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職前】101_3-4季委託民間機構辦理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綜合類」職業訓練-證卷與衍生性金融商品實務應用班(對象:暫時失業者)
1-總共時數:408小時。
2-時間:101/9/25-101/12/05,共約52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08:00-17:00。
3-地點:苗栗市正展路8號2樓(在苗栗火車站附近,計程車約100元)
4-課程介紹:本會價格/價值所有課程內容+N理論訓練(逆勢),孫sir親自坐鎮。是協會有始以來 最高階的課程,也將是台灣有史以來 最高階、最深入金融技術課程。必然的收獲至少有二:一是證明我的神準,二是參加學員也將獲得我的神準。
5-即日起開始招生,有興趣夥伴或您身邊有興趣的朋友,請申請「勞保明細」寄至本會審查或電話/mail告知。(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67號10樓/選擇權協會收)
6-在苗栗住宿:本會統籌辦理,住宿費用會用最經濟原則;餐食自理。
Ⓞ招生對象資格如下:
學員免繳自行負擔訓練費用規定及辦理方式:
壹、參加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訓中心委辦之職業訓練,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按個人訓練費用補助80%,依本訓練計畫規定應負擔20%之訓練費用;惟特定對象參訓者,得依下列規定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訓練費用。
一、補助對象: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二)獨立負擔家計失業者
(三)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失業者
(四)身心障礙失業者
(五)原住民失業者
(六)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七)長期失業者
(八)更生受保證人失業者
(九)尚未取得本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失業者
(十)尚未取得本國國籍之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
(十一)因犯罪被害人之失業者
(十二)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
(十三)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十四)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
(十五)因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十六)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十七)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十八)自立少年
二、申請方式:
於報到開訓後向訓練單位提出申請,檢具指定之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
三、應檢具證明文件: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失業者:就業服務中心開立之推介單第一聯影本。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失業者:經由各承訓單位甄試錄訓者,檢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應加蓋與正本相符)
(二)
(三)
(四)
(五)
(六)
(七)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期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助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同意代為查詢勞工保險資料委託書。
(3)勞工保險加退保明細表。
(4)開訓日期一個月內向公立就業助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證明文件。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自立少年:符合內政部兒童局所訂「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補助計畫」之自立少年資格,且於身分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報名參訓之失業者:
(1)以年滿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二處以上安置,仍無法適應機構生活,經主管機關評估有零要助具自立生活能力者優先,且應至少服務至年滿十八歲。
(2)年滿十八歲結束安置一年內者。
(3)結束安置逾一年,經主管機關評估仍有必要提供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者。
Ⓞ檢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政反面影本
(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切結書(失業切結書僅限用於依法免參力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3)地方主管機關開立之自立少年身分證明文件。
貳、其他對象之失業者
參力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未辦理退保者:
一、由所投保之職業工會或各縣市總工會開具「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加、退保證明單」,須載明加保日期、退保日期、原工作性質及失業原因。
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印二份(應加蓋與正本相符)。
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失業切結書」,依本項計畫實施規範,比照 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繳交20%個人訓練費用。
Ⓞ簡單的說就是:報名檢附~
1-勞保明細
2-開訓日前一個月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證明文件
依照勞保明細確認~~~
3-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失業給付
訓練品資管理(1)


1樓
1樓搶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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