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 2012

離開不是我的錯

很少在這個時間抒發心情了

不知道這一年多來的風霜

是否有讓我自己成長一些

當你沒慾望時你的思緒就會清晰

這句話或許我現在應該告訴我自己

我必須冷靜的去面對這一切

從去年爆發事件至今

或多或少我還是在意名聲這個問題

但我這決定有錯嗎?

我不斷的反覆問我自己

接受破冰我又能改變什麼?

所有的原罪我全部一肩扛下

我沒有苦處我沒有怨恨嗎?

談放下二字談何容易?

今天整件事情的起頭至尾

我已經重複到不想再重複了

第一 女人 我沒有追到 但我不曾破壞也不曾介入

第二 當初我被外界[ 解讀 ]、[ 認定 ]我因為追女人追不到所以不服輸

第三 外界給我的譴責一直指向我 從頭到尾被認定是我的問題

第四 朋友情?這到底是不是可笑呢?

根據上面四點我再次說明我的立場 這是以基本道德為出發點的作為

第一 既然我沒有搞過破壞 也不曾做過不對的事情 我選擇黯然離開而已 所以我根本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第二 這是外界解讀的錯誤 後來事實也證明是錯誤的 雖然從頭到尾沒人替我聲援 後來清楚來龍去脈的人也沒幫我平反 但我認為也無所謂了 所以我選擇吞下去

第三 如果真的是我的問題 我也一樣扛下無所謂 反正我也沒打算要平反了 既然如此[ 錯 ]的是我 那表示我沒資格再談 所以請不要再找我

第四 當初我一直堅稱這是朋友間的情義 既然你當初不重視 那此時我何必理會? 反正我已經無所謂了 我沒必要再委屈自己接受

是非對錯不管到底如何

我都已經認為不重要了

簡單講

如果是我錯那我已經受到應得的報應了

如果我是對的 那我也沒必要再多解釋

事情就是這樣帶過了

我不需要再做任何贅述

公道沒有辦法還給我

其他的說再多都沒有用

學長也已經說了這不是[ 他 ]的錯

你要他如何還你公道

那很好我OK啊!

那我不想再出面管這件事情

我這樣做也不是罪大惡極

所以我現在只考慮我自己

別說我太過於自私

當初外界也沒考慮過我的感受

現在要我去考慮別人?

這不是可笑至極嗎?

州官放火還不許百姓點燈

有這樣的道理?開玩笑~

我可不吃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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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t December 12, 2012 05:26 A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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