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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8, 2008

搬家

所以我要搬家了。搬離開無名,目前是在樂多,一切還在測試中。看有沒有機會把以前的東西徒手搬過去。如果有空的話。
像要參觀裝潢中的,請來信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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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8, 2008

困惑2

還沒想到不過覺得

困惑跟感覺好不好心情

好不好

沒有直接關聯我現在實在是困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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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8, 2008

覺得困惑

還沒想到。不過覺得困惑跟感覺好不好,心情好不好,似乎沒有直接關聯。

我現在實在是困惑。但心情不差。寫這種post真是心虛,只是單純說自己心情好不好,煩惱也不明講,就是春花秋月那種,不痛不癢。大概就是因為這種心態才會post少少。我不懂詩,不過明明是一句話,除標點,換行,說是詩,實在褻瀆這形式。所以我不抱怨了,這樣實在討人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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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7, 2008

結婚(這個字眼總聽過,但是男人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結婚

這個字眼總聽過,但是男人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這一切並不只是從彼此套上戒指的那一剎那才開始,而是在準備「發生」結婚這一件事時,挑婚戒、訂酒席、發喜帖、拍婚紗照、婚禮節目彩排,甜蜜然後摩擦然後和好,以大量的活動佔滿時間,推移生活,一步一步走到那個境地,婚禮是高潮。最後,就真的變成那樣了,俗話說,結了婚。

 男人今年三十。結婚的對象是大學學妹。二人在一起也有四年多了,各方面條件都很相當,人人稱羨。四年不算長,大學可是人生的菁華時期阿。以前高中老師總是說,考上大學以後要多玩樂、多戀愛。不過他到大三才開始與學妹交往,一直到去年她也畢業了,她搬來和他一起住。現在房子難找,二個人住總算省下一些開銷,彼此也好有個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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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7, 2008

推薦音樂搜藏網站song taste

近來中國的蒐藏與比價網站做得有聲有色,像是豆瓣。
今天在搜尋Ann Sally音樂時,發現個網站 Song Taste http://www.songtaste.com,可以試聽也可以蒐藏音樂。算是交友網站昇級版。用品味嗜好來區分,聚集。介面相當好用,試聽速度也快(還沒註冊時,試聽有點慢,註冊了之後好像會比較快,不知道是否有這個因果關係),對使用者十分便利。所以很是推薦。

若說Web2.0的的理想是如此,3.0的理想,或者說是需求,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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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7, 2008

生日(女人是痛苦的先知...)

生日

 

 

女人是痛苦的先知。她向來都是一頭長髮,深褐色的微捲。

據說沒有曬過太陽的金髮就是褐色的,然而女人的褐髮日復一日,並未因著日照改變,若有,也是小得肉眼分不出。顏色不變,髮總會長。沒人見過她上髮廊,也沒目睹她剪髮。然而她的髮長竟然也終止在肩胛骨,那個天使翅膀被砍斷的地方。若她有魔法,她應已在這世上活了百載千年。

 

 

女人在初冬生。但嚴格來說,應算是深秋。千禧年後的某一個初冬,她出現在阿姆斯特丹。她決定要一個人慶生。

那個國家的冬天是不值得一提的。冬天是他們冒充來的一個季節,石塊路上潮溼,空氣陰冷至極卻生不出一片雪。從旅館出發前,女人挑選了一張5.5 x 5.5公分的吸墨紙,服了LSD。紙上的小孔排列整齊,紙緣起伏如郵票參差內凹帶有韻律的邊緣。紙上印了局部的向日葵,金黃色卻不透明。藥效還未開始發揮,她信步前往美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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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07

我讀【House of Meetings】

這本書不好讀。但若讀了,大概也能領會為何他會被稱作文學大師,但若說是當代的杜思妥也夫斯基,這我就不知道了,不是Amis不像杜思妥也夫斯基,而是我對Amis與杜思妥也夫斯基的了解還沒到那個程度。

常常有介紹書的機會,雖說許多評論都有相似之處,甚至是節錄一句【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什麼的引用句(或又稱各界讚譽),都像是真認為某書很好看。但若真的去讀全篇評論,又發現其實並不完全如此。其實如果平常不讀【紐約時報】,【紐約時報】書評的品味到底何不何你呢? 我想這又是ㄧ個問題。

