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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7, 2006

中樂透以後

pa100x35.gif (本文95/04/04入選智邦網摘精選好文-生活篇)

如果你中了樂透,會讓你的另一伴知道嗎?

今晚和母親看到鄭弘儀所主持的節目裡談到話題之一“如果你中了樂透,會讓你的另一伴知道嗎?”根據台北銀行所作的調查,的確比率不低的民眾是不會讓另一伴知道你變富豪了。聽起來有點可悲,來賓口述裡的案例有的甚至還是陪你挨過一段苦日子,或是年邁已高的夫婦,最終都為了錢而選擇分手。


打趣著問母親會如何處置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如果金額是1千萬就好。母親果然不是一位看錢太重的女人,在她的觀念裡能和她愛的人都能一起分享這喜悅才重要,但她還是會留一半的錢在身邊養老。畢竟“養兒不能防老”、“錢要留在身邊才實在”,這兩句我嘮叨她多年的告誡總算也有點發揮小小的作用了。


接著就和母親聽著來賓所談的案例時而發笑時而討論,發覺其實案例裡對於金錢所產生的相互猜疑,有些甚至嚴重要處心積慮地分手、離婚,的確如主持人所說的,最後肥了外面的小狼狗及二奶了。吳淡如說的也有點道理,她如果中了樂透是不會給另一伴知道,那當然更不會分給他了。因為男人有了錢就會使壞,最後一定會去包二奶,倒不如把錢留在自己身邊花用。


來賓分享的案例中最讓我意外的是在一件在國外發生的趣事,七十四歲結髮數十年的恩愛夫妻,有一天中了折合台幣近八億的獎金,老婦人開始規劃自己的將來如何運用這一大筆錢,算一算分給先生及自己到底哪個方案好,最後竟決定獨吞這獎金。也有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案例,夫婦倆常為了幾百元不到的錢就吵鬧甚至到了離婚的地步。雖然我還沒結婚不能瞭解固中滋味,但情侶及夫妻間的金錢、財產劃分的確是項大學問。


我想,可悲的故事案例往往會告誡我們,最後你將不希望中了這筆獎金,因為隨之而來的可能將是另一場天災或是人禍。如果你沒好好處理或是花個白日夢的時間去思考一下,那下一個『幸運兒』也有可能是你。


試著想,不管你幾歲了,可能是剛滿合法購買樂透的十八歲,或是年過半百甚至是七、八十歲的老年,如果這一筆可觀的獎金給了你,你將如何處置?


獨佔著一屋子象徵可購買任何東西的紙鈔比陪伴過你重要時光或是愛你的人重要?或是選擇遠走高飛,連夜搬家到另一個沒人知道身份的地方當王當后,然後重組一個做夢都夢不到的美夢?


哪怕只是一個短暫的白日夢,最好還是先確定一下哪個才是你在乎的。
(雖然這個夢只有五千多萬分之一發生的機率)


當人性陷入一個這樣受考驗的選擇時,好像也已經沒有對錯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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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在網上閒晃的時候,循著智邦網摘的足跡看到了一篇有趣的文章:oldmantony所寫的\"中樂透以後\"。看完之後讓我真的很驚訝。 oldmanto

  • 中樂透以後 【旅行。是存在於我們血液中的因子】 at April 5, 2006 01:30 PM Trackback

Reply
1 2 Next
  • 1樓

    1樓搶頭香

    看了你的問題之後,整個陷入疑問。

    我看我可能在猶豫要不要告訴對方這件事情之前,
    就已經把所有的彩金花光了吧。

  • vicki1202 at March 17, 2006 03:5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如果我真了中了樂透...
    我一定會跟老公分享
    我要帶著他去環游世界給他買任何他想要的東西

  • minghew at March 17, 2006 03:33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要中也不容易呢
    先想要怎麼中吧
    哈哈

  • jujulove at March 17, 2006 04:3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對啊 同感

    先想怎麼中

    因為從來沒中過

  • rogerlunghu at March 17, 2006 05:19 P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5樓

    專業的5樓

    換個角度想 這也是"人性可敬的角度"

  • southern at March 17, 2006 05:44 PM comment | Homepage
  • 6樓

    6樓

    來幫大家拍拍手,
    文章得獎的得獎,
    部落格優的優~

  • 路 at March 17, 2006 08:22 PM comment | Homepage
  • 7樓

    7樓

    vicki1202:
    我從不懷疑女人花錢的速度....Orz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12:48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8樓

    8樓

    minghew:
    任何他想要的東西?包括上酒家當皇帝嗎??
    不過環遊世界這是一定要的...^^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12:48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9樓

    9樓

    jujulove and rogerlunghu:
    就像要徵試研究所及博士班一樣啊
    學校不都會要求研究計劃或讀書計劃的
    總不能回答教授...
    啊又還沒考上,等考上我再來想計劃好了
    繞回我的主旨.還是花個幾個鐘想想該如何規劃
    就算是會心一笑或講給自己爽的都好啊
    不然.等真不小心中的時候,一定會慌的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12:51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southern:
    這位讀者有用心
    相信你絕對不是一位喜歡厭舊的男人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12:52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路:
    哈...我也要步上una跟南方的腳步
    投中時去...看看能否沾他們的好運氣
    滿足一下私慾....(羞)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12:54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我想 我有能力花的完吧 :p
    會不會讓老公知道? 我想是會
    但是 會不會分他 是另一回事兒~~ 哈哈

    emma

  • Emma0417 at March 18, 2006 01:02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Emma0417:
    跟我的答案有點接近
    我會讓對方知道
    不過金額多少就看我想講多少囉....^^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01:57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4樓

    14樓

    阿~大叔看了你寫的珍是激動我的心,所以依樣畫葫蘆寫了跟你

    ㄧ樣的題目,但是沒有你的文筆好了!對了我可以提供你的網址在

    我的文章裡面給我朋友看嗎?

