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1, 2010

@【溝通】(99.02.21)

若從週遭可感官的現象當中,去做仔細的觀察,則每人內心之中都會出現屬於自己的一套對事物的描述方法,此是以我們所能夠認知到的有限語言,來描述所感官到的現象特徵,對此,我們稱作個人心智的暫繪草圖。此種屬於內心的暫繪草圖(conceptions),若能再經過一套特定的方式,即「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的作用,則就能將我們所共同經驗的那部份,形成彼此的共同語言,即互相明白對方心智暫繪草圖對相同事物所表達的意義。

而步驟進行乃是先對心智的暫繪草圖,做「名目性定義」,此乃是因為每個人對相同事物所感官到的心智暫繪草圖皆不同(所見相同,但描繪上有差異),因而可透過此階段的方式做釐清,即清楚的界定,使我們有一可彼此了解的「共同詞語」。再來,進行第二階段,「操作化定義」,此乃是為了清楚交代此名目性定義形成的過程或理由,以便作為來者引用或推翻的參考。如此,歷經此兩階段後,此時心智的暫繪草圖,就稱之為「概念concepts」。它乃是經過科學方式所衍生的,希冀能成為科學語言的基礎,成為一種溝通工具,供予主觀互証之用。

隨著年紀增長,相對擁有較豐富的經驗,我們很容易從過往的經驗中,尤其是那些屬於陳腔濫調的價值中,形朔出對事物的觀點。而經由推演而來的個人觀點,若套用於科學語言,則可稱作一待驗證的「陳述句」,此陳述句又可稱為「命題proposition」。這命題多是從相關的陳腔濫調中所得,只是於當中加諸一本身所欲證的論點(被解釋項)。例如,英雄難過美人關、沒有懶女人只有醜女人…等,若從此兩論點(在此先上綱為定律)當中,提出一個想要證明的關聯性論點:天生麗質的美女與後天努力的美女來相比,是否較容易使英雄拜倒於石榴裙之下?

而這樣的命題就是即將付諸實驗的「假設」,也就是說當中至少陳述或包含兩種變項以上之間的關係。而什麼是實驗「變項」呢?就是在假設進入操作化驗證時,當中有關結論的概念,而變項又有自變項和依變項兩種,實驗通常是透過對自變項的控制,來測量依變項的反應是否和假設相符。於是這般的命題或假設(亦可稱為尚未被驗證的通則),若透過實地的經驗觀察來得證,則成:「定律」、「範型」、「規則principle」、「公理axioms;基本假定prostulates:理論所據基本主張」。例如,以天生麗質的美女對英雄做引誘,結果有65%的英雄都甘拜下風,而其他35%則比較欣賞後天努力的美女,所以我們可以說:天生麗質型美女的確「較」後天努力型美女使英雄拜倒於石榴裙之下。

此時,這個陳述句或命題已具有經驗或分析意涵,可列作將來理論發展的定律之一,但此時解釋力的廣度並不夠,除非在未來,將許多邏輯彼此相關定律做系統式的集合,形成「理論」,才具解釋(因…)或預測(果…)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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