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現
這學期上的一堆理論課,一直討論到「再現」的問題,法文是représentation,
利用文學再現,就是透過文學作品來定義或認識某人的形象,意識等等。
在女性主義,後殖民裡,哲學家們都在討論:這樣的再現好嗎?公正嗎?是真正的主體嗎?
我們彷彿必須要透過他者,也許是論述,也許是文學作品呈獻,進而能了解我們自己這個主體,
但是,這樣的主體,真的是我嗎?
對於這樣的議題,我一直非常有興趣,也感同身受,
因為我就是那個喜歡捍衛自己主張,討厭別人來再現我的人。
最近有好多朋友在感情上發生了問題,
也許別人會用傳統價值觀來套在他們身上,
我感覺的出來她們內心的徬徨,
我想,其實桎梏她們最深的,是她們自己吧!
她們自己也跳脫不了那個道德價值的框框。
這就是論述的力量,到最後自己都在論述自己了,很恐怖。
我自己不喜歡別人用他的認知來再現我,
雖然我自己深刻明白我的想法是固執的,
但是真正身歷其境的也是我自己,是苦是甘沒有人比我更了解。
所以,我痛恨別人那種不以為然的眼神,即使出發點是好的,是愛我關心我的。
我不用透過他人來再現自己,我自己表現我自己就夠了。
忠於自己,活出原味。
這是現在碧芬在個人分享空間用的自我介紹,
好像在國中,她就說了這句話了。
現在重新拿來玩味,覺得非常有意思。
剛剛在惡女版也看到類似的文章,討論有關一次喜歡兩個人的問題。
對那個作者來說,一次喜歡兩個人沒什麼不對的,
人本來就是感情動物,聽從自己的內心有什麼不對?
可是他的另一個觀點我更是贊同,那就是不管怎樣,都要對自己負責。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自己想要怎樣就怎樣的!
除了主體以外,還有他者存在。
不過要是為了別人,或者其實是自己給的框框所限制住,
那我真的很想鼓勵她們,請勇敢一點,正視自己,
讓自己來再現自己。
忠於自己,活出原味。
送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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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 m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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