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動力‧組織章程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原住民動力社
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五日擬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依據「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組織章程」第三十八條訂定之。
第二條 本社定名為「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原住民動力社」,簡稱「原動力社」,以下簡稱「本社」。
第三條 本社團隸屬「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條 聚集本校原住民青年,共同推廣原住民文化。
第五條 增進本校原住民青年之情誼,讓我們更團結、更有向心力。
第六條 提供原住民青年權利、福利之資訊管道。
第七條 培養服務熱忱的心,回饋部落。
第三章 社員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 本校學生具有原住民血統均可入社成為社員。
第九條 出席本社社員大會。
第十條 本社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及罷免權。
第十一條 參與本社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 社內各項書籍、物品之借閱及器材之使用。
第十三條 遵守本社組織章程,服從決議,並熱心參與活動。
第十四條 協助推動本社社務的發展。
第十五條 積極繳納社費。
第十六條 接受聘任為本社幹部。
第四章 組織與職掌
第十七條 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
第十八條 本社設有社長、副社長、活動長、總務長、文書長、美宣長、網路長、攝影長,各職位均任職一年可連任。社長經社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學年選舉一次,其他幹部則由社長及全體社員提名經由社員大會選舉任命之。
第十九條 各幹部執掌如下
一、社 長:對外代表本社處理有關事宜,對內總理本社社務,
策劃本社發展計畫,召集社員大會並執行決議案,
領導幹部並監督幹部之工作進度。
二、副社長:輔助社長處理本社各事務,若社長缺席則代理社長
事務,掌握社員出缺席狀況,並宣達本社公佈事項。
三、活動長:負責辦理本社活動,包含慶生、送舊、迎新、成果
展等之企劃與實行以及張貼宣傳海報及分發活動宣傳單。
四、總務長:總理本社財務,一切活動所需物品之採購以及場地
之安排,所有社團資產之清點、整理,向課指組申
請文具用品。
五、文書長:負責本社之會議紀錄,資料歸類、整理以及建檔。
六、美宣長:社團活動海報、宣傳單之設計,活動會場佈置。
七、網路長:製作及經營本社網頁、BLOG,並定期更新且在網頁
上公佈社團最新消息以及活動。
八、攝影長:負責活動拍攝,照片整理、加洗。每次活動結束後
三天後繳交活動照片給網路長。
第二十條 若有要增減職位得向社員大會提出。
第二十一條 各學期活動計劃及行事曆、預算表,應於上學期末,由社長召
集各組組長討論。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二條 全體社員繳納之社費,金額由總務保管,於每月公布社費使用
情形。
第二十三條 學校經費補助。
第六章 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社每學期召開兩次定期之社員大會,必要時由社長召開臨時
社員大會,共效力視同正式社員大會。
第二十五條 幹部會議由社長、副社長視情況所需而不定期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會議決定得超過二分之一以上人數同意使得通過。
第七章 附則 第四條 本章程經由社員大會通過後實施。 第五條 本章程若不合實用,可由社長提出經由三分之二社員同意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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