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台大說明
各位同學,本次2011身分法講義第二回增補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四章第二節增加: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之容許性實務見解。
二、第四章第五節:針對民法第1088條第2項但書部分予以修訂與增加最新實務見解
(高雄班的同學們,這是老師補償你們的,請自行列印後補充到講義內)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ㄎㄎ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226
Personal Category: 身分法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以子女為名義之保證行為?(三)(完)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以子女為名義之保證行為?(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