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0, 2008

RW:情人變成朋友

從情人變成朋友?這是好多人的疑問?!

很多人都曾問過自己
...

若是我和我的他分手了,我真能再和他當朋友嗎?


若對他還是有感覺的話,我想我應該是無法再和他做朋友的

因為我怕無法面對將來未知的某一天他身邊有了另一個人時的窘境



前言:

當愛已成往事,與其抓著往事不放,不如用祝福取代遺憾。


雖然你們的結局並不圓滿,但你仍祝福他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天空。



對方不再愛了,早點把他忘了不是很好嗎?


為什麼還要逼自己天天去面對這個人,矯情的說「我們還是朋友」呢?

其實我們想做根本就不只是朋友!在剛失戀的那一刻,誰還有心情交朋友?

我們想要和對方繼續做朋友,只是不想讓這個人從我們的生活中完全抽離。

這有多傻呢?只是讓短痛變成了長痛。


我認識的一個女生就是這樣,

她和交往四年多的男朋友分了手,一時之間無法適應,便要求對方做不成情人,做朋友總可以吧!

她仍每天打電話給這個男人,

偶爾約出去一起吃飯,一切看似和從前沒有兩樣,

只是他們之間已不再有牽手之類的親暱動作,也不再有任何天花亂墜的誓言承諾。

女人一直以為,只要他們繼續維持這種關係,

終有一天可以舊情復燃、重續前緣,但男人似乎並不這麼認為。

分手兩個多月以後,男人第一次自己主動打電話給女人,

他告訴她,自己已經有正在交往的對象,

他的新歡不喜歡他和舊愛走得那麼近,所以他們以後沒有事情最好還是不要連絡。


女人在電話中哭得肝腸寸斷,

被拒絕、受傷、面對現實、止痛……的療程又要再重新輪迴一次。

那天晚上,她一個人在家裡灌了兩瓶竹葉青,

隔天一大早,整間房子都彌漫著失戀的氣氛、嘔吐的氣味。



和分手的情人做朋友有什麼好處?


只是去填補人家的空檔,讓自己一次比一次傷心。

要吐,就應該跑到那個男人的家裡去吐,

所謂的「麻吉」,不就應該提供療傷止痛的免費服務嗎?


當他還能左右你的情緒,當你仍每天期待他的出現,

當他仍然是你的寶貝,當你還記得他在你心裡及體內的感覺時,不要做朋友。


做朋友只是延長你的痛苦,給自己空間去編織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和奢望,

讓自己頻頻回首前塵舊事,讓我們在一個人跌倒的時候,還妄想有人會扶我們起來。


在尚未死心之前,那個人那段回憶都只會令我們觸景傷情,

我們又何必這麼苦毒自己、哪裡疼就往哪兒碰呢?


給自己一段真空的時間,或許經過歲月的洗鍊,

自己和對方之間的情緣能夠柳暗花明又一村也說不定。






~~
過去式的情人,可能是千載難逢的知己~~


坦白說,一個不完美的情人或許會是一個最完美的朋友。

因為對曾經陪伴我們走過無數快樂和不快樂的時候,彷彿是我們成長的見證人,

看過我們風光得意的時候,也見識過我們黯然神傷的時候。


茫茫人海中,哪裡還能找到一個像對方這麼了解我們的人?

從「環保」的觀點來看,這麼珍貴、這麼無可取代的東西,只「用」一次未免太可惜了吧!

即使當不成枕邊人,我們也應該好好利用一下對方的剩餘價值。

和舊情人做朋友不只是為彌補「知己難逢」的缺憾,有時更是為了現實層面考量。



瑞典有一個很有名的
ABBA合唱團,原本是兩對夫妻組成的四人團體,

但是這兩對夫妻後來都相繼離了婚,四個人嘗試各奔東西,

沒有想到單飛後的人氣卻大不如前,只好一個個再度歸隊。

雖然做不成夫妻,但還是可以做彼此最契合的事業夥伴。


或許有人會懷疑,

兩個水火不容的情人分開之後,如何能平靜和睦的相處下去?

