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走就走!父子徒步環島51天

我陪著維維,他也陪著我,我們從徒步環島開始,學著走我們自己的路。
「我就是要走路!」
因為這句話,他們頭頂驕陽、肩扛重裝,踏上徒步環島之旅。
二○○七年夏天,四十七歲的魯文學辭去工作,
十二歲的魯適維國小畢業,面對人生的轉變與開始,
意外誕生了瘋狂的步行環島計畫。
他們就像年齡相近的兩個大小孩,互相陪伴,學著走自己的路。
他們一起踩過人煙罕至的古道、砂石漫天的公路;
一起看見蔚藍遼闊的海岸、綠波盪漾的田野;
在台灣最東邊喝下第一口沁涼啤酒,在荒野迷路無援時互相擁抱打氣,
在車輛稀少的大橋上手牽著手,在行程結束那天合力插下一面大國旗。
爸爸說:「我不會教小孩,所以我就陪小孩,
把自己當成他的同學、朋友,一起走過昨天、經歷今天、面對明天。」
維維說:「爸,我很高興我不需要尊敬你,這樣,我們就可以像朋友一樣,可以跟你說很多事。」
說走就走,需要的是傻勁、勇氣及熱情。五十一天,
經歷的不只是環島步行,更是一趟生命之旅,兩顆溫暖的心隨著前行的步伐,越來越靠近。
如果「有些事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讓你的夢想蠢蠢欲動;
他們「不為什麼,說走就走」的傻勁,將使你勇敢踏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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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看書前就之透過公視的"誰來晚餐"知道他們了
除了第一次的徒步環島
之後他們還挑戰單車環島
這種經驗真的是很了不起阿
尤其是是這對父子的關係
真的讓我覺得很奇妙
也覺決得很不可思議
爸爸說:「我不會教小孩,所以我就陪小孩,把自己當成他的同學、朋友,一起走過昨天、經歷今天、面對明天。」
維維說:「爸,我很高興我不需要尊敬你,這樣,我們就可以像朋友一樣,可以跟你說很多事。」
這種感覺很棒吧!
不過我真的很難相信這小子在當年竟然只有12歲
12歲我在幹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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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 故我在(4)

1樓
1樓搶頭香
12歲會不會還在喝奶呀你??
喝我媽泡的牛奶算嗎?
阿你勒?
2樓
2樓頸推
我12歲就已經是個聰明伶俐的小孩
哪像你
哈哈...
一定要在這邊嗆瞎就對了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