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最新H1N1新型流感防範措施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業於98年4月27日公告,將H1N1新型流感(豬流感)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
一、 該流感傳染途徑:與季節性流感相同,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從症狀出現前1天到發病後7天均有傳染性。
二、症狀:包括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頭痛、寒顫與疲勞,有些病 例出現腹瀉、嘔吐症狀,部分病例出現眼睛發紅和流鼻涕等症狀。惟以症狀研判無法判定是否感染H1N1新型流感,需採取檢體化驗始可確認。
三、 請各位學生及教職員工,注意下列事項:
(一)若有相關旅遊史、接觸史及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請隨時注意疾管局發布之訊息及旅遊警示,作好相關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衛生,且不要接近疑似病人,若有出現類流感症狀(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及噁心、腹瀉等),請迅速就醫並告知出國旅遊史。
(二)加強宣導:
1、正確洗手方法及維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2、減少出入公共場所、多戴口罩。
3、如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停止上班上課,在家休息及戴口罩。
4、咳嗽時用衛生紙遮口鼻並丟入垃圾桶,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後要洗手(使用酒精性乾洗手液或肥皂及清水洗手)。
5、儘可能與他人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以免病情散播。
相關國際疫情或防治措施,可參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dc.gov.tw,點選國際旅遊資訊或豬流感主題專區,或撥打免付費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
轉載自中技衛保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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