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光了就不會再有假球?
最近的大事,除了有人不是為了拍 A片、而是為了某種理想與正義而吃屎之外,另一件
驚天動地的事就是職棒再爆打假球事件。
事實上,台灣球迷應該要習慣打假球事件了,職棒打假球就像台灣發生地震,每隔幾年
就會發生一次,這回甚至是連續兩年發生,以地震的例子來說,就像是某次大地震的餘
波;將時間軸放長來看,就可以解釋成「正常的能量釋放」。
會這麼說的意思是,如果結構性的問題沒有改變,那麼打假球的事情就會像台灣的颱風
地震,每隔一陣子就會發生。而且,台灣的棒球體育就會像台灣山林的水土保持一樣,
若沒有好好處理,將會持續發生大規模的土石流,造成重大災害。
雖然我們無法拒絕地震與颱風的發生,但是我們可以做好水土保持、讓災害減至最輕。
同樣的,地下賭盤不可能完全杜絕,但是我們可以處理結構上的問題,讓地下賭盤對棒
球產業的影響降至最低。
在此,我嘗試以經濟社會學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並且,我想從制度經濟論作為出發
點來討論。從而我們所看到的職棒產業與地下賭盤的關係就是制度經濟與非制度經濟的
關係。兩者目前的規模比較是,一年數千萬產值的職棒產業 (制度的)與規模一年一千億
以上的地下賭盤 (非法的、非制度的)之相較關係。
賭博是非法經濟的其中一種形式,此外還包括毒品交易、賣淫,以及各種法律禁止的商
業與服務。此外還有所謂非正式的經濟,所指的是正式的企業經營非法的商品或服務,
例如合法登記食品公司生產販售不合法的食品獲利。Castell 和 Portes以及Benton於1989年
提出了合法、非法、非正式三種經濟活動的類型以及彼此的關係,用以說明三種經濟活
動的功能性分配。

(圖一) 經濟活動的類型以及他們的內部關係
A, 國家干預與大公司競爭、資金和技術來源
B, 廉價的消費品和工業投入
C, 國家干涉和破壞,供應某些受控制的產品
D, 貪污腐敗、政府官員受賄
E, 資金、對物資的需求,新的創收機會
F, 廉價物品,靈活的勞動力儲備
來源:Castells and Portes 1989,14
從 Castel 等人的研究中可以了解制度性的經濟、非法經濟以及非正式經濟之間相互影響
的關係;藉此或許也可以用來理解職棒產業與借由職棒產業而活絡的地下賭盤之間的關
係。然而問題是,一年產值僅數千萬的職棒產業為何遠不及於相關的非法的經濟活動?
換言之就是制度經濟與相關的非制度經濟的規模比較懸殊。那麼是制度性經濟出現問題
,還是另有其因?其中,國家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Lomniz (1988,54)提出一個觀點:「制序創造無秩序」。亦即,制度經濟創造了自己的非
制度經濟。國家控制的矛盾在於,政府透過法規和控制的加強竭力消除非法行為,往往
卻也提供並擴大了非法行為發生的條件。因而,賭盤發生在職棒聯盟成立之後,而不是
在成棒、少棒、金龍旗盃(或許也有,但是規模不致擴大)。

(圖二) 國家控制的矛盾:調控與非正式經濟
上圖說明了國家控制的矛盾,也就是國家控制力越大,非制度經濟的成長機會也會越高
。這麼說並不是要職棒聯盟解散,而且,即使職棒聯盟解散了,也會有其他的賭博方式
出現,只是不一定會發生在體育活動罷了。
國家的控制或介入還有其他形式,這次司法機關的調查即是一種介入,但是我國的刑法
第339條 (詐欺罪) 所處罰的也僅是五年以下、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尚不屬
重罪;這樣的國家力介入,即使檢調動作再大,也不算高度的介入。再者,國內運動彩
券的發行理應也是一種國家力的介入,然而運動彩券初期並未納入國內職棒,納入中職
之後,賠率與遊戲規則亦遠不及地下賭盤,這樣的介入與干預形同虛設。
吾人認為,要消除職棒的地下賭盤並非可能,除非將國內的職棒體系予以解散。然而,
