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9, 2009

APAL 運動聯盟(李文元沒得打,我們來打這個吧!!)

APAL運動聯盟

第十八屆籃球聯賽報名說明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9年01月14日(星期四),下午5點止

繳費期限:即日起至99年01月14日(星期四),下午5點止

連絡電話:陳顧問 02-2298-8040

  02-2298-3507(FAX)

0917-877-776

領隊會議:(請參賽領隊或負責人務必參加
  時間:98年01月17日(星期日),下午3點00分

  地點:台北市南湖高中運動活動中心(康寧路220號)

比賽日期:99年01月24日起,每週日

比賽地點:台北市南湖高中運動活動中心(康寧路220號)

報名費用:新進球隊$16000

     續報球隊$15000(凡參加過APAL即算續報)

     ※報名費不含球衣,球衣每件$300(含燙字)

報名費是比較貴,但是看了一下照片的部分,場地各方面,因該是比文元杯好很多!
目前結論

同意報名的人有:阿威,ㄚ豪,大鳥,戶愚呂兄,阿彬,泰勞,又嘉,哲宇,凱凱。9人同意。
不同意報名的人有:阿鼎(這傢伙掛傷不知道要修多久) 一人say no。
未確認:艾瑞克,柯賢。

目前開票結果9:1:2。
大會裁定,gogogo去報名吧!。

APAL 籃球聯賽競賽規則


為提倡體育活動及促進全民運動風氣,並增進各球隊間之情誼及達到運動休閒之目的,2005年3月4日由幾位熱愛籃球運動的人士組合而成,並於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改名為『APAL運動聯盟(A&P Athletic League)』,專為一般普羅大眾服務的運動組織。



APAL以舉辦室內籃球聯賽為起始點,首先於北投運動中心成立「YMCA籃球聯賽」、接著在中正高中推出「秋季聯賽」、「冬季聯賽」、「卡巴斯基女子籃球聯賽」等,透過聯盟網站為溝通平台。2006年起聯盟加入更多的服務,也正式將球季更名為『第一屆籃球聯賽』,表現長久持續舉辦的高度企圖心,『APAL運動聯盟(A&P Athletic League)』期望能把對運動的熱情、活力及熱誠延續下去。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及避免比賽進行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請參賽的球友了解並

  遵守下列規定,一但參賽即代表同意下列所有規定事項,不得異議。




01. 主辦單位:APAL運動聯盟(A&P AthleticLeague)。



02. 比賽地點:大台北地區室內籃球場(APAL保有隨時調整比賽場地之權益)。



03. 比賽規則:採用FIBA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04. 球員資格:凡曾參加SBL球隊、社會甲組球隊、大專一級球隊及HBL甲級球隊

  等,或曾擔任各級國家代表隊球員者,兩年內不得報名,且限制報

  名A級球隊一隊兩名

  ※不分組時,不適
用此規則,將可參加球賽一名。



05. 參加組別:

  男子組分『A級』、『B級』、『C級』三組。

  女子組分『A級』、『B級』、『C級』三組。


06. 分級制度:

 分為『A級』、『B級』、『C級』。

 相同程度的隊伍將分在同一等級中,報名請註明貴隊的程度,及擬參予級別。

 『A級』:曾參加正式籃球代表隊(校隊、甲級),或具備同場之相當實力

    者,建議報名此級。

 『B級』:對籃球觀念有基本認識,無規律練球習慣,惟有自行從事籃球運

    者,建議報名此級。
   
   『C級』 :新報名球隊經測試賽後,由聯盟判定是否符合。

 ※個人報名將由聯盟安排至PLAYER隊,排定適合等級(C級)

隊伍中參加比賽。



07. 比賽賽制:

(1) 例行賽-每組以9隊為原則,採單循環制。

2) 每隊出賽8場。若該組報名不足9隊,則改變該組賽制,

   以補足8場為原則。


(3) 季後賽晉級標準如後:4組或以上,每組取2隊;4組或以下,

   每組取4隊。


(4) 季後賽均採單淘汰制,季後賽對戰組合於季前領隊會議排定之。



08. 獎勵辦法:

