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8, 2009

來當密醫好了!(下)

剛剛談完了大方向,現在來談談執行面上的問題。
心理師法中對於治療師及患者的關係有非常明確的界定。在治療過程結束後,治療師與病人的關係即告終,除非治療必須繼續下去。
換句話說:醫病關係只能是醫病關係,沒有第二種身份的。

其次,台灣心理師接觸的多為症狀嚴重的精神官能患者,他們問題複雜,社會產值又不高,說難聽些,就像顆不定時炸彈。

我不是個很有愛心的人,精神官能患者,我覺得他們很酷,躁鬱症的強烈創造力、精神分裂的幻聽、幻覺......我都很有興趣,想研究,但是如果叫我陪伴他們,我會瘋掉。不幹、不幹。
要是整天伴隨著這種人,還要維繫他們之間單純的醫病關係,防止病患有越軌的舉動,多累啊?他不崩潰,我都崩潰了。

我想相處的對象,就是社會中的一般人,像妳、像我這樣的一般普通人。
大家的情緒正常、問題單純,最棒的是關係可以視乎情況調整。要是你我相處合得來,當朋友不行嗎?為甚麼就要像規定那樣,冷冰冰沒半點「人味」?

我是心理師試用版3.2,推出一年多以來,不知不覺被使用的次數逐漸增加,累積病毒檔也愈來愈豐富,雖然跟正式心理師相比仍望塵莫及,可是解決一般中、小問題卻也游刃有餘。
在我的經驗中,不乏因為諮商,而深入結交成為好兄弟、好朋友的例子。
難道諮商只能用在精神官能患者身上?
跟你聊聊天、讓你感覺舒服。這樣我有錯、法律也不允許嗎?
最後,要是你覺得我能讓你心情好過一些,我們當個朋友也不行?

我恨這個體制、反對這個不合情、不合理的法律。所以打算陰奉陽違。媽的!就當密。心理師吧!
我會努力多學理論、並廣泛接觸實務,為了向大家證明:沒有執照的密醫,技術也比有牌的心理師強!未來心理師試用版會持續更新,直到有一天,升級成「密。心理師」。
不過...作為密醫,我不收諮商費,您的感謝,就先存進我嘻哈書生的「人脈存摺」吧!有需要協助時,我也會求救。人與人相處,不就是互相幫忙?你點水之恩,我湧泉以報。

最後,歡迎大家愛用心理師試用版3.2,歡迎取用,目前不收費^^

P.S.要是未來我印名片...「密。心理師」是應該印在背面、正面、還是乾脆不印呢?好頭疼啊......

0推薦此文章
Today's Visitors: 0 Total Visitors: 61
Personal Category: 上班日誌 Topic: goups / school-wise / school clubs
[Trackback URL]

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就是秘密的醫嘛

  • ken110547 at March 8, 2009 11:02 AM comment
  • 2樓

    2樓頸推

    對啊,支持樓上的看法...

  • 大俠 at March 10, 2009 02:30 AM comment
  • 3樓

    3樓坐沙發

    哈哈~

    我排第一!

  • eva780619 at March 11, 2009 10:02 AM comment | prosecute
Post A Comment









Yes No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 Prevent the annoy garbage messages )
( What if you cannot see the numbers? )
Please input the magic number

誰來收藏
Loading ...
unlog_NVPO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