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由》
喜愛自由是人類的天性,
追求自由是文明的目標。
人類要求言論自由、要求行動自由、
要求就業自由、要求居處自由...是有道理的。
因為人,
原本就愛好自由,
不因限制而變心,
不因高壓而轉意。
言論自由,是諸多自由的火車頭。
言以足志,志以宣言。
有了言論的自由,
人,
就有自己的思想。
有自己的意志,
就可以決定自己的行動,
過自己稱心快意的生活。
言論自由,
也有它的極限;
不可以隨心所欲、揭人隱私、挖人瘡疤;
不可以出口成髒、胡亂罵人。
要以不侵犯他人人格為立足點,
謹守口德分際,
才能言之者諄諄,
令聽之者嘖嘖稱奇。
俗話說:「不自由,毋寧死」,
古往今來,不曉得有多少人,
為爭「言論自由」不惜赴湯蹈火、犧牲奮鬥;
不惜拋妻棄子、身入囹圄的。
從歷史上的文字獄,
到近代的民權鬥士,
比比皆是。
胡適先生說:「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言論自由的重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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