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忘不了
在吳若權先生的網誌中,有一篇網誌內容提到:
在他(吳若權先生)的觀察裡,能夠無條件容忍對方背叛的人,大概有4種可能:
1.自己也常偷吃,所以扯平
2.是愛到深處無怨尤,即使無法做到完全不介意跟別人分享枕邊人,
也能盡量視而不見
3.是麻木遲鈍,對方外遇與否,他毫無知覺
4.是深謀遠慮,總有一天等到你回頭
想想
當初那時候的我,是抱著怎樣的心情來看待這件事的?
也許,在四個選項裡,選項2、4說對了我那時的心情
因為"愛",而且是死心蹋地的愛
讓那時候的我,找了好多讓自己不難過、原諒他的理由而不對他產生恨意
一直到現在都是
我清楚他犯了感情中的"大忌",而且也是我的"大忌"
但
就是無法恨他、無法對他生氣
我只氣自己...沒有給他"呼吸"的機會與空間
一切都是自己的錯
他們不懂我為何要這麼做?!
說真的,我連自己為什麼無法恨他的原因都找不出來了
又怎麼能夠說的出"我為何要這麼做"
這就是"愛"吧
第一次愛一個人是讓自己如此的深刻
讓自己在事發後將近半年的時間仍然忘不了他
一直到現在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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