如果官方為了消滅地下賭盤而解散職棒體系,那便是因噎廢食,實為愚蠢。唯有擴大職
棒產業 (包含週邊產業)的產能,與地下賭盤相抗衡,才能分配掉地下經濟的總值。
換言之即是,讓將國內職棒納入運動彩券之中,並創造更多樣性的遊戲規則,使民眾多
一項賭博的選擇,而且是合法性的。如此才能與地下賭盤拉鋸,削弱黑道勢力的參與力
。更須討論的問題是,為何合法的運動彩券無法吸引賭客?賭客投注不外乎是要贏錢,
合法的運彩提供了賭客多少贏錢的誘因?其中包含玩法、遊戲規則、機率、賠率....等。
更重要的是,合法賭盤的獲利亦須部份回饋予職棒聯盟,從而提高球員底薪,並降低球
員之間的薪水差距,以減少接受收買的誘因。
再從法的角度來看,圖一也能說明,當國家高度控制,也就是國家提供合法的賭博商品
時,非法經濟活動便是透過賄賂與官員貪污的方式介入。此時法的問題已經不是賭博與
詐欺此類的輕罪,而是貪污之類的重罪,順而提高了處份罰則。
Lomniz 的研究並非指稱國家干預必然會使非制度經濟規模隨之擴大,而是提供了擴大的
機會;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制度經濟與非制度經濟兩者在規模上的差距。雖然我們無法
看出規模差異的比值與變化量,但可以是制度經濟與非制度經濟宣戰的一種方式。
我們無法找出哪些人在下注、賭球賽,組頭也永遠抓不完,更不應該因此解散職棒聯盟
。但是,我們可以順此機會讓職棒聯盟與相關產業的結構關係有所改變,獲得重振的機
會。該問的問題可能是,為何一開始運動彩券不能讓納入國內職棒?2008年三月四日,
職棒聯盟會長趙守博在棒球百年特展開幕會中致詞時向政府喊話,希望政府務必將國內
職棒納入運動彩券項目中,可惜當時未獲政府採納。
若要問球員為什麼要涉入黑道賭局,可能要先問國內職棒產業的體質如何?球員的福利
與薪水制度如何?若要問黑道為何要介入職棒,可能要先問誰在主導國內職棒與運動彩
券的規範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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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ed (Nov 27)
1樓
1樓搶頭香
其實運彩已經在今年初開放中職投注了。
還看到一篇投書 http://www.nownews.com/2009/11/01/142-2527132.htm
提到因為運彩賠率較差, 所以賭客還是比較喜歡地下簽賭.
至於為何賠率較差? 可能是國家抽成的關係.
2樓
2樓頸推
看到整片簡字實在無言....
能不能改用繁體的資料?
3樓
3樓坐沙發
被約談偵辦的球員大部分其實是被檢調抹黑的
職棒打假球案的偵查庭現場:
檢察官:你為什麼跟他們去吃飯??
球員:我只是想要鼓勵更生人。
檢察官:你難道不知道他們是黑道??
球員:請檢方與社會大眾不要歧視更生人。
檢察官:他們是黑道組頭,你真的不知道??
球員:他們說他們已經改過向善了,要請社會給他們一個機會。
檢察官:那你們一起去吃飯,是不是談打假球的事??
球員:OO院長也跟黑道大哥一起去峇里島,你怎麼不會懷疑他們去幹嘛!!
檢察官:你知不知道跟你吃飯的那個黑道,平日就是在搞職棒簽賭的!!
球員:跟OO院長一起去峇里島的那個人,還有殺人、走私軍火、搶劫的前科咧!
檢察官:那你跟他們吃飯,難道不是接受他們的招待。
球員:OO院長也跟媒體說「我怎麼可能一個一個去問是誰付的錢。」
檢察官:那你身為球員,你難道不覺得與黑道組頭一起吃飯很不妥??
球員:OO院長都沒有覺得不妥,我也覺得沒有不妥。
檢察官: . . . . . . . . .。
球員: 媽的咧,我們去吃個飯就說我們打假球,人家是跟前科累累的黑道
大哥一起去峇里島玩好幾天耶,你們怎麼不去主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