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ECFA不必公投?
by 政策會
2009年7月1日
任何促進兩國經貿往來的協定,都有贏家與輸家的問題,這是一個恆久不變的定律,也是經濟學最基本的原理。但是馬政府只談ECFA的好處,刻意忽略了最重要的事實,絕口不提這項國家重大政策未來將徹底改變大多數人民的生活‧‧‧
首當其衝是我們的傳統產業及農業,必須面對中國產品的低價競爭,排山倒海而來的攻占國內的市場。這些勞力密集的產業只能外移或倒閉,別無選擇;勞工的處境更艱難,多數的人將陷入長期失業的困境;農產品價格大幅度下跌的結果,將使農民的生計將受到災難性的衝擊,因為中國農產品的成本平均不到台灣的1/3。
馬政府早已決定ECFA勢在必行,非簽不可,但卻沒有經過完整評估,也沒有任何具體配套措施,更沒有誠實向人民說明清楚其利與弊,害怕真相攤在陽光下將助長反對的聲浪。因此,馬政府把立法院當作橡皮圖章,想盡辦法剝奪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拒絕讓人民公投。更令人憂心的是,馬政府甚至不惜在主權上劃地自限,惟恐公民投票展現台灣的國家主權,踰越中國設定的一中框架。馬政府宣稱ECFA為經貿層次的協議,不涉及國家主權,完全悖離事實。經貿協定是締約國相互承諾給予對方經貿方面優惠的待遇,本質上是主權的行使,也就是如此中國才不斷在國際上施壓,阻撓台灣與他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
ECFA無疑是推動台灣與中國經濟整合的政策工具 。歐盟的經驗告訴我們,經濟整合是走向政治統合的必經之路。為達成國與國之間政經統合的最終目的,各會員國必須在政治、經濟及社會等國家制度上進行大幅度的調整及妥協,拆除國與國之間的各種壁壘及限制,開放勞工、商品及資金的自由往來,過程中必對人民的生活構成重大的衝擊。因此在民主國家,任何經貿協定或FTA之締結,皆須經過國會授權、國會同意或公民投票的程序,取得正當的民意基礎。目前歐盟27個會員國中,共有19個國家舉辦過33次與歐盟相關的公民投票(詳見附表),愛爾蘭今年10月即將再度對里斯本協議進行公投。瑞士迄今仍未成為歐盟一員,自1992年以來亦辦過五次與歐盟相關的公投。這是民主常態,誰說經貿協定就不必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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