其實這道理很簡單。距離靠太近,人與人之間難免會產生摩擦,

但若是各退一步,彼此之間反而只會剩下關心。


當對方是我們的情人時,我們很自然就會把大家想成是「自己人」,

你的優點我跟著沾光,但是你的缺點也困擾我甚鉅,

雙方休戚相關,很容易動不動就覺得受不了對方。


但是,做朋友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的優點是你家的事,你的缺點更是不關我的事,

朋友之間那一點點距離,反而製造了彼此包容接納的肚量。


更何況,愛情的濃度會隨著時間變淡;

友情、親情的價值卻會隨著時間增加。


一個曾經和我們朝夕相處、相濡以沬的情人,

會是我們在世上最難能可貴、千載難逢的知己。






~~
當愛已成往事,不如用祝福取代遺憾~~


如果對對方還有感覺,就不要做朋友;沒了感覺,才好來做朋友。


人們說,「愛的反面是恨」,其實有什麼好恨的?

愛情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不過我們不幸恰巧是挨打的那一方罷了。


不管在愛裡碰了多少不愉快的事,那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把帳算在對方頭上,花心力去恨對方,我們只會更加忘不了對方。

當愛已成往事,與其抓著往事不放,不如用祝福取代遺憾。


對方是我們曾經深愛過的人,雖然結局並不圓滿,

但我們仍祝福對方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天空。


只有當雙方都找到各自的幸福時,

彼此曾經共同經歷的這段感情才會顯得珍貴有意義。


愛的反面是恨,是因為怕自己不能不愛,

是因為還沒有辦法把它完全放下。


放下,需要時間。

曾經付出了這麼多,有誰能真的做到如此瀟灑?有誰能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

真的愛過,就讓這份感情永遠留在正面,不要走到反面,也不要消逝化為冷漠。


我們來到世上走這一遭,

目的不是為了替自己樹立仇人,而是追求並創造各種愛的可能。





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立場,每件事情的發展,沒有絕對的答案,

好好照顧自己的一顆心, 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

幸福在自己的勇敢面對那一刻開始..........


送給你的好文:情人變成朋友
祝你一路順風,到了對岸的彼端,別忘了也要幸福喔!曾經一起走過的日子,刻骨銘心...有緣份的話,我們會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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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10, 2008 08:34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3, 2008 03:33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所以這篇文章你是打給看的?

  • bluebell0925 at December 11, 2008 01:37 AM comment
  • =..=前男朋友囉...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3, 2008 03:41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好深奧...我似乎太幸運,從來不必為感情煩惱~~

  • 紋雅 at December 11, 2008 02:39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因為很早就結婚了嗎^^?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3, 2008 03:43 PM Reply
  • 4樓

    福樓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11, 2008 10:57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3, 2008 03:44 PM Reply
  • 5樓

    專業的5樓

    真是很有感觸的一篇文章!

    不過,人似乎都是這麼的犯賤,剛分手的霎那間,被甩的那個人總是
    無法坦盪的放開,還想要求可以繼續當朋友不要斷了那份原本習慣的
    生活,但即使真的免強答應做了朋友...那又如何呢?

  • abc760721 at December 12, 2008 09:1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嗯..感覺雙方似乎都有了一條界線,那條界線..是很難跨越的吧...>"<唉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3, 2008 03:45 PM Reply
  • 6樓

    6樓

    就是你網誌裡面的ABBA阿
    敗給你了

  • aptx0707 at December 14, 2008 08:04 AM comment | prosecute
  • 7樓

    7樓

    不是因為很早就結婚...(27也不算早了吧!?)
    而是我的感情世界一直很單純
    知道不適合我的,就知道要馬上放手
    分開也不會難過(我太冷血...哈)
    然後很幸福...遇到我的老公~~
    享受被疼愛的感覺~~

  • Wenya at December 16, 2008 12:59 PM comment | Homepage
  • 看著大家一直結婚。。有時候自己也有想婚的念頭。唉...不知道自己幾歲才能嫁掉~也希望自己將來能像好妳一樣幸福喔^^Y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8, 2008 07:35 PM Reply
  • 8樓

    8樓

    嗯~妳們之間基本交情應該還是有啦~好歹妳家胖胖也曾經給他伺
    候的肥吱吱的咩...如果他不念舊情的話...也許上個月胖胖就變
    成兔毛拖鞋了吧!?

  • 笨伯 at December 17, 2008 05:23 AM comment | email
  • = =+誰敢動我的兔寶,我就要他付出代價!!哼哼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8, 2008 07:35 PM Reply
  • :|看不懂嗎?要有深刻的感覺才能看懂喔!哈哈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22, 2008 08:24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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