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2, 2010

LED:刺眼有餘,照明不足!

    今年過年前,老媽跟我說家裡的燒掉了許多燈泡,叫我趁過年有空時換一下。

    於是我驅車前往特立屋,科技每年都在進步,今年踏進特立屋,多了一個LED專櫃,專門賣LED燈泡。

    當下心想:現在LED還真是火紅,看著財經雜誌都在口沫橫飛地說它是台灣下一個兆元產業,那就來親身試用看看吧!真的那麼有競爭力?

    於是就挑了一個看起來似乎最亮的燈泡,說它是燈泡,其實是一個短的圓柱體,上面鑲滿了LED燈泡,看起來很像有顆粒的按摩棒...就是它了,我挑了三支,把它們放進購物籃裡,到櫃臺結帳。

    櫃臺小姐:「一共一千三百XX元。」

    我睜大了眼睛,不會吧?這一支要四百多塊?幹,裝肖,既然有兆元產業的經濟規模,怎麼一支要四百多塊?有沒有搞錯?

    算了,反正我今天就是要試試LED的威力,就算當小白鼠兼盤仔,我也認了。當下付了一千多塊,興沖沖地把燈泡帶回家。

    拿回家裡,把LED燈泡裝上家裡黑暗已久的燈座,打開電燈開關,那三支樂樂棒...不,那三支「燈泡」散發著耀眼的白光,燈具上的琉璃,在LED的照耀之下,散發出七彩的光芒,好漂亮!心滿意足之餘,也忙了一天了,我找了張沙發坐下,拿出今天的報紙來看,稍微休息一下。

    「咦?怎麼那麼暗?」除了斗大的標題,我幾乎看不到報紙上寫些什麼。我抬頭一看,LED依然光彩奪目,我再往我報紙一看,報紙上的文字依然晦暗不明。

    這是怎麼一回事?我記得我不是在情趣用品店買的啊。我仔細對著我新買的LED燈端詳許久,LED燈實在是太刺眼了,對它端詳了許久之後,我發現我的眼睛開始有光影了,對呀,明明看著LED燈如此刺眼,但是它要拿來照亮別人時,怎麼這麼沒用?

    於是我翻了一下垃圾桶,把剛才燈泡的包裝拿來再看一次,才發現上面有幾個字寫著:「本燈泡的亮度約等於20W的白熱燈泡。」因為字體大小約等於泡麵包裝上的「本圖片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以包裝內容物為準」所以我就沒有注意到。

    剛好裝燈泡時有長輩來家裡作客,他們面有難色地說:「阿航,這樣一款燈泡四百多塊,你買得下去喔?」他們當下都覺得我當盤仔了----事實上也是,是我自己勇於當盤仔。

    但我心裡倒不這麼認為,雖然了掉一千多塊,但我實際掌握到LED的本質了----刺眼有餘,照明不足!往後我應該不會把任何金錢投資在LED領域的產業了。感覺上,LED產業給我的感覺,像極了當年博達葉素菲的砷化鎵;而實際上,前一陣子已經有吳宗憲的前車之鑑。

    商場上,還真是永遠不缺騙子與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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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生活雜記 Topic: finance and economics / investment / st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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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同感,刺眼有餘,照明不足!這句話說的好貼切.

  • smil at October 13, 2013 10:07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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