這本House of Meetings是2007年初時在【經濟學人】的年度選書裡面看到的。當時沒特別印象,手上沒有樣書,二是這個關於猶太人與一二世界大戰的題材也不新鮮。Booksense推薦2007下半年【感官之旅】作者Diane Ackerman的新書【The Zookeeper's Wife】是以二戰波蘭此為背景的故事,我在八月時讀的【Suite Franscais】則是ㄧ戰為背景。這幾本書的相同之處是主角都是猶太人,這對我而言是直覺閱讀/選書的一種微微的線索與關聯吧。也許數年後有一日會領會到的歸納(但目前還不知道)。

以上為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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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5, 2007

我讀阿言德的蒙面俠蘇洛【Zorro】

你所暗藏雄雌同體的心靈:讀阿言德的Zorro
文 羅思虎吉

 

Zorro已經是一個傳奇典型,帥、劍術超強、女人都愛他。腦中浮起的影像是安東尼奧班德拉斯的臉,或是在艾蜜莉異想世界裡,艾蜜莉替鄰居打抱不平後得意地甩了幾刀,颯颯颯地畫下個Z。就行俠仗義的精神上,Zorro算是俊俏的廖添丁,就女人緣方面,可列為007風流倜儻之列。還不需要讀阿言德的Zorro,腦中已經有不少想像了,那麼阿言德還想告訴我們什麼?

Zorro是以西班牙語寫成,然後譯成英文。我手上的版本是大眾平裝版,封面是一個黑色長髮身著紅衣的女子在跳舞。首先是一張地圖,標示了新大陸的墨西哥與歐洲西班牙的航線,世界的中心就在大西洋。故事一開始是一個宣言,這個人要以說出Zorro不為人知的過去來堵有意詆毀Zorro敵人之口,而Zorro,正如他所言,獨一無二。這也許是故事中最有趣的伏筆,是誰以全知代有溫情的口吻寫下這段故事?筆者身分終篇才會揭曉,讀畢有一種恍然大悟融會貫通的暢快。

阿言德的Zorro可以從他父親的那一代開始說起,當時的加州與墨西哥地帶為印地安人所有,而從舊大陸來的移民、傳教士、政府官員正一步一步地蠶食鯨吞印地安人的土地,不餘遺力抹去他們的文化。Zorro的父親是軍官,在一次印地安人的攻擊事件中,愛上了這群攻擊者的領導,一個具有不凡能力的印地安女孩,這個女孩,也就是Zorro的母親。母親被取了一個天主教名字Regina,然而城鎮文明生活卻也把這女人的精力消耗殆盡,她也不在海裡與海豚嬉泳了。

Zorro是一個舊大陸與新大陸、文明與蠻荒、算計與感應的結合。與Zorro情同手足的Bernardo在ㄧ次海盜攻擊事件中,目睹母親被虐殺之後就不再開口說話,從此以後他們於是以心電感應來溝通,這點是在往後日子裡,即便Zorro最愛的女人出現,與Bernardo的情感不僅無人了解,也無法分享。Zorro的青少年後期與Bernardo前往巴塞隆納上學。他在那裡成為一個男人,也發展了另一個身分認同—Zorro。

發生在加州的故事是我認為最精采的ㄧ部分,也是全書最魔幻寫實的部份,特別是母親與祖母白貓頭鷹對他的引導。Zorro所擅長的劍術是一種文明結晶,但他的心靈卻不受文明束縛。接下來的在巴塞隆納所發生的故事也一樣精彩,Zorro愛上一心浪漫如小白花的茱莉安納,而卻完全忽略她機伶又勇氣十足的妹妹伊莎貝兒(後來證明她的確是Zorro生命中第三重要的女人)。但也許是因為故事發生地過度文明的緣故,那種狂野與神祕的相遇只能在吉普賽女郎阿瑪莉亞的帳篷裡發生。

阿言德絕對犀利,道出抑或難堪抑或渾沌不清事物的本質,溫厚而不尖酸,讓人會心痛快。阿言德絕對是說故事的高手,也是為何她的Zorro不同於我們所知道的Zorro。只有阿言德的Zorro曾經是個男孩,長大後以幾近心靈分裂的姿態扮演平凡男人與英雄,帶著符合二元相反背景而結合的父親與母親的性格,在這個男孩身上合而為一,這是阿言德作品的文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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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6, 2007

