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7, 2009

《人生如夢》


如果說,我們能夠相信夢,就像相信人生一樣,我想將沒有哪一個夢無法成真!因為人生如夢、夢如人生。所以幸福的夢,只有去相信,它才會出現在你的面前

始作於 06’09 / 30(六)AM 11:43


昔展覽佛經譯典,有一法門似云「夢幻觀」,頓而由此發生聯想,遂成此則。
如今補述前因後果,以玆為記,亦盼以此為戒為念!阿彌陀佛~

08'03 / 01 AM 08:44 燕四拐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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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人生如夢之大補帖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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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上頭的發文日期October 23, 2016
    這......

  • 紫薇 at August 28, 2008 01:32 AM comment
  • 紫薇既開金口問了,
    就且聽我說吧 ~~

    嗯,我是覺得我寫的東東,
    如以不管來者是誰來講,
    比較適合大家閱讀著的,
    或許大概就是大補帖了吧。
    (雖說仍是乏人問津~)
    所以便挑了些則,放在置頂處啦:)

    另外,由於大補帖一類的文章為數不少,
    且品質優劣不一,再加上需要時間整理,
    所以便將大多數的大補帖改設為隱藏檔,
    以待日後再行整理 @口@

    至於你所留言的這個分類:
    人生如夢之大補帖~
    也就是之前你所收到的Word檔案,
    不過………在我網誌上的,
    除約四十餘則左右有進行校正者外,
    其餘,則尚未及更新重校的就是了 一"一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3, 2008 09:57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只要相信,就會呈現
    那是因為信念
    還是相信那個,自己相信的夢呢
    我問我自己

  • loveofwater at August 30, 2008 11:58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看到了安娜此問的答案,
    許是在:「被文字線條統御過的靈魂」中………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3, 2008 10:39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哇屋!!

    是文人 :)

  • home0830 at September 14, 2008 01:3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沒有那麼高的一份才具,故絕非文人。(你高推我了)
    要說,但也只是一個,愛穿鑿附會於文字之中的小小人而已。
    (ㄜˊ,………這可是俗話說的"猴子不知屁股紅乎?"
    呵呵~難怪我住在別有洞天 @口@ 哈~)
    你要真不相信的話,光看樓上安娜大大的網誌,
    便可以得知,所謂文人的資格條件何在的囉:)
    (或者是藉由網路搜尋"心詩小站。"亦可~)

  • Blog Owner at September 14, 2008 07:24 PM Reply
  • 4樓

    福樓

    初次參觀! 請多多指教!

  • lrjkdykykqiq at November 18, 2008 09:5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5樓

    專業的5樓

    叮咚~叮咚~

    主人好久沒有回來囉

    快回來吧!

    這裡好多蜘蛛絲喔:P

  • anstar1106 at January 15, 2009 11:4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蜘蛛絲?!那代表我這裡的健康指數還維持的挺不錯:)
    是屬於當夯的樂活有機環境 ~~ (所以才會連小白兔也跑來 ^0^ )

  • Blog Owner at February 3, 2009 09:40 PM Reply
  • 6樓

    6樓

    不好意思~版主^^

    可以請你以後可以不要去我的網誌嗎?
    (或者是去我網誌的時候不要登入)

    或者請你換一張無名大頭貼。

    因為我剛剛在我的誰來我家看到你的無名大頭貼的時候
    著實地嚇了一跳,
    對於自己的膽小怯弱所造成的困擾,我必須在此向您深深致歉。

    但我心中有一句話想對你說:

    「你的無名大頭貼噁爛死了!」

  • p8068 at February 8, 2009 12:5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即使是未成年,或者是尚在懵懂學語的孩童,
    無庸多言費解,其都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如無法自負其責者,是則,除成年人之外,
    法律究屬,多以其父母為依歸。
    試問大大,已上大學如你,成年否無?
    再說,上述法律究責,即使是由人所養的牲畜,
    胡亂發癲般的咬了別人一口,飼主也是有其刑責的!
    這就是所謂的文明,在截至目前所有的任何發現裡,
    但凡還在我們這個世界上來喘上一口氣的,
    所發現的──最為唯一、同時也是最為珍貴的文明。
    試問大大,不也是我們這個賴以維生的世界的一份子嗎?

    一言除可以興邦,亦可以喪國自辱;
    除能給別人帶來感動與希望之餘,
    同樣的話語,也可以為自己帶來希望與感動。
    反之,傷害等亦復如是,豈可不慎。

    而言語的雙面刃,怎麼說怎麼算,
    其道無他,唯人自招。
    所以禍從口出,卻也可以為你招來幸福。

    盼君自重。

    莫在辱了別人的同時,
    真正污辱最大的,卻是自己而還不自知。

  • Blog Owner at February 8, 2009 02:21 PM Reply
  • 7樓

    7樓

    Sealed

  • Sealed at February 9, 2009 10:59 A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February 9, 2009 11:46 PM Reply
  • 8樓

    8樓

    Sealed

  • Sealed at May 4, 2009 06:07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May 22, 2009 12:07 A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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