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30, 2007

「人生如夢之大補帖」の 好禮大相送。




自玩網路了這麼些年,雖浸淫日久,卻也從未曾碰過什麼叫做網路遊戲,而只是呆呆的待在這邊,做一些多少能對自己有些裨益的事,雖然如斯此舉,在很多的旁人看來,直呼不可思議!可是卻也因由如此的一份堅持,而真的是讓小弟我,大大長進了不少。(畢竟在網路世界裡的資源,是很豐富著的!全端看你要怎生去挖。)

而堅持,雖不外乎是流於寂寞的。既是如此,我又何以能夠堅持的下去呢?喔!原來,是有一群朋友在陪伴著我。即使這群人,與我平生素未蒙面……


(註:小弟迄今,唯一一次見過面的網友!乃是在今年的四月末左右,因當時家母預定在彰化秀傳醫院開刀,故不得不與在該院方當中任職的網友大大聯絡,以便請教。略見舊作如次:

《碰釘子》

生活的困頓,是軟釘子,只要踩的過去就沒事。可內心的煎熬,是硬釘子,一旦碰上了,就很難拔除。雖然人生,總有踩不完的釘子,但卻沒有踩不過去的難關

在這邊,再次的感謝當時的那位大大的鼎力幫忙 ~~ )


眾所周知,小弟"閉網"亦已年餘,(至今仍是)而在此段時間,雖不常上來遨遊同樂,然而時日一久,那份胸中所積蓄的血氣,還是會倍覺翻湧鬱結,因而不能不來 @口@ (那種感覺,就像是捐血成癮了一般)而雖說來的少了,但與某些心交心的朋友們來說,此份交情,卻也總是不曾變易著的 ^_^


好啦!開場白說完,來談正題吧。(笑)所謂的好禮大相送,乃係指小弟的個人簡訊創作作品──「人生如夢之大補帖。」(欲見真品樣貌請至相簿)

其實這個東東,在今年的四至五月間,本只有整理節錄出十頁內容,(除某些部分的舊作未含者外,因為有的早期檔案,我只有放在部落格裡面,並沒有存檔於電腦當中)之後,方才又陸續挑選了些新作,而多添加出了四頁。所以現今,計有十四頁整,共一百則。(且迄今已約莫送出百餘來份,唯頁中些則的簡訊內容,曾重新編校過,至於在部落格裡的同則文章,卻尚未一併更新)

從編排整理而花印迄今,但凡生活週遭有所往來的朋友們,(或初初相逢認識之人)幾無一遺漏,而人手一份。甚至因此,也才讓我給知曉到了,在我的那群某些個"郝朋友"裡,居然還有人在收到了我的簡訊,而經過了如斯的幾年光景之後,卻還統統不知道說,此些竟是全出自於我之手?難怪我們會常聽到人們引用那句電影名言講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雖說這些偏屬於題外話,不過說句認真點兒,他們可還真是該打:p)
((((來人哪!大刑伺候!! = = ))))

唉,虧我替那麼多的朋友們植福造福呀我!

嗯,總之,因為著這個舉動,使得藉此來打發無聊的我,卻也因此,而增添了許多從未有過的趣味出來。(這就更不用說是鼓舞的了!)

所以說啦,要有興趣接收的人,就請至我的留言版版裡留言吧!

只不過小弟的新工作即將開始,所以屆時,如若禮物收得晚了!大夥兒還請多多見諒為盼。



註:

按以往經驗,我在島內寄印刷品掛號時,(即這十四頁的內容)郵資花費約為 35-40 元。(至於島外則未嘗曾寄過)所以為了避免小弟在自掏腰包了之後,卻感於對世道人心等的失望的話,我還是會審慎挑選留言者來以茲寄送。(也就是說不是你隨便留留,我就會隨便寄寄!)免得我自個兒成了一個被人玩樂於股掌間的冤大頭。(我想,這種適度性的自我保護做法,應該也不算為過嘛)另外,礙於家無橫財也無田產,且小弟身上,也沒多長出個幾斤五花大肉好來切來切去的!(縱使有,肉價想來也不會太美)所以限定一人申請一份為準,請大夥兒自摸自個兒的道德良心,不要冒名申請!

大致上,開口閉口都是錢、錢、錢的人,總不脫於俗氣,(不管那個人是不是個好野人)故而未免流於俗氣的我,暫將不會談錢。也就是說,要是在這裡做個一兩百份左右的大補帖,來好禮大相送,這樣的丁點能力,我是還不成問題的:p (只不過說,如在緊接著往上發展上去,那就開始會有很大的問題了!)


