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對於死刑存在與否
溫和點說
黑白之間總會有個灰色地帶吧
要看自己從什麼角度去看待這些事情...
死刑這個議題
我在想
如果那些反對死刑的人權團體
看到了命案現場的斑駁血跡
看到了殺人者毫無悔意的冷血發言
看到了被害家屬的痛不欲生
還會堅持應該給死刑犯一個機會嗎?
那麼反過來說
如果堅持殺人償命的人們
看到了被楚以死刑前的詭異氣氛
看到了一條生命在眼前逝去(即使是條邪惡的生命)
看到了另一個家庭的破碎
還會堅持一命抵一命嗎?
我也不知道
兩派人馬都應該從對方的立足點
稍微去了解一下究竟對方為何有這樣的想法出現
==前面溫和中立立場,以下是單純針對某些謬論的想法==
有人說死刑很殘酷
對,
奪走一條命的事情都是殘酷的
但是這裡我要贊同白冰冰的說法
他們已經先用殘酷的手法去傷害別人
我想沒有什麼是比他們更加殘酷的了...
我也不認同之前什麼部長簽下死刑執行就是劊子手的說法
這樣的說法是模糊焦點
沒錯
我們是人,不是神
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的生死
我只能說
神也是人
只是他們做到了人無法做到的事情罷了
前一句話也可以同樣反推
沒有權利決定生死的人
憑什麼決定讓那些死刑犯活下去傷害別人呢???
決定這一切的是法律!!!!
決定這一切的是制度!!!!
別讓自以為是的信仰模糊一切的焦點
我想這是前部長下台的原因
別用"要我殺人我做不到"這樣的謬論把自己神聖化
說真的
我不懂
不懂這些高舉人權旗幟的聖人們
明明台灣的社會並不成熟到足以廢除死刑
卻要以激烈的方式激起對立
這樣有什麼好處?
不過是在受害者家屬傷口上灑鹽罷了
討論問題不該本末倒置吧
如果沒有犯罪
為何需要死刑或其他刑期
使犯罪降到零
相信大多數人也可以對廢除死刑報以樂觀其成之態度
問題是有可能沒有犯罪嗎?
那麼
假設真的廢除死刑
之後呢???
該如何處置他們?
終生監禁....終生不反省有何意義?
難道就是花納稅人的錢去養一個沒有絲毫悔意的冷血兇手
更何況台灣這地方...
只要表面讓人覺得你有悔意
無期徒刑都可以假釋不是嗎?
如果是誤判的問題
死刑之執行確實是無法彌補
但話又說回來
這不該是死刑本身的問題
而是司法制度或其審判本身的問題
應該加強的是司法制度
而不是以此微弱論點來抨擊死刑
人命不該玩弄數字遊戲
但我看到的是
某些偽善的人玩弄數字遊戲
一直講「人權」
可是卻講不出完善的配套措施
硬扭曲說死刑是廉價正義
那麼再廉價也是正義
如果有更有價值之正義
不妨提出
有些事情不該只是賣弄文字
勾起更多仇恨及傷痛
那麼話說回來
我不認為死刑是不可以廢除的
但我的想法是
有資格談原諒.給他們機會的人
不是我們
不是部長
也不會是國家元首
只有那些受害家屬有資格
如果死刑犯真的誠心悔改
而那些受害家屬也願意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那麼身為旁人的我們
也沒有說不的權利吧!!!
結論是
如果不是亂世
誰想要用重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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