誰來打動珍的心?我看【Becoming Jane】

在電影初戀成珍〉(Becoming Jane, 2007)裡安海瑟薇穿著攝政時代流行的款式,剪裁就像是我們在所有珍奧斯汀電影看到女主角的打扮,不過醒目的酒紅色長洋裝大概是要創造戲劇效果,畢竟當時鄉村以穿著大地色衣料比較合宜。英國人大概可以再更鉅細靡遺地指出這部電影的不是,這可是美國人拍的電影啊!然而這絕對是一部繼BBC版、綺拉奈特利版〈傲慢與偏見〉與李安〈理性與感性〉之外,珍迷得看的電影。先撇開口音不談,安海瑟薇的眼睛真的大。筆者的印象停留在她飾演從有點笨拙普通後來變漂亮的Mia公主,然而珍奧斯汀的眼睛有那麼大嗎?對照由姊姊Cassandra所繪唯一流傳的肖像珍的確有一雙漂亮的大眼。

奧斯汀一生過著田園生活,四十一年的歲月裡,完成六部小說傳世。如果作家的創作與生活經驗相關,珍奧斯汀究竟是過著什麼樣的人生得以完成這些跨越時空觸動人心的故事呢?

 在她二十歲時認識了湯姆‧樂佛伊。 樂佛伊先生來自蘇格蘭,生性桀傲不拘,在珍看來,他是太驕傲。這個從倫敦來的年輕實習律師,一點也不懂得欣賞田園美景,然而他豐富的生活經驗與文學見解卻與珍擦出感情的火花。 樂佛伊先生寄住在倫敦舅舅家,將來法官舅舅的財產也是要給湯姆繼承的,為了顧及遠在貧困家鄉眾多的兄弟姐妹,樂佛伊 先生得功成名就才行,當然,婚事沒有舅舅許可則免談。  

 

 

 樂佛伊先生心思細膩,也是少數求婚男子中,了解並欣賞珍特有文學才情的人。這對論及婚嫁的情侶在倫敦碰面。樂佛伊先生帶著珍去見一個法官大人的妻子,她同時也是一位享有盛名的作家。法官太太看來有點魂不守舍(也許拍攝這腳色時,是以妮可基嫚詮釋的吳爾芙為參考吧),令人心疼。她說:「當一個作家與妻子是不能兼顧的責任。」年輕的珍似懂非懂,然而她知道自己得不輟寫作。

這段感情破局肇因樂佛伊先生的舅舅拒絕接受娶進寒酸鄉下教士女兒開始。傷心的珍於是回家療傷。然而一天,樂佛伊先生又出現在她面前,二人決定逃離現狀,到另一個地方開始新生活。接下來的所發生的故事是這部電影最大的轉折,也是珍脫離所有少女對愛情憧憬的幻滅。眾所皆知,珍是一生獨身,而 樂佛伊先生卻也未曾離開她,他成為珍筆下達西先生的典型。而誰不愛達西先生呢?

這部半傳記電影初戀成珍會令許多人聯想到瑞妮齊薇格的波特小姐〉。二位主角都是心靈獨立的女性,對這世界與人性的觀察轉化成自己的語言,妙筆生花,出書的版稅使她們的生活不致於匱乏;雖然獨身甚久,然而絕對不是不相信愛情。波特小姐獨身至四十歲以後才結婚,若珍能夠再多活些年歲,一定還會有更多故事,也許,還會出現另一個達西先生,再一次打動她的心。 
( 文 羅思 虎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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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9, 2007

Book of Lost Things

Recite_book_of_lost_things

目前架上有的是美國版的精裝。


Connolly手上拿的是英國平裝版,不過美國平裝版的書封也是一樣的,要等到十月才會上市 這個版本是英國海外版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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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4, 2007