而就在你把上述的話,都給看完了之後,如若心覺,你也想要來拿一份禮,那就來唄 ^0^

唯在留言之時,記得填好我所認得的你的網路暱稱,以及收件人的稱謂與地址等的即可。
(譬如,你的暱稱與我一樣繁多,
行行好,記得留我知道的那一個。
此外,不管你姓啥名誰,
只要你不想讓我知道你的真實姓名,
那你隨便掰個「王小明」的也行。
至於收件地址,亦同上所述。
只要是你能收得到件的地址,
不是你家也無所謂。
因為我不會無聊到想去調查你家的確實住址還或姓名等的!
這樣說,大概怎麼留妥寄件資料,應該就不用我在示範性教學了吧!)

最後附帶一點,基本上「大補帖」的寄發對象沒有限制!
也就是說「不論男女,老幼通吃。」
不過,………
女性朋友請記住一點,
要是你的另一半或者是男朋友等,
會吃這"神奇的乾醋"的話,
請不要叫我寄給你!!
因為我可不想成為別人家「打情罵俏」中的悲劇性人物。
(要是也曾被誤當成這種箭靶的人就知道,這事會有多麼的混帳與冤枉!)
而且,我還是個頗愛圖個清清靜靜的人。
包括,這虛擬網路世界裡的我的部落格。



洞四拐 於 07’09 / 29 PM 寫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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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October 3, 2007 04:01 PM comment
  • 2樓

    2樓頸推


    ok!

    那一段並未指定對象,
    只不過我倒真的滿怕這種事滴舅素 @口@

    自由??!.......
    J 係??!.......


    以上,還是請移步至留言板談較為妥當吧我說:)四拐。

  • np047 at October 4, 2007 10:51 A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 3樓

    3樓坐沙發

    Sealed

  • Sealed at October 5, 2007 02:11 PM comment
  • 4樓

    福樓

    Sealed

  • Sealed at October 5, 2007 02:37 PM comment
  • 5樓

    專業的5樓

    收到囉..(二份)
    你有看到彩琴的照片嗎..
    她嫁到嘉義喔..
    有空可找她聊天喔...

  • ksh0216 at October 11, 2007 03:29 PM comment | email
  • 6樓

    6樓

    對了問你...裡面的文章都你
    自創...嗎...(我好奇...嘻嘻)

  • ksh0216 at October 11, 2007 03:32 PM comment | email
  • 7樓

    7樓


    找她聊天?怎麼找?
    我連她的電話都沒有~
    (就算有叫我打我也不敢)
    還是說她也有開網誌?
    (那我就鐵定會去的!)

    她嫁到嘉義我知道啊!
    在妳們那裡宴客的時候,
    我還有去耶 = =+

    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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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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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還有要問的嗎?)
    (沒有的話,.....)
    (那換我問囉!)
    (咳,~)
    (你知道在我們的親戚之間)
    (還有誰有開網誌)
    (而我還不知道的嗎?)
    (因為基本上)
    (我只知道妳和明輝的而已)


  • np047 at October 12, 2007 03:34 P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 8樓

    8樓

    你跟明輝要有二姑姑的女兒..跟三姑姑的兒子...我只有電
    話.....對你今年過年有按排假期嗎......

    .
    .
    要一同去遊山玩水嗎...

  • ksh0216 at October 15, 2007 02:05 PM comment | email
  • 9樓

    9樓


    遊山玩水?什麼時候?
    姊姊有要帶我一起去嗎?(呵~~)


    二姨的女兒,那她現在還住在台北嗎?
    (真糟糕啊我.....表弟當成這樣
    ,不知道會不會被打?!......)

    承上。又,三姨的兒子,娶了嗎?.......

    嗯,我會跟明輝要的!
    (不過我如果因此被打,這可是要算在明輝的帳上唷!因
    為這一切,都是從他留下名片之後所惹出來的嘛 @口@ )

  • np047 at October 15, 2007 04:08 P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二姑的兒女都在台北...(沒錯)
    三姑的二位兒子都沒結婚...(大兒子目前在勒戒所上班..)
    還有..不好意思.我搞錯了明輝沒有他們的網志..
    我只有電話....
    還有你的電話沒給我喔...
    ..
    就是想帶你去遊山玩水....(一切請自費喔...)

  • ksh0216 at October 19, 2007 09:41 AM comment | email
  • 11樓

    11樓


    有壓!在你初至我的留言版版裡留言的時候,
    我就有回通訊地址暨聯絡電話等的囉表姊!!

    (目前該則留言尚在留言板的第五頁。
    不然你也可以在無名的帳號登入之後,
    在前至該留言板,
    上面有一個單憑輸入帳號,
    便可拉出該帳號人的所有留言內容的功能。)


    網誌的事我大概已經知道了!
    因為前幾天,我有回東和,
    (與我媽與宗榮)
    有遇到明輝一下子,
    所以他有知會我說他也沒有.......
    (說句良心話,明輝愈變愈帥了呢!不像我.....哈~)


    自費?嗯。親兄弟也要明算帳嘛:)
    這樣的親戚,才是王道對唄 ^_^

  • np047 at October 19, 2007 04:04 PM comment | email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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