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時間以物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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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口飯 換一隻洋娃娃
我用一隻洋娃娃 換一個書包
我用一個書包 換一群朋友
我用一群朋友 換一個男孩襯衫上的第二顆鈕釦
生理期的第一天,口紅不管怎麼擦,嘴唇都一下子失去血色,臉發白地緊。搖搖晃晃地上山,行路有坡,月光引路,在那曾經總是罪惡地瞌睡著的劇場教室裡,看「他們在島嶼寫作」系列的《逍遙遊》。
一時明,一時暗,構成了電影。
余光中與眾人朗誦著鄉愁時,我想起我的年少時光,閱讀從不在課堂裡。當時我多麼沈迷美麗的字句,全心地感受著文學的微光。即便我不懂譬喻,不知象徵,但有直覺領路,多少個放學後的黃昏,在小鎮山坡上那個小小圖書館裡閱讀的散文和詩集,寫就了以後的我。喜歡文學的心靈,未必要做一位文學創作者,只要保有心之嚮往的單純愉悅,就還能感受作品的直指人心。被穿透,被瞭解,被顛覆,被抽地一聲,揭開了傷痕。
趁忘光光之前趕快寫下來,短促但瞬間暖洋洋的紐約心頭好。
喜歡散步
不管去哪裡,最喜歡的好像都是以散步的方式認識初造訪的地方。緩慢地走路與觀看時,才能夠看到很多空間的細節和時間留下的痕跡。紐約的上西城和上東城都很適合走個一下午的路,中央公園就在邊緣,我有兩天都從90幾街走回中城。上東城有一些風格特別的小咖啡館,上西城的Broadway St.逛街滿舒服的。西村最喜歡的路是Bedford St.,會經過一些優雅的老房子,東村是混搭的嬉皮風,房子窄一點,高低差很明顯。雀兒喜往肉品包裝區的方向走,有條冷門的路叫Greenwich St.,往南走和往西到碼頭的風景很悠閒,走起來很安靜。
身邊一些親近的朋友與前輩,知道我今年將到美國待上一陣子的計畫,都紛紛問我:「那妳會去紐約嗎?都到美國了,機會難得,應該去一趟紐約吧!」李律還說了Nicolas Cage在電影The Family Man(2000)裡的台詞:”This is the center of the universe. If I were living in Roman times, I would live in Rome, where else? Today, America is the Roman Empire and New York is Rome itself.”「如果我是羅馬時代的人,我就要住在羅馬,因為我生在這個年代,所以我要在紐約生活」…這樣囂張的發言,雖然我無法完全同意(而且現在是2011年了),但聽了也難免覺得百聞不如一見,只好從善如流地訂了從Iowa到New York的來回機票。
出發那天天氣很好,是個適宜飛行的天氣。天空很透,雲朵很分明,圖層一樣地疊蓋著大氣和雲層,飛機前進時,視線可以直接貫穿到地面去。從Detroit飛到LGA的路上,景色像是立體的google map一般,真實地呈現眼前。山川夾帶著湖泊,土地被環面的河流切穿,哪裡有連綿的樹林,哪裡的房屋最密集...在很遠的高處,都看得很清楚,事物變得很小很小,眼界卻很大很大。乘載與容納著人類身軀的創造物:車子、房子、器械、遮蔽與聚集處的一切,看起來也很微小,更不要說人的身體本身了...我想以神的視野看來,每個人都小得如同幾不可見的塵埃一般吧。塵埃一般的,總是會來,總是要散,在時間構成的歷史裡,留下了精神與思想的證物:安身的屋宇,競技的地標,各式各樣的建築,道路,橋墩,碼頭…都市的規模,留在垂直的城市記憶裡,順應著智性的文明發展,具有幾何般的抽離美感,而所有在土地上發生的大小故事,最後都回歸到這一片感性的地景裡。

可惜降落過程不能開相機拍照,只能拍到這樣的高度,景色還很模糊
Sealed (Jan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