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馬德里商標的優勢
註冊馬德里商標的優勢
企業在進行海外商標佈局時,不能不考慮註冊馬德里商標。馬德里商標是一種基於《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和《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國際商標註冊方式,也是最熱門的註冊方式。馬德里商標有效期為10年,期滿可續展,續展有效期10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註冊人未能在有效期
屆滿日前申請續展,另有6個月的寬展期,而如果在寬展期內仍未申請續展,國際局將註銷該馬德里商標。
馬德里商標優點
1.手續簡單:申請人使用一種語言、提交一份申請即可指定多個國家保護。
2.費用低:無論申請人指定多少成員國,均只需繳納一份基礎註冊費,註冊費用低於分別向每個國家註冊的費用。
3.需時短:申請人自提交註冊申請之日起,約6個月即可取得國際局頒發的商標國際註冊證明。協定國和議定書國的聲明駁回時限分別為12個月和18個月,期間沒有駁回即表示商標已註冊。
4.相同商標和商標權人的二件以上指定不同類別的基礎案,可合併成一件多類馬德里國際註冊案。
馬德里成員國
馬德里體系成員國眾多,截止2012年09月01日 ,其成員國數量已達至89個。2004年10月1日,歐盟作為一個整體加入馬德里協定。商標註冊、註冊商標、成立公司、香港商標註冊、成立香港公司、註冊中國商標、國際商標、專利申請、中國專利、香港專利、香港会社設立申請人在申請馬德里商標註冊時指定歐盟,即可在歐盟27個成員國得到保護。
巴黎公約優先權
馬德里商標享有優先權。根據《巴黎公約》的規定,如果申請人向兩個巴黎公約成員國就同一商標提出註冊申請,在6個月內享有優先權,即可用第一次的申請日期作為第二次的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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