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4, 2008

蘇南桓檢查官精采的演講

今天下午去聽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舉辦的「公務員生活法律漫談」,是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 檢察官蘇南桓演講,蘇檢查官感覺是一個很理性的人,很客觀的用一些案例讓我們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要注意的地方,他說人的一生一定要有兩個朋友,一個是醫生另一個是律師,嗯~挺有道理的這樣才不會被亂呼弄;還有檢察官要保持中立,受憲法保護應不受任何勢力影響,呵~雖然他這麼說但是他年輕的時候卻因為辦了一個國民黨中常委,而被降職和一些菜鳥檢查官一起辦一些竊盜的案件,藉由這個例子他告訴我們一定要為自己安排第二條路來走,像當時他就努力地準備公費留學考試,當年只有一個名額卻讓他考上了,果然山不轉路轉讓他改走教育、學術路線,也走出了他所謂的第二條路。他中間開玩笑的時候,說海角七號沒什麼內涵,大家都笑一笑就過了,唯一讓他覺得最有意義的地方,是洪代表極力要本土的樂團開場,還有不願意台灣的海灘被政府BOT給外國廠商蓋飯店,但電影結束時卻沒有在這一塊多著墨。還說之前他去墾丁住夏都Hotel,那邊的海灘都被夏都給買走了,所以只有住飯店的旅客,可以在那邊的沙灘玩,其他遊客就像看猴子一樣地看著他,為什麼政府要把海灘賣給國外廠商去經營呢?聽說最近連南灣都要BOT了(那以後是不是就不能再看到南灣一堆的比基尼辣妹了),的確是值得發人省思的問題(是海灘被買走的問題,不是沒有比基尼辣妹可以看的問題,越描越黑?),我也是看海角七號嘻嘻哈哈完就算了的人,並沒有想太多…囧。最後有人發問:「基層的公務人員,對下要刁民(某部份啦)對上有政客的壓力,要如何自保?」(這真的是問進我們這些承辦人的心坎裡去了,果然大家都有這個問題啊!)蘇檢座回答說,必須判斷什麼事是黑色的(違法),什麼事是灰色地帶,黑色的當然不能去做,灰色地帶就要靠承辦人的智慧去判斷到底做不做,但最安全的就是都不做,還有就是受到上級或政客壓迫,不得已不做時記得留存證據保護自己。的確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而不是真正無辜的人和好人,蘇檢座說了一個案例,明明就知道這個人殺了人,但是苦無完全的證據證明,只好判他無罪,他安慰受害者家屬說,阿婆你要好好照顧身體,來看這個人得到報應。法律判無罪的人,並不一定是無罪的,因為現在的法律太重人權了,以前的法律是壞蛋一個也跑不了,但會冤枉幾個好蛋,現在則是寧願讓幾個壞蛋逃走,也不要冤枉到任何一個好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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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society / law / legislation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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