吸管與熱咖啡

有喝咖啡習慣,牙齒大概不白。

白牙:好的清潔習慣、生活習慣、美國人看作必要之美(僅次於無腋毛露出之臂膀)、露齒而笑時,有一反光處

那天翻到同事之前在主打的一本芭比布朗出的美容書,教導熟齡女子讓自己擁有內在美的重要與外在美的技巧。書中有一段提到芭比布朗有一回見到的同事在「吸」咖啡,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愛喝,又怕牙齒染上咖啡色。

Fab 5裡的Carson Kressley提到,任何沾到白色布料上洗不掉的東西,也會讓你的牙齒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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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9, 2007

夏日荔枝

很喜歡吃荔枝。已經錯過三年荔枝季,如果在冬天有一絲希望夏天快來的意念,就是為了要吃荔枝。

那錯過的三年荔枝季時節,我以吃櫻桃替代。歐洲的春末夏初是櫻桃盛產時,在露天市場,一公斤可以便宜到2.99歐元。反觀荔枝一顆無論是10分或20分,吃起來都不過癮。

說以櫻桃替代荔枝,好像對櫻桃有點不公。我也是喜歡吃櫻桃的。用牙齒輕輕咬住果肉的部份,然後把梗「波」一下的扯掉,然後用舌頭把果肉與籽分離,盡情享受櫻桃的滋味。

有幾次邊走邊吃櫻桃的機會。一次在波昂的小市集,那天跟Bruce先生不知道為什麼在那邊相會,從市場往火車站大概是200公尺的距離,我們還沒走到車站,把根本還沒洗過的櫻桃吃得光光。還有一次,跟冠吾在柏林Schaubühne am Lehniner Platz附近的小市集,買了半公斤櫻桃,在廣場一角的水龍頭把櫻桃過一下水,也是呼嚕呼嚕吃了半包。

這個夏天終於可以吃荔枝了。從來沒聽過玉荷包,也是第一次聽到妃子笑。每天晚餐過後都會大啖荔枝,把所有新品種都吃了一輪,還是覺得過去那個不知名的平凡品種最好吃。

新品種當然是比較甜,酸度也強一點點(可能因為盛產初期的緣故),果皮刺刺的,籽也只剩下傳統品種的三分之一大小。品種的結構不同,吃法就不一樣。籽小,果肉多,就沒有辦法「啃」果肉了,因為一啃,沒有適當大小的籽當作軸心,最後剩下的籽只比西瓜籽大一點,但又不能吞下,只能努力用舌頭搜尋然後「呸」地吐出。試想,櫻桃籽若變成西瓜籽大小,對於口內的空間感是造成多麼大的不適應?這樣的香味、這樣的口感、吐出的籽,應該就是那個可以「咚」一聲著桌,還能翻滾個三圈半的籽。

家人看我吃荔枝,都說,別吃太多,會上火。我或寒或溫的身體大概跟荔枝合適,下肚後只有只有幸福感,反倒冰涼,火也退了。只有在家才吃得到荔枝。只有在家,才有夏日晚餐後圍成一桌的家人看我一個人一顆接著一顆吃荔枝。然後笑我胖貴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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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9, 2007

看伊倫表演

所以,人是這樣長大的。我看過the moment,我想,去年伊倫回來時,我們湊在家裏把這個製作看完。關於記憶、糾纏與釋放。


慢慢發現,很多人在想念他。她也是其中之一。

在牯嶺街小劇場
2007.06.22   19.30
2007.06.23   14.00 與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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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 2007

我讀【不去會死!】【最危險的廁所與最美的星空】鬆散的一些初

感動。


前陣子在忙旅行節,結束一陣大亂之後,與同事去看【練習曲】,然後看完也是一陣感動。電影中的阿明,背了把吉他,跳上單車,就一步一步的踏,踏到哪算到哪。騎到阿公家,阿公把阿明兒時的照片拿出來懷念一番,你是多麼可愛的一個孩子阿。上輩子不知道我們家哪一個祖先怎麼了,你這麼一個孩子,怎麼會聽不見?回到最初,還是找不到為什麼被這樣懲罰。

說到騎單車前往一處,想到Denise。她是憂鬱的,不過很愛騎腳踏車。她總是跟不愛她的人心情上糾纏不清,跟愛上她的人一天騎著單車好幾十公里。

 