(1) 各級冠軍頒發每隊獎盃乙份,與每人紀念獎品一份,視贊助廠商提供之獎品。

(2) 各級亞軍頒發每隊獎盃乙份,與每人紀念獎品一份,視贊助廠商提供之獎品。

(3) 各級得分王、三分射手王、籃板王、助攻王、抄截王、阻攻王
頒發每人紀念金牌乙份。
 
 ※    計算方式:計算列行賽平均值,季後賽不列入計算。
 
    每項獎項以出場與總得分平均值計算,必須累計出賽五場以上,

    累計出賽以下不於列入計算。
 
    例:出賽八場,總得分100分
 
    100(分)/8(場)=12.5(平均值)

(4) 季後賽特別獎項:MVP
  
  ※   得獎方式:冠軍賽單場攻守記錄最佳者。

09. 申訴方式:

各隊如有申訴事件,隊長應在比賽結束後,裁判在記錄表上簽名前,於記錄表「球

隊抗議欄」內簽字,並在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詳細記載申訴之原委

及經過,由領隊或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送交聯盟現場工作人員

;聯盟接受申訴後,將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議,以其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若判

定其申訴成立者保證金發還,若判定其申訴不成立者保證金沒收充當聯賽基金。

※賽務委員會議成員:聯盟裁判長、現場大會工作人員、賽務主委、該場執法裁判

   等人。




10. 比賽服裝:

參賽球隊必須自備球衣,各隊須穿著整齊一致的球衣,球衣前後必須有號碼,

球衣樣式、顏色不同或無號碼者不得出場比賽。

※無整齊球衣之球隊可於回傳報名表時統一向聯盟訂購,

   球衣每件NT$300(含燙字)。




11. 球隊(員)參賽須知:

(1) 聯盟將於開賽前一週公佈賽程表,賽程排定後即無法更動,敬請參賽球隊預

    留時間,配合賽程出賽。


(2) 每人各級限報一隊,不得重複報名,亦不得跨級報名。

(3) 參加比賽隊伍,在比賽前三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並主動出示證件完成球員

   登錄手續。

(4) 球隊於開賽時間末達標準開賽人數4人,以棄權論。本條乃聯盟單行法。

(5) 參賽球隊需備有深、淺色(白色)球衣各乙套,避免與對手之球衣

   顏色重複。

(6) 賽程表中隊名在前者(主隊)著淺色(白色)球衣,坐記錄台左側球隊席。

    隊名在後者(客隊)著深色球衣,坐記錄台右側球隊席。若球衣顏色無法

依規定穿著時,請事先自行協調。

(7) 比賽當日請務必攜帶可供證明之證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

   以利核對身分。


(8) 參賽球隊請依大會賽程出賽。如遇租借場地之校方需使用場地,及天候因素

  (如颱風天宣佈放假等),聯盟保有調整或延後賽程之權利。



12. 禁賽說明:

(1) 凡比賽中發生鬥毆事件,以及球隊成員對裁判、記錄台人員、聯盟現場大會

   人員,舉凡恐嚇、言語怒罵、威脅、…等不當行為,聯盟有權依情節嚴重性,

   決議該隊(員)禁賽1至3場之處分。情節嚴重者取消該隊(員)往後出賽

   資格,不予退費。凡打群架者,即當場取消球隊往後所有賽程。

(2) 凡經球隊提出申訴有非報名球員出賽,經查證屬實者,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

    論,且該隊不得晉級當季季後賽。

(3) 聯盟備有法律顧問,球隊(員)發生違法行為,聯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13. 領隊會議:

