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論抒情
抒情文是發抒情感的文體,以情感的醞釀、生出、存續和變化,作為抒寫的主要材料。
情感的種類極其複雜,表現在外的情緒也很錯綜。古人將它粗分為喜、怒、哀、樂、愛、惡、欲七情,事實上情感的表達,不可能如此簡潔單純;各種情感之間的劃分,也沒有辦法細膩直截。
如果為了更方便區分,或者嫌七情的分法,既不周延又不夠明確,那麼我們便可以將所有的情感,簡單歸納為兩大類:就是愉快的和不愉快的。前者如喜、樂、愛;後者如怒、哀、惡。
就現實的考量,擁有喜樂是人人的偏好;但若以抒情文的選材來論,哀愁卻偏偏是熱絡的趨向。為什麼會這樣呢?原來抒情文的寫作目的,在發抒自己的情感,引起他人的共鳴。寫作的方法,一是宣洩不滿的情緒,以期消除哀愁;一是傳達滿足的情緒,以期分享喜樂。無奈「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這也就難怪寫作抒情文的人,偏愛在哀愁的路上打轉了。
人的情感是無限纖細,而且述說不盡的,單就一個「喜」字,就有千百萬種不同的況味。所以抒情文的題材之多之雜,潛藏在日常生活當中,比比皆是,可以說是所在多有,俯拾即得了。其中我們在別人的文章裡最常見的,也是最常進入我們的思路,被我們所取用的,大約有四種,就是抒懷、感慨、泄憤和悔過。
抒懷、感慨、泄憤和悔過,是就所抒的「情」而言的。抒懷近於思,感慨近於傷,泄憤近於怒,悔過近於恨,都是哀愁的調子。
如果以抒情文的寫作對象,也就是作文的主要材料來源分別的話,抒情文還有以下四種分法:因事生情的抒情文、因人生情的抒情文、觸景傷情的抒情文和睹物思情的抒情文。情由事起,事引情生,便是因事生情的抒情文。情因人而來,繞著那個人發展,便是因人生情的抒情文。觸景傷情是舊景物勾起了新的愁;睹物思情是物品扮演了思念的媒介。
抒情文體當中,寫作的對象,歸納起來不外是:一些人、事、物、地、一點兒時間再加上感想。
一般來說,抒情文則表達得相當主觀。由於主客異勢的關係,抒情再使用的語氣上的每字一詞,都蘊含著欲抒的情愫,或稍微表露、或稍微隱晦,總之它的語調總免不了有點兒高昂,或者蓄勢待發,因而抑揚頓挫也比較明顯。
抒情文不可少的部分是感想。什麼是感想呢?人的感官,經過外界或自我內省的刺激,所產生的內在、外在所有的反應,就是感想。所以,感想的內容十分複雜。我們可以這麼說:大部分與「感」字或「想」字有關的語詞,以及大部分與「感想」結合、組合、聯合的語彙,都可能包括在它的範圍裡,而以「感想」作為簡單畫了的總稱。
抒情文就是抒發感情的文章,比較屬於內心感覺的表述,通常都是讓人很有感覺的內容。總之,簡單的說,抒情文則是感性表述。抒情文無一定規則,個人感覺及表達方式會非常不同。
抒情文是作者發抒心靈上的真摯感觸,把自己的喜、怒、哀、樂、愛、惡、欲,用適切的詞字,再渲染上情感的色彩,而發抒出來的文章。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每個人都想把內心的情感說出來,獲得別人的同情與安慰;在高興喜悅時,如能得到他人的同情,那麼這份快樂,在精神上更是得到鼓舞;如果在悲憤哀傷時,而得到別人的安慰,自己的痛苦就獲到解脫;總之抒情文都是希望自己得到同情與安慰而寫作的。
寫抒情文,必須要發抒內心之真誠纔可;若本無所感,見物而勉強發生抒情,則所生之情必是虛偽的,便是「無病呻吟」。往往會為了發抒感情,而歪曲了事實,這就是抒情不真的原因。真摯之情,無往而不可宣洩,因此歪曲事實並不是抒情的好方法。所以抒情的文章,雖然有記敘,有議論,然而是以宣洩作者的真摯感情為目的。表達的方式,雖然各有不同之處,但是總要以動人為原則。所寫的內容都是作者主觀之看法和見解,而沒有絲毫的客觀存在。要這樣才能使作者的感情不保留的發抒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