不去會死!】與【最危險的廁所與最美的星空】這是日式純感動的閱讀。作者石田裕輔把騎單車環遊世界的故事,紀錄下來印刷成書。很口語,很自然,讀到好幾個段落,也紅了眼眶。也讓我想到就那些少數我曾經讀過的日本翻譯文字,像是柳美里與最近上市【東京鐵塔】。他們的文字是平淡的,幾乎看不出雕飾,沒有太多假借的意象,就是白描那景色、那半夜突如而來的電話鈴聲。這樣文字所交織而成的故事卻銘刻我心。


旅行是怎麼一回事?柚子說旅行是一種氣氛。就是在那一種氣氛之下,人去疏離原本熟悉的事物,尋找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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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4, 2007

蒐藏【争议与许多错误的理由】

後記
看這個展覽是許久以前的故事了。當然,就是跟喬治 布拉赫去看的。我們在柏林的日子。文章首先在大陸的電子媒體TOM美術上發表,大概在2005年時,之後被不斷轉貼,譯者的名字之後一開始還被括弧(台灣),後來也救被省略了。既然在這麼不穩定的媒體上發表文字,那我就自己轉貼回來了,作為紀念。


2005年03月14日14时28分 at TOM美術同盟  

作者:乔治‧布拉赫 译者:刘粹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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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3, 2007

我讀【The Society of S】S是半個永恆

後記        
        小時候在洛杉磯的一家戲院看了夜訪吸血鬼。那家戲院是不清場的那種,可以帶食物與棉被。我看了一半就逃走,因為太恐怖了。我就自由穿梭在每個電影間,一下看看那片,一下看看這片。我完全不記得劇情,只懷疑為什麼這不是限制級。心情大概是看純真年代一樣,看得一頭霧水。原來看電影也得要一些世故來成全。
        讀了四分之一,發現這是一個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故事。讀到三分之一,才發現原來是一個吸血鬼的故事。很奇妙的感覺,這部小說是帶著輕盈感進行的。沒有很多血,帶點懸疑。我讀時津津有味,很是享受。
        作者是佛羅里達的小說家。故事進行到最後,場景就停留在應該是有很多熱帶植物的地方(聯想到CSI邁阿密的景色)。我喜歡作者用s這個字母穿梭在故事裡,想到去年春天,我也用s做了一些作品,也許我是著著實實被s吸引住了,覺得s最讓我自由自在。
        若從∞來看,s接近無限。對我而言,s是半個永恆。
       所以就由這個吸血鬼故事當作我夏日閱讀的開場吧。好兆頭。沒放書封,就放作者這張照片,像是冬天的佛州。生活該如此,一點想像,再加一點魔幻,那就更棒了。

最古老又最靠近人類的物種 秘密會社S真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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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 2007

又寫

昨天與奧苦聊到部落格生苔事件。其實我從去年開始工作,就是放任這個部落格不管了。平常都在電腦前工作,若是寫了幾些東西,也是寫在筆記本上,草草幾字幾句。不是不愛寫了,而是還沒學會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怎麼調配自己的體力腦力。一開始是回家吃過晚餐,洗個澡,倒頭就睡。這樣進行了大概二個月後(也就是已經第三個月了),回家之後,開始可以看一點CSI。第四個月開始,晚上睡覺前還可以躺在床上讀點書。算是有些進步了。

回到這個生苔的地方。就在往士林夜市水煎包攤的路上,想到雖然沒有特地位部落格上的朋友而寫,但也許還可以分享一些閱讀心得。

這些文章涵蓋我這幾個月以來,一些愉快的閱讀與書寫時刻。讀後感想雖然是為了工作上的需要而寫,但也完全不盡然,因為我還是認真的挑剔一番。感謝我的老大與同伴,在選書上讓我任性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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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 2007

我讀【Stein On Writing】尋找下一個暢銷書作家

後記
這本書是我遠在慕尼黑的朋友Roni推薦的。Roni推薦給Georg,Georg推薦給我,我推薦給讀者。Stein on Writing並不是一本新書。然而在好幾後,又在很遠的地方,吸引到某一些人的注意。書的蝴蝶效應也許就是如此。閱讀真的是私密的享樂,分享閱讀則是多了給個人的私密舉動,人太多,反而把這本書的好說薄了,大概一二人便是恰到好處了。

