得獎到報社刊出時間是否有人看過此詩?答案是有的,我給過幾位好友看過這篇得獎詩,且是印在紙張上的稿子,分享後也隨即收回,前後不到10分鐘,不太可能被抄寫且被公開的可能。是否公開在網路發表?公開發表是在報社刊登之後。所以對於另一位作者書寫雷同的詩時,我幾乎無法相信此事,因為我從未公開發表過。雖然另一位作者刊登的網路時間紀錄為2005年六月,但而網友發現並檢舉的時間也是在報社刊出之後。此外部落格刊登時間是否可以更動?可行和不可行的說法都有。在還沒有用科學方式查證正確時間之前,我不希望發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並盼望劉哲廷先生出面並說明。 


  
3.
此詩是否翻譯外國的詩作?

    有網友猜測,這樣雷同性相同的詩若不是互襲,又發生這樣雷同之事,是否有可能來自翻譯相同的外國詩作。這一點我必須澄清,這首詩本人的原創詩,並非翻譯外國詩作而成。寫詩的背景和過程也已在上一封信詳細說明。這首詩和我的生活背景有極大的關聯,也是這樣的背景和情感產生了這首詩。本人極為對文學獎極為尊重,也相當明白規則,若非原創的作品,是不敢也不願寄出的,倘若寄出參賽,後果的嚴重性怎會不知!


   
4.
本人是否認識劉哲廷先生?

在此事件發生之前,我不認識劉哲廷先生,也未曾讀過劉哲廷先生或是瀏覽過他的網誌和作品。知道劉先生是在事件發生之後,由葡萄網文學網的網頁連結至他的部落格「菌落病例」,也就是10/29星期一上午首度連結而至。 


   
當然也有許多朋友提出互襲之外的質疑,例如是否有有心人士的惡作劇,在眾多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創改網頁的內容和時間等種種疑點,也在這裡提出參考。
 


   
在這裡也想說明自己面對這件事情的態度,這是我第一次在文學獎中得獎,得獎和被肯定是一種喜悅,只是發展成目前的樣子,我深感遺憾,確實也造成自己在情緒上的波動,我只能不斷的告訴自己要正面的並沉穩的看待這件事。希望報社在處理這件事情的過程中能夠細膩,且不誤判而造成創作者無法彌補的傷害。而對於網友合理的懷疑,我都能體會並諒解。另外我不願去質疑別人,當初用了百萬分之一的巧合去形容自己第一次的反應,是因為太難以相信了,因為當初壓著稿子不公開的理由,就是希望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不管過程中有任何誤會,都不希望誤傷別人,包含自己、劉哲廷先生,以及人間副刊和文學獎的公信力。但也請大家能夠體諒,這件事情對我未來的極大,尤其是抄襲之說更是種嚴重的傷害,所以也希望平靜的等待一個合理的答案。

 磊兒(李盈儀)
2007.11.02 中午
寫于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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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我只是個從黑米書箋連結進來的過路客
    但還是必須雞婆的說,其實您的說明真的很難說服我
    1.這首詩完成於友人家,不代表您在過去未曾讀過此詩
    2.幾句百分百的相同詩句,要說服他人這是巧合,太過牽強
    3.即使證明了您風格的轉變,也無法證明這首詩是否為原創
    (我自己也是寫東西的人,我也會因為看到{別人的作品}而有所感
    觸,進而改變自己的筆風)
    4.網友的檢舉時間當然會是在刊登之後,在刊登前誰會知道竟有[兩
    篇]相似度如此高的作品
    5.您說不想,不願去質疑別人,但您也說了[[ 部落格刊登的時間是
    否可以更動]];我想這應該算質疑吧

    最後,不管誰是原創者,相較下您的筆觸是較完整與細膩的,也
    較貼切新詩的語法,這是可以肯定之處......但,在真相尚未明朗
    前,我想沉默是較好的做法,過多的解釋有時會變成是主動的攻擊.
    畢竟,這是一個公開的文學獎項,絕不容抄襲的事情發生,我不
    知道是否真會有人衝動到去修改別人的作品參賽,賭一賭自己的運
    氣;也不知道是否真會有人無聊到去[偷]得獎作品略加修改再放上
    自己的部落格,喔!還要記得修改刊登時間......無論如何,調查之
    後會有真相,司法科學與網路警察會給你們一個結果,也會給我們這
    些好事之徒一個解答的......

  • katel at November 4, 2007 03:2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我是相信磊兒的
    從這封說明信貼出之後
    我是個局外人
    但很關心這件事的發展
    從磊兒貼出這封說明信之後
    我鬆了一口氣
    從信裡我感覺得到真誠與冷靜
    磊兒仍是個天真的女孩
    因為提出相似的巧合
    也許真是相似
    也許
    有人惡作劇
    不得而知

    磊兒
    雖然我們素昧平生
    但是
    我能感同身受
    只想對你說
    加油

  • treemendus at November 5, 2007 10:0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感動且隨緣







    你感動 所以你開心

    因你開心所以你能夠被感動

    感動且開心源自於你的接收

    開放你的接收

    感動自然隨緣

    人的一生就在你的莫名奇妙

    莫名奇妙之餘 別忘隨緣

  • aboriginerax at November 5, 2007 06:2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今早
    在文創看到有人連結一個新聞台
    連結過去
    原來是舊識
    轉貼的是劉先生先前抄襲的一個事件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ienlc/3/1277393991/20061230192610/
    你可以看看
    也許能為你打氣

    結果也許不會到最壞
    世界還值得相信
    請繼續寫詩與創作

  • treemendus at November 6, 2007 10:13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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