當季開賽前會將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公佈於官方網頁上,請各參賽球隊之領隊

(負責人)務必出席,若有下列事件請務必於領隊會議當天說明。


(1) 當季賽程當中無法安排比賽的日期,若未於報名前事先聲明,而造成無法

    比賽以棄賽論。


(2) 報名參賽之球員名單最後確認(領隊會議後不得再行更換)。

(3) 報名截止日前無法完成繳費之隊伍不得參加比賽

  (報名截止日後不再收取報名費或匯款單)


(4) 其它比賽進行之相關問題。



14. 球員名單更換須知:

(1) 球隊必須於季前領隊會議,對本隊報名球員名單作最後確認,

   其後不得再行更換(包括受傷球員及從未出賽之球員)。


(2) 每隊報名十六名球員,需在比賽前登錄當天出賽的十二名球員。



15. 凡完成報名手續之球隊,需於季前領隊會議簽名表示同意本規程,

 凡未出席者視同同意,不得異議。




16. 本競賽規程得於當季賽前領隊會議或季中臨時領隊會議中,由會

 議程序另訂附則,修正時亦同。



17. 本規程中未詳儘之事宜,由聯盟與裁判長開會討論後決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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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衝吧

  • sSMITH at December 29, 2009 11:40 PM comment | email
  • 2樓

    2樓頸推

    請大家發言!畢竟這個聯盟一個人要繳2000元左右!
    請不要潛水!
    請表達自已的意見。
    我認為我們須要打這一種聯盟的比賽,這樣可以提升我們的實力,以歷來年再
    來報名文元杯。

    畢竟我們對於強度較高的比賽,在節奏掌握度常常被拖著走,常常打不出我們
    自已的風格,希望可以透過apal來修正!

  • lothmteam at December 30, 2009 09:32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3樓

    3樓坐沙發

    如果有練球,比賽能全員到齊
    多打比賽可以增加經驗與抗壓性

    關於節奏被拖著走
    我個人的想法是
    我不是專職的控球後衛
    所以做的也不是很好
    還有許多要加強的
    但我認為比賽時聲音太多
    希望大家意見能夠在練球時提出來
    比賽時定一兩個人來說話就好
    否則比賽時不知道要聽誰的
    大家都想贏球都會急
    所以需要場下教練來看與指導
    大家加油

  • eric at December 30, 2009 10:25 AM comment
  • 4樓

    福樓

    我要打 !!! Kevin

  • betheone1109 at December 30, 2009 11:00 AM comment
  • 5樓

    專業的5樓

    賽程有說至少可以打幾場?

    打不到16場的話

    一場就要超過1000塊

    這樣練經驗值稍貴

  • adian at December 30, 2009 11:17 AM comment
  • 6樓

    6樓

    艾瑞克講的很好!!!!

    平常會所到的人數就這些:柯賢,阿彬,ㄚ豪,阿威,大鳥,阿鼎,凱凱這幾個
    至少每星期都會出現。其他人一兩個星期才會出現一次兩次。
    練球???怎練??

  • lothmteam at December 30, 2009 05:13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7樓

    7樓

    XD 死阿威 我也沒說NO啊 我只是說有點貴

    昨天複診 然後開始作超音波跟電療等小復建

    復建師說想再打球至少要一年到一年半.....

    馬的 怎麼跟我搜尋看到或聽到的資料都不一樣

    是那個復建師離開學校沒多久所以看的比較保守嗎

    反正近期內也是沒辦法運動了 但精神與各位彭由同在

    也因為都沒運動會更胖 今晚在又嘉家的火鍋跨年會就不參加了

    祝大家 新年快樂

  • adian at December 31, 2009 03:59 PM comment
  • 8樓

    8樓

    啊鼎!!要多保重!!我哥是休半年才開動!!

  • sSMITH at January 1, 2010 01:59 AM comment | email
  • 9樓

    9樓

    我最近事情比較多..但是還是算我ㄧ份..我想過陣子我就會比較輕鬆點了..

    我要打 ! 又嘉

  • at January 21, 2010 10:54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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