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年
3月26日那天,我在FACEBOOK發了一條狀態。
"分手一周年快樂"
的確,我該快樂,都一年了,差不多該放下了吧。
該放下妳,該放過自己。
其實我一早就這樣跟自己說,
只是,
一直做不到。
但現在已經一年過去了,
我不想再沉醉於過去,
我不想再頹廢下去,
我不想再當個活死人,
我想重新來過,
我想重新去感受活著的感受,
我想重新去感受何謂愛,
何謂愛人,何謂被愛,
我想去感受真真正正活著的感覺。
B,對不起,
我要忘記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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