尋找下一個暢銷書作家
       成為暢銷作家可不可以強求?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生命故事,會說故事的,就具備成為作家的天份。拿寫作做為職志,有幸出版成書而躋身作家行列的人,更是少數。暢銷與不暢銷不只取決於作品的好壞,好的出版者、編輯就像好導師一樣,在作品未面世前,提供關鍵性的建議,使得作品張力更凸顯,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造就下一本暢銷書。而Sol Stein就是這樣一位編輯,累積過去二三十年的經驗,在1995年出版Stein On Writing,從一個編輯者的角度,分享他對作家書寫的觀察與建議。

  Sol Stein很會說故事。他像說書人,流暢地把成功寫作的注意要點,節錄不同作家精彩文字片段作為範例,評論並引導讀者思考,可以說是 creative writing很好的參考書。他的寫作建議囊括了文學與非文學。他眼中的寫作,讀者是作者在創作時思考要素之一。也就是說,一部作品到底好不好看,開場白有沒有辦法吸引讀者繼續閱讀,在創作時,不能不去考慮。在他看來,無論是文學或是非文學寫作,若能特別著重在人物性格的塑造上,都可以更引人入勝。在小說這個章節,他便細數一些寫作切入的角度來強化人物性格,像是描述體態、衣著、心理特徵、習慣,然後透過動作或是對話來完成性格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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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1, 2006

我讀【簾幕】(三)

昆德拉說審美概念與現實生活存有的關係緊緊相扣,也反映在交友上。他也有和朋友貌合神離的經驗,追根究柢是「相異的美學態度衝突:一個對『俗不可耐』反感的人碰上對『粗俗』不具好感的人」。這又讓我想起V. S. Naipaul和他曾經有過友誼的Paul Theroux的羅生門,大概也是因為一個「俗」字讓他們情誼破裂吧。

什麼是「庸俗」是Kitsch(【簾幕】中又譯俗不可耐)。「(粗)俗」是Vulgarity。庸俗(我採用ArtLex Art Dictionary上的說法)特色是「了無生氣的多愁善感,矯飾乏味,典型的不得體、重複、廉價、商業嫌疑。」字典中列了一個美國畫家Thomas Kinkade (1958-)當代表。我也馬上聯想到親愛的Bob Ross,他的畫風顯然庸俗,活像街頭畫家賣的風景畫,但又混和了大概只有在天堂才看得到的田園風,他用溫厚沉穩的聲調,從容不迫的氣質,帶著觀眾進入庸俗最令人沈迷的境界。「粗俗」這詞倒是沒出現在這藝術字典裡,王爾德是多麼痛恨粗俗呢?他說:no crime is vulgar, but all vulgarity is crime. 什麼是粗俗?在夜晚東柏林的街上被年輕混混圍堵是粗俗。感情勒索是暗潮洶湧的粗俗。然而,粗俗反被粗俗誤,被嘲笑是鄉巴佬卡繆,直到入土,都無法逃避這個粗俗的指責。

然而「平庸」(Mediocrity)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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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1, 2006

生日

所以我的生日又快到了。其實,只有小時候作過生日,請同學吃乖乖軟糖,之後的年歲都跳過,更別提在國外的日子,我像是一個不要問我今夕是何年的姥姥。由於沒人會幫我慶祝,所以也不用假裝忘掉然後又收到禮物大吃一驚。忘了是不是這樣,但媽媽應該是會打電話來祝賀。我倒也沒有特別因為沒有慶祝因此黯然傷神,我朋友說,如果要慶祝,就要大張旗鼓宣傳一下,像是Sonia在生日時約大家到阿姆斯特丹的巴里見面一樣,說是「大家來喝一杯,慶祝我生日吧!」我實在不是這樣氣派的人,我也是一個不會應付場面又糟糕的主人。

不過這回從一個月前,我就開始給我家人提示我的生日快到了。只是因為很久沒有人圍繞在我身旁罷了。我真的很開心,這樣才有回台灣的感覺阿。不過也說不過去,我這歲數實在說老不老,也找不到個名,人家說二八一朵花,我都四七了,但很明顯,四七不代表什麼。就這樣吧。哈哈,等著我過五十大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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