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大合唱團]組織章程(中)
第四章 職權
第一七條 顧問團
一、顧問團必須監督組織運作並擔任評鑑審查之角色。
二、顧問團若未盡上述之職責,經由前任團長及其他團員查證屬實後,將革除其顧問資格。
第一八條 團長
一、對外代表本團,對內為最高行政總管。
二、規劃年度活動及編列預算,並提交幹部會議討論決議。
三、規劃本團短、中、長期目標。
四、指揮、協調各組工作督促團內事務。
五、團員大會及幹部會議之召集人。
六、切實執行會議決議案及指導老師交辦之事務。
七、對不適任之幹部,得經指導老師及其他幹部同意予以解職。
第一九條 副團長
一、協助團長推展各項事務之進行,必要時代理社長。
二、監督、協調各組執行工作進度及成效,並回報於團長。
三、執行指導老師或團長臨時交辦之事務,並回報於團長。
四、負責本團所有樂譜之整理及年度譜本製作。
第二十條 文書組
一、負責會議前的會議通知單公告、會議時詳實紀錄、整理及建檔,並確實掌握出席人員及簽到。
二、負責本團社課課程內容紀錄、整理及建檔,並確實掌握出席人員及簽到。
三、負責指導老師社課簽到,並於規定日期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四、負責各項活動出席人員簽到及簽到單整理。
五、負責各項活動文宣品(邀請函、感謝狀、宣傳相關文宣)內容撰寫。
第二一條 美宣組
一、負責本團團服、幹部名牌、名片、社團辦公室佈置、設計。
二、負責各項活動美工設計(宣傳相關設計、道具、場地佈置)、場地佈置圖。
三、負責評鑑本美化、譜本美化。
第二二條 器材組
一、負責本章程之器材辦法編制。
二、管理、維護本團所有器材。
三、負責各項活動之器材、場地之租借、保管及歸還。
第二三條 財務組
一、負責本章程之財務辦法編制。
二、負責本團團費金錢控管。
三、負責保管本團各式印章、各項收支發票、收據、本團郵局存摺。
四、負責活動結束後經費核銷事宜。
五、負責一切收入及支出詳實記錄,並定期每月公佈月收支表。
第二四條 課研組
一、針對每次社課的內容及出席人數進行評估及檢討,並於幹部會議提出建議。
二、負責安排每學期社課內容、時間,並於該學期開始前提出。
三、編撰合唱教學本。
四、規劃幹部成長訓練課程,每個月一次。並針對課程內容進行評估及檢討,並回報於團長。
第二五條 資訊組
一、負責本團網站之架設及管理。
二、負責本團各項活動攝影。
三、負責本團資料電腦化保存與管理。
第二六條 服務組
一、負責本團整年度之社區服務活動規劃與執行。
二、負責帶動中小學服務計劃之規劃與執行。
第二七條 實習幹部
一、各實習幹部負責協助各組組長各項事務之進行
第五章 會議
第 一 節 團員大會
第二八條 團員大會須有五分之三以上的基本團員出席方具會議之效力。
第二久條 團員大會的提案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人數表決通過,始成決議。
第三十條 召開團員大會前,召集人須於會議三天前,將開會通知單公告於所有團員。
第 二 節 幹部會議
第三一條 幹部會議由團長定期召開,如有特殊情況得以臨時召開。
第三二條 召開幹部會議前,召集人須於會議三天前,將開會通知單公告於所有幹部。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雲大合唱團]組織章程(下) Next in This Category: [雲大合唱團]組織章程(上)


1樓
1樓搶頭香
𖠥𗼄
幫我看看這件衣服適不適合我穿?謝謝
http://goo.gl/KYqDB
ˆ𖦫쁠
2樓
2樓頸推
壁|゚∀゚)ノHEL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