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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6, 2009

kiki屋

這家店新開沒有多久,裡面的裝潢主要是以Hello Kitty為主,

可能是新開的關係,所以出餐順序沒有很流暢,先上飲料,我朋

友的餐已經快吃完了才上濃湯、麵包,而且還是我們提醒的,送

餐速度沒有很快,所以需要等,我朋友都已經要吃完了,我的餐

才來,所以要有耐心喔!

服務人員穿便服,讓人不好辨識,雖然沒有一定規定要穿制服,

但身上也要有啥標示,讓人比較好認。

整體而言,用餐環境很夢幻、可愛,但餐點部份普通,回流率

應該不高。


 飲料(酸酸甜甜,類似養樂多)  香蒜麵包(吃時已軟了,沒有很脆)

          沙拉                 玉米濃湯(味道普通)

              奶油雞肉(奶油濃郁,還不錯吃)

   茄汁培根(用蛋及火腿做成的kitty很可愛,但味道淡了一點)

                  甜點(巧克力及草莓冰淇淋)






版主希望店家能為自己所說的言論負責,

由引起事件之發言人出面平息此次事件,

重拾消費者對該店的信心,並不希望把此

事擴大。

237推薦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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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吃喝玩樂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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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kiki店:中壢市中美路二段 小姐:我是KIKI屋我從未授權給你拍照,看到你的公開評論非常生氣,如有覺得我們服務不周

  • 在BLOG寫食記 卻被店家威脅 【†【MIYAZAWA】】 at July 3, 2009 02:32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下面有連結 圖文版 自行觀賞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 轉...好的的官威阿 【整個城市 ♥ 愛的迴音轟隆隆 ♥】 at July 3, 2009 07:19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年輕店家囂張跋扈 真是好大個官威阿 不知老闆是不是姓包 內有連結 自行取用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轉...好大的官威阿 【整個城市 ♥ 愛的迴音轟隆隆 ♥】 at July 3, 2009 07:22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若只是一派的以威脅 或 啥的 不如多花點時間 去改善 你們的過失 或者等等的 而不是向每一位在網上討論妳們店內的 都要

  • *請不要一昧的用威脅的字眼* 【*愛 上 甜 蜜 生 活*】 at July 4, 2009 10:46 A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比創意更創意才有成功的機會,即使像擺路邊攤也不能例外..加盟創業也正夯 www.wretch.cc/blog/kukuchi05

  • 有空來我家逛逛 【五路財神開店總部 www.1010101.com.tw】 at July 6, 2009 03:55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台北 酒店經紀 人  阿KEN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留言或是線上詢問喔! 有問題就一定會有答案!我一定會盡力替你解惑 !   

  • (網路引用) 好好吃的感覺 推一下 【酒店經紀人 阿KEN】 at July 6, 2009 07:02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店家! 居然揚言告版主,還留了一堆充滿威脅的言語。 還是那句老話: 怕人批評,開店沒資格! 不准拍照,開店

  • 寫美食網誌,被店家留言威脅 【不如買S - BlueMyAss】 at July 6, 2009 07:05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4/1nfpl.html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我也遇過這種事~ 但是我是卒仔~ 我刪

  • 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 【小瑜兒網誌】 at July 21, 2009 02:14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怎麼會有這種老闆啊,   人客好心批評建議不知道虛心改進,   還在人家網誌上放狠話,   真不曉得那個老闆

  • 很沒品的店家 【Non】 at July 21, 2009 07:45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自拍 火辣 【正妹寫真火辣】 at July 22, 2009 05:03 A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我不知道這個店家是打算告什麼  而且是很堅持的告下去 畢竟食記遊記在網路上早已見怪不怪  而且是個人想法 我很

  • KIKI屋事件 挺誇張的 【貓 * 空 * 囈語】 at July 22, 2009 11:53 A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為什麼他沒開在台中... 我想賺他外快阿~ 一整家店的人都腦袋抽風嚴重積水 自己道理都站不住腳了 還想反咬人家...

