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9, 2010

《論自由》

喜愛自由是人類的天性,

追求自由是文明的目標。

人類要求言論自由、要求行動自由、

要求就業自由、要求居處自由...是有道理的。

因為人,

原本就愛好自由,

不因限制而變心,

不因高壓而轉意。

言論自由,是諸多自由的火車頭。

言以足志,志以宣言。

有了言論的自由,

人,

就有自己的思想。

有自己的意志,

就可以決定自己的行動,

過自己稱心快意的生活。

言論自由,

也有它的極限;

不可以隨心所欲、揭人隱私、挖人瘡疤;

不可以出口成髒、胡亂罵人。

要以不侵犯他人人格為立足點,

謹守口德分際,

才能言之者諄諄,

令聽之者嘖嘖稱奇。



俗話說:「不自由,毋寧死」,

古往今來,不曉得有多少人,

為爭「言論自由」不惜赴湯蹈火、犧牲奮鬥;

不惜拋妻棄子、身入囹圄的。

從歷史上的文字獄,

到近代的民權鬥士,

比比皆是。

胡適先生說:「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言論自由的重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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