  • bassman33 at March 18, 2006 12:0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5樓

    15樓

    要是我中的話
    我會給我爸媽
    畢竟要養小孩
    幾百萬是跑不掉的
    雖然愛是不能用錢來衡量

  • jujulove at March 18, 2006 12:1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6樓

    16樓

    bassman33:
    可以用"引用功能"
    在文章的最下面.回應的最上頭那裡有個複製引用網址的旁邊
    有個引用功能,按下去就是了
    另外,沒什麼文筆好不好的啦
    我只是寫心裡的想法,又不是小學生的寫作比賽..呵
    喜歡就拿去用吧!全家就是你家
    (接這句怪怪的)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01:40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7樓

    17樓

    jujulove:
    依妳的年紀.把錢給爸媽的確是對的..^^

  • oldmantony at March 18, 2006 01:41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18樓

    18樓

    這一集我剛好也有看到
    當這個問題提出來時現場來賓竟然大多都不會給另一半知道
    我還滿訝異的
    因為除非他/她的人格真的很差
    不然
    不管是另一半或是家人理當都是自己最親的人
    卻無法信任對方
    這種感覺
    很怪。。。。。

  • cestjoyce at March 19, 2006 01:3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9樓

    19樓

    cestjoyce:
    可能在愛自己與愛對方上的比重呈現落差過大的關係吧!
    我無法想像自己擁有一堆鈔票卻不能與親人或愛的人一起分享
    那又如何呢?

  • oldmantony at March 19, 2006 03:27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0樓

    20樓

    that's true, i'm with you!!

  • cestjoyce at March 19, 2006 10:50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1樓

    21樓

    不管到哪個年紀都一樣
    就算有了另一半
    也會把錢分一半
    一半給他父母
    一半給自己的爸媽

  • jujulove at March 20, 2006 03:0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2樓

    22樓

    jujulove:
    "不管到哪個年紀都一樣"
    坦白說,這句話可信度不高..ha
    而且妳是我目前為止最善良的
    把錢全分出去了
    一半給他父母
    一半給自己的爸媽
    讚!!

    我的話會留70%在自己口袋吧!!

  • oldmantony at March 20, 2006 03:53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3樓

    23樓

    因為我對花錢很計較
    也不能說很計較吧
    因為我對什麼名不名牌的沒觀念
    (其實根本就是笨)
    通常買東西就算是自己非常喜歡的我都會考慮久
    在不然就是真的有需要

  • jujulove at March 21, 2006 04:0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4樓

    24樓

    jujulove:
    以你的年紀如果對名牌很懂的話
    那走上街頭當抗議的卡奴機會很大喔...
    另外.不懂名牌跟"笨"沒關係啊!!
    我也不是很懂什麼名牌的....穿起來用起來ok就好

  • oldmantony at March 21, 2006 04:56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5樓

    25樓

    懂明牌和卡奴沒關係吧
    我光花錢都很難了
    還要我去借錢
    那不太可能吧
    哈哈

  • jujulove at March 22, 2006 10:1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6樓

    26樓

    jujulove:
    你以後應該會是有錢人
    但不要當守財奴

  • oldmantony at March 22, 2006 01:43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7樓

    27樓


    我媽咪也說我很守錢
    因為我的鼻子肉肉的
    (雖然我不知道守錢可以由鼻子判斷)
    我只是懶得花錢吧
    哈哈

  • jujulove at March 23, 2006 10:08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8樓

    28樓

    jujulove:
    真的懶得花錢的話
    這活我能代勞滴

  • oldmantony at March 23, 2006 01:22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9樓

    29樓

    部落格版主:

    您好!我是智邦生活館的編輯。智邦生活館首頁改版新推出編輯推薦-網摘精
    選單元。在網路上四處為網友們精挑細選好文章。今日拜讀此篇文章,欣賞
    其中的筆調和觀點,將其選為 2006年4月4日艾瑪美食生活頻道的網摘
    (http://digest.url.com.tw/amarylliss/),與網友們分享。我們推薦如果造成你
    的不便,煩請回信告知(twblogs@gmail.com)。如需好文貼紙,請至
    http://digest.url.com.tw/amarylliss/sticker.php 謝謝您!


    敬祝 平安

    智邦生活館網摘頻道編輯 敬啟

  • amarylliss at April 4, 2006 12:2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30樓

    30樓

    我會把獎金都交給她

  • antoineliu at April 4, 2006 10:15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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