  • 鄉民的力量= =幾天就被鬥垮的鳥店 【kai0616】 at July 22, 2009 01:50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先恭喜中壢 KIKI 屋獲得本年度金酸梅獎 得獎原因   公正 . 客觀的抒發自己消費之後的心情 卻被店家反

  • 中壢KIKI屋風波不斷 【腦分裂】 at July 22, 2009 02:29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敢說不好吃他會告死你喔!!! 氣死我了!!!!這又讓我想到當初去吃""八萫"" 被店員的態度氣到得內傷 還收服務費耶

  • 這是什麼店?? 【寫著另一面的我】 at July 22, 2009 02:38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服務業就是要有被批評的雅量拉>< ....KIKI屋這樣不行喔....

  • ><...很無言的KIKI屋 【cherubim95】 at July 22, 2009 04:00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自己點進去看吧 有智慧的都知道店家是在打「免費」廣告 這種爛店..我連去都不想去

  • 在Blog寫食記 卻被店家威脅 【*‧°∴°﹒ⓕⓡⓔⓔⓓⓞⓜ☆°..】 at July 22, 2009 05:05 PM Trackback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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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91樓

    91樓

    推六樓~
    說的很中肯!!

  • speed at July 3, 2009 03:15 PM comment
  • 92樓

    92樓

    齁ˊ 得罪了鄉民
    看來要關門大吉 歇業了

  • at July 3, 2009 03:16 PM comment
  • 93樓

    93樓

    可笑的店,可笑的老闆

  • at July 3, 2009 03:16 PM comment
  • 94樓

    94樓

    PLURK的朋友.我在這裡(揮手)

  • 大眼愚 at July 3, 2009 03:17 PM comment
  • 95樓

    95樓

    請先拿出三麗鷗的授權證明吧!
    只因為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
    就被威脅,真是很惡劣的店家!
    抵制拒吃~

    請拿出
    授權證明
    授權證明
    授權證明
    授權證明

  • duoloveyang at July 3, 2009 03:2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96樓

    96樓

    媽~我在這邊~~(揮手)

    我覺得最前面有人說得很中肯

    如果寫的很好,店家絕對會說「感謝大家的支持!!」

    (這種感覺好賤喔!!)

  • poaoq at July 3, 2009 03:22 PM comment | Homepage
  • 97樓

    97樓

    我來參與sanrio的歷史了~

  • 迪奧斯 at July 3, 2009 03:23 PM comment
  • 98樓

    98樓

    這家店還真有趣= =
    光是這種態度就讓人退避三舍
    絕對是拒絕光顧的呀

  • at July 3, 2009 03:24 PM comment
  • 99樓

    愛你99樓

    KIKI屋 好大的官威

  • 陳小扁 at July 3, 2009 03:28 PM comment
  • 100樓

    100樓

    kiki屋去甲賽.
    來告我啊.


    by PTT 八卦

  • at July 3, 2009 03:30 PM comment
  • 101樓

    台北101大樓

    我只能說 KIKI屋這樣的回應 別人只會更不想去 一點雅量都沒有

  • Michelle at July 3, 2009 03:31 PM comment
  • 102樓

    102樓

    氣死我,抵制到底!

    狗兒子Yuka & 媽媽 & plurk 的同胞們:
    我在這裡喔!(揮手ing)

  • Nubaby at July 3, 2009 03:32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103樓

    103樓

    根本是新竹的安格司事件翻板嘛~
    店家也威脅要告人的說~
    蠟筆妹加油小盛盛會挺你的~
    安格司事件
    http://www.wretch.cc/blog/likewallace/21005970

  • rt009211 at July 3, 2009 03:35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04樓

    104樓

    我也來揮一下手 : D (揮手)

  • 小浪 at July 3, 2009 03:35 PM comment
  • 105樓

    105樓

    有沒有囂張的店家要告網友的八卦

  • Mark at July 3, 2009 03:37 PM comment
  • 106樓

    106樓

    ㄎㄎ 趕快提告吧 都會是敗訴收場

  • 路人 at July 3, 2009 03:37 PM comment
  • 107樓

    107樓

    好好的服務態度,服務別人的Blog

  • welkill41 at July 3, 2009 03:38 PM comment
  • 108樓

    108樓

    真沒水準的店家...
    照他那樣搞 只會把自己搞得聲名狼藉

    沒法律常識只會把告人掛在嘴上

    以為說要告人就能叫對方閉嘴

    真可笑


    原po加油 妳的網誌內容很OK!

