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制度
稅收優惠制度
稅收優惠的基本原則:促進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援安全生產,統籌區域發展,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等,有效地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進一步促進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按照上述原則,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已將過去以區域優惠為主,調整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稅收優惠格局。
一、稅收優惠方式
稅收優惠包括減稅、免稅、出口退稅及其他一些內容。
1.減稅。即依據稅法規定減除納稅義務人一部分應納稅款。它是對某些納稅人進行扶持或照顧,以減輕其稅收負擔的一種特殊規定。一般分為法定減稅、特定減稅和臨時減稅三種方式。
2.免稅。即對某些特殊納稅人免征某種(或某幾種)稅收的全部稅款。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方式。
3.延期納稅。是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部分或全部稅款的繳納期限適當延長的一種特殊規定。
4.出口退稅。是指為了擴大出口貿易,增強出口貨物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按國際慣例對企業已經出口的產品退還在出口前各環節繳納的國內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款。
5.再投資退稅。即對特定的投資者將取得的利潤再投資於本企業或新辦企業時,退還已納稅款。
6.即征即退。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徵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一併屬於退稅的範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規定。目前,中國採取即征即退政策僅限於繳納增值稅的個別納稅人。
7.先征後返。即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徵收入庫後,再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它屬於財政補貼範疇,其實質也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目前,中國採取先征後返的辦法主要適用於繳納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8.稅收抵免。即對納稅人來源於國內外的全部所得或財產課征所得稅時,允許以其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抵免應納稅額。它是解決國際間所得或財產重複課稅的一種措施。稅收抵免是世界各國的一種通行做法。
9.加計扣除。是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和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其他國家鼓勵安置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的一種優惠政策。
10.加速折舊。即按稅法規定對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准予採取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11.減計收入。是指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計減應稅收入。
12.投資抵免。是指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創業投資的投資額和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抵免應納稅所得額。
13.起征點。即對徵稅物件開始徵稅的起點規定一定的數額。公司成立、 會計、會計公司、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報稅、審計、稅務服務、稅務服務、香港稅務秘書服務、香港会社設立徵稅物件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額徵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徵稅。稅法對某些稅種規定了起征點。比如,根據財政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個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為月銷售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300元~500元。確定起征點,主要是為了照顧經營規模小、收入少的納稅人而採取的稅收優惠。
14.免征額。即按一定標準從課稅物件全部數額中扣除一定的數額,扣除部分不徵稅,只對超過的部分徵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