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歐巴桑
剛剛做了一件很熱血的事,已經八百年沒有讓我這樣現一下身手,我不得不說:「遇到老娘,算你倒楣」。
從小到大,唯一一次被同學朋友欺負到讓家裡人出面,是我小學一年級的事了。剛進小學的時候,有一個同班的女生住我家樓下,在學校常常偷捏我的臉(想當年我可是一個可愛溫柔的小女生啊),我那時傻傻的不知反抗,回家跟媽媽說有同學捏我,幾次之後,我媽才去樓下跟那個小女生的爺爺講,我已經忘記我媽是不是有告訴我被人欺負要反抗,但是自此,老娘就脫胎換骨,再也不做阿斗,小一下學期我媽參加母姊會,回來警告我不可以亂打人,因為我們老師告訴我媽,我打了我們班上最壞的男生一巴掌,這個男生不但調皮搗蛋,還學過跆拳道,但是竟然被我打到乖乖的(唉,其實是因為那個男生在某一次發現我有一支和他一模一樣的鉛筆,就跟全班宣布他喜歡我,孰可忍,孰不可忍,這攸關名節的事,老娘怎麼能跟他客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