  • ??? at July 3, 2009 03:40 PM comment
  • 109樓

    109樓

    唉呦 公共場所不能拍照 是怎樣 台灣變成kiki國了嗎?

    店主就是總統嗎?法律你說了算?

  • at July 3, 2009 03:42 PM comment
  • 110樓

    110樓

    發動拒吃囉
    這店家還真的是降低自己格調而已...
    現在引發眾怒
    看著辦吧

    原PO不要怕
    你很站得住腳的

  • at July 3, 2009 03:45 PM comment
  • 111樓

    111樓

    版主保護好個人資料才是
    能洩漏你的所有資料盡量都先關閉吧
    誰知道這種店家會從中做什麼OX ?

  • at July 3, 2009 03:48 PM comment
  • 112樓

    112樓

    誹謗罪的規定是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
    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
    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
    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店家可以拿來告你的的是這一條
    但是第31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
    之載述者


    店家的服務態度,好不好吃皆是可受公評之事,
    只要你不用髒話罵他們,他們告你是自討沒趣!
    ^^^^^^^^^^^^^^^^^ ^^^^^^^^^^^^^^

  • 路過的鄉民 at July 3, 2009 03:49 PM comment
  • 113樓

    113樓

    現在很多老闆都一附有錢是大爺
    禁不起他人批評
    讓我想到某店老闆也是這樣
    被客人在網路上寫說態度不好
    就火速上網反擊
    且污指留言是店裡員工所寫
    把員工批評的一無是處
    離題了
    重點是很多老闆真的太誇張
    禁不起批評就算了
    還一點肚量都沒有...
    我看八卦有鄉民打電話去得到一句話
    "我敢開店就敢這樣做啦"
    這已經有恐嚇的意味了
    放心吧~
    這年頭很多人寫網誌寫食記
    要開店本來就要接受公審
    如果連這都不行接受
    那就乖乖待在家
    孤芳自賞吧
    版主~加油不要被嚇到了
    你沒有錯!!
    很多大人認為這樣做就能達到效果
    沒這回事!
    加油!!

  • 惡劣 at July 3, 2009 03:49 PM comment
  • 114樓

    114樓

    只懂得指責不懂得虛心接受改進反省...

    我看大概沒過多久就掰掰了拔
    這種倒了不能說是經濟不景氣
    應該要說是自己不爭氣..

  • at July 3, 2009 04:00 PM comment
  • 115樓

    115樓

    板主加油!
    妳有很強大的後盾~

  • Arashi at July 3, 2009 04:04 PM comment
  • 116樓

    116樓

    我也是看plurk來這邊的
    大家從哪邊知道這篇內容的呢?

  • plurk at July 3, 2009 04:11 PM comment
  • 117樓

    117樓

    不虛心檢討還出言恐嚇
    先亮出你的授權證明來看看?
    還告人勒 等著看你先被告吧~

  • KD at July 3, 2009 04:13 PM comment
  • 118樓

    118樓

    大家不要理kitty啦
    OPEN將正夯!
    我是OPEN將~ 快樂的一天~~

  • OPEN將 at July 3, 2009 04:13 PM comment
  • 119樓

    119樓

    看了原po我覺的裡面寫的很好
    沒帶任何負面評論
    去吃吃也不錯
    但看到下面自稱是店家的反應
    會覺的這家店的人EQ很爛
    變成不想去
    還會想幫忙廣為宣傳
    叫大家都別去

  • swampming at July 3, 2009 04:1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20樓

    120樓

    真是熱鬧!版主別擔心,強大的鄉民都是你的後盾
    4.5樓的腦殘店家麻煩睜開眼睛,食記難道只能寫好的嗎??
    看到鬼 再說版主文字也並無不妥的言論,
    你這種店家根本就是見笑轉生氣,氣度小
    相信你的生意絕對做不久,等著上新聞吧
    看誰被誰告喔~~~ 精采!! (拉椅子)

  • 阿蓁 at July 3, 2009 04:22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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