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我不擅長說理論究.
所以跟很多常打著理論或哲學的大旗, 來論評如何去攝影的人,
我想我的文筆應該遜多了.
有人說我應屬藝文圈, 怎跑來兼攝影工作?
跟很多人一樣,
對我來說拍攝原本的目的是想紀錄跟自己有關的人, 事物,
然後用自己的美感角度去應用發展.
圖像思考直覺的審美方式, 常幫我迅速完成和決定很多事.
在瞬間對了就是對了, 不管是繪畫或是攝影,
所以我很能夠了解,
如果你不是藝術創作者本身, 靈感的流露和激發, 是藝術理論者永遠體會不到的感知層面.
你可能熟讀藝術史, 了解美學, 哲學, 以及各類創作者或是思想家歸納出來的論點,
照本宣科的侃侃而談, 但在心靈感受上如果只有到達一個層次,
是很難真正參透創作者當下的手感,內在的騷動和呼之欲出的情緒.
尤其是仗著學理的架子睥睨一切, 卻鮮少靜下心自我探索挖掘, 體驗生活中可觸動情感的細節. 那更難了.
多數的打著理論者的招牌,為了言之有物, 東扯西拉各種學說來解釋藝術作品的同時,
殊不知對創作者來說, 其實只是 [ 有FU ] 就拍了, 就畫了.
所以我說: 理論無法建構出直覺的美感.
與其說攝影, 我情願說我只是拍下自己喜歡的照片,
因為攝影常被有自我膨脹個性的理論者無限上綱,
塑造成了不起的學理大門, 作為恐嚇菜鳥用的高台. 鞏固自己的地位的雕堡.
態度上其實是很沒有必要的.
拍照最基本的定義是一種作為紀錄的行動, 進而透過不同喜好和觀念,
以及拍攝者不同的個性, 很自然的在取景框內對人物景象有不同的選擇, 達到多元.
每個拍照的人都可能帶著不同的目的來按快門,可以是紀錄, 創作, 意念, 或是工作需求.
每種方向都有其價值性, 我想是不容被抹滅的.
當然在攝影這塊領域, 必定會有程度和走向上的差異,
這時候 [ 態度 ] 就變的很重要, 傲慢與偏見是我在這個圈子常見的現象.
藉由自己擅長的學論套用在攝影上來宣揚自己淵博的學識, 是再無聊不過的.
有人把哲學, 心理學, 符號學, 都跟攝影扯上了絕對的關係,
想玩攝影, 就要懂得這些東西, 還要回答的出來, 否則全成了無用論者, 拍攝似乎都失去了意義.
我很贊同多涉獵不同方向的書籍, 對攝影觀念的深度是有幫助的,
但不能說書讀不夠, 讀不深的的去玩攝影都是腦殘.
平常也很多人會問我如何從美術的角度看攝影,
我能說, 你連野獸派, 立體派, 普普藝術, 席勒, 米勒都分不清楚, 談什麼攝影?
因為你不畫畫, 所以你拍的照片別想談美感?
這肯定是無稽之談.
馬勒維奇說過,
藝術不是學習解剖學或透視學的問題,也不是恢復自然真理的問題,
而是一名藝術家必須具有藝術的直覺天份以及體驗藝術現實的能力。
而在當代,
藝術的目的不只是在歌頌美的行為.
對攝影, 嚴格一點, 當然一張照片並不是有美感就足夠了,
過濾掉美感, 你的照片還剩下什麼?
可以肯定的, 不會是理論, 因為那不會是最重要的.
照片內容的人事物對攝影者的價值和紀念與畫面流露出的情感才是最中心的元素,
所有的理論, 法則, 不過是他人歸納出來的定義. 甚至是用來包裝及自我宣傳唱高調的糖衣.
可以取法, 但參考既可.
別忘了照片本身對你自己的意義才是最重要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