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4, 2006

針對星期五的事


不懂得人一切原由的人,我希望不要插手這件事!
就像是都不知道頭跟尾,只知道單方面的結果的人
請不要任意下誰跟誰的評斷!
因為這對於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

換言之,誰都不代表任何一方,我不希望加入個人情感來做判斷。
也許對於不相干的人很失禮,但是多插手的話,說不定會傷到另一方。
以上是客觀來看
以下是個人意見
XXXXXXXXXXX
由於太過難聽,不便公開!

舉個例子
三位朋友或是更多朋友
如果其中兩位朋友吵架了,這時就像以前國小、國中發生的一樣(我高中沒發生過)
其中一方一定會要求其他朋友選邊站,說:你是要挺他還是挺我?
這時我覺得真的太過殘忍了!
接下來就是開始分裂,到排斥!
我的想法是其他人真的很無辜,因為第三者或第四者都是雙方的朋友,
而這時就被硬生生地分開了!
原本跟另一方的朋友很好,但最後卻跟一方聯合起來。
這算什麼?
我最氣的不是吵架,而是被強迫選邊的人!
因為我通常都是那個第三人,所以我不希望有這種事發生!
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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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靠邊站我們高中哪可能會發生阿
    哈哈哈哈哈

    都說是益友團了 !! 熱血阿~

  • vanessa68 at February 12, 2006 02:17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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