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頓(Robert K. Merton)的顯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s)與隱性功能
一、功能論(functionalism)在社會學中一直是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地位,儘管許多學者認為功能論作為一個學派已經沒落,這或許也是事實,但就一個分析觀點或者思考方式而言,功能論仍然是一個主要的分析途徑,在各種議題與研究領域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二、美國40與50年代,美國哈佛大學社會學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02-1979)是功能學派的主要領導人,也深深影響社會學理論的發展。他所建構的功能主義,將社會看作是一個由各種部門互相連結在一起的完美結構,每個部門都扮演特定的功能,合作起來維持整體體系的穩定運作。如果某個部份出現問題,代表該部份的功能已經喪失,必然危及到整體的發展與穩定,必須加以修正或淘汰。就時間的縱軸而言,功能論認為社會是朝向進步、美好的方向前進,所有的衝突都將只是短暫或消失,而美國的社會正代表這個完美社會的典範,作為其他社會學習與仿效的模式。
三、功能論稍後的代表人物墨頓(Robert K. Merton),也是帕森斯的學生,則提出許多修正,不再如此強調社會運作的完美性,也不再去虛構一個社會運轉的抽象模型,而是將功能論轉換成一個分析觀點,作為各種社會現象的分析切入點,並且強調功能可能的負面影響。他提出顯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s)、隱性功能(latent functions)、反功能(dysfunction)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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