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5, 2007

加班是最要不得的

普遍的台灣人都認為上班做不完的事,下班後留下來加班,除了可以把事情完成

或許老闆還會因此認為這員工不錯,肯為公司努力付出

不過,我卻認為加班是最要不得的事

例如,一件需要六小時完成的工作,只剩下四小時的時間就下班

有人會選擇留下來加班,有些人會把剩下兩個小時移到隔天做

但是這樣做事根本就沒有效率...

我認為每個人到了下班時間就該是屬於自己的,而不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這並不是說對工作不認真,只是要在自己工作時間內有效率的做完事情

就像人類發明汽車、飛機一樣,是為了縮短從a點到b點距離的時間

在沒有機械的以前,這不也是天方夜譚?

如果能在四個小時內完成六小時的工作甚至完成八小時的工作

那就是比別人強,比別人懂得做事方法與時間控制

多出來的時間可以休息,多休息除了可以讓身心放鬆也更能有效率的去思考

如果每天都加班到半夜,休息睡眠時間少,可想而知怎會有良好的精神去工作?

而且『人在累的時候,是最自私的時候。』

現在日本有許多企業都推動周休三日,為了就是要讓員工多休息,多一些時間創造思考空間

像好多年前還沒周休二日前只有禮拜天放假

很多老闆會覺得一個禮拜給你上六天班公司能夠賺這個營業額

如果多放你一天那營業額豈不下滑,但結果是,許多企業並沒有因為周休二日而垮掉

而我們卻能在五天之內完成六天的工作,那代表我們可以進步

只是我們寧願在原來的模式,而不願意去改變

如果我們也可以將一天的工作量濃縮而有效率,那麼,我們就會多出很多時間。





『越是覺得不可能,越能激發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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