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5, 2010

健保押單超過7天 仍可退款

2010年10月23日 自由時報 記者林相美
許多民眾都曾有忘記帶健保卡而自費就醫,醫療院所也會提醒七天內補送健保卡即可退費,但超過期限怎麼辦。有民眾向醫師求助,醫師一問之下發現,不少民眾根本不知,半年內仍可向健保局申請退費,醫師直言,政府只會宣導人民應盡義務,對人民權利卻鮮少宣傳。
半年內 向健保局申請退費
對此,健保局澄清,健保局官網及全台業務組均提供宣導資訊,提醒民眾健保押單超過七天的退款方式。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災難醫學科主任洪士奇昨天指出,他原以為一般民眾都知道半年內可向健保局申請退費,但自從有民眾詢問後,他轉而詢問其他人,結果發現九成以上的民眾都不知。

版主:對啊!很多權利我們真的都不知說!
 而且最近我發現很多政策上…都沒有一定的原則性…
真的是他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就是苦了我們這些百姓!!
記得要懂得悍衛自己的權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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