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違的發文,給你。
希望你能夠看到這篇文章,但我也不知道你會不會看到。
稍微看了以前自己打的文章,突然,好羨慕以前的我。
因為以前的我,過的真的好幸福......
感情還在、你也還在,可是時光,卻已經回不去了。
以前的我,即便是還沒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我也好快樂,
只要跟你說到話、傳簡訊,都可以讓我笑的合不攏嘴、開心一整天;
或許,是我要求的太多了吧,我時常這麼想著。
你對我說過,人,只要得到了,就會想擁有的更多,
就算想著「只要再一點點就好」,最後也會演變成不可理喻的貪求和奢望。
果然,即便我再怎麼想要和一般人不一樣,也沒辦法,
因為我終究,還是個人嘛。
所以,在我得到你之後,本來覺得無所謂的事情變的有所謂了,
本來不怎麼在乎的事情,就突然變的好在乎。
剛開始,本來一切都好好的,我是指,我根本不會所謂「吃醋」這件事,
因為我知道這樣久了你會覺得煩;沒想到那時的你跟我說,
我要表現出來,不然你會覺得我不在乎你。
就像是得到了什麼重要的許可一樣,我開始會表現出吃醋、不滿的樣子;
隨著時間一久,我也開始變本加厲......我想是因為隨著時間過去,我一天比一天在乎了。
可能是我比較「慢熱」,所以熱情可以維持好久好久......
不過也可能,是因為我的心還停留在「情竇初開」的時期吧! 像個小女孩那樣...很好笑吧?
你的熱情,像熊熊烈火一般燃燒著,很熱、很燙;
但是,火,終究是要有木材才能夠繼續燃燒的,等木材燒盡了,
火也就沒了。
「星火,燎原」現在你給的愛比較像「星星之火」,
你一定不懂吧 (笑),這時候一定會叫我說中文的,
「星星之火」是指,木材上一點點的亮點,它是火,但又不太像,
稍微一不小心,它馬上就會熄掉;但是只要有剛剛好的風拂過.....
它就會馬上變成熊熊烈火。
我希望,「星星之火,足以燎原」這句話,有昭一日,
能夠用在,你對我的「愛」上面。
一但開始了,就會忘了怎麼停止。
I don't know where to start or where to stop.
(我不知道怎麼開始的,也不知道該從哪裡結束。)
我是指,吃醋這件事。
我發現,我的佔有慾,比你還強、比你更會吃醋。
這件事,你也有責任喔! (笑)
但是不要誤會,我可沒有怪你的意思喔,真的。
相信我,好嗎?
我很抱歉因為我的自私,所以老是害的我們有諸多不愉快,
不是我不想改,只是,不知道怎麼改。
或許就像別人建議我的吧,吃醋,可以改,
但這是需要長期忍耐的......
所以我想,從今以後,這篇文章之後,我會學著忍耐;
雖然很愛你,但為了避免一再的因為這種小事而造成的不愉快,
我決定,努力的忍耐。
但其實,在我吃醋的時候,我只是希望,
你可以抱著我、跟我說什麼都沒有、跟我說你最愛的只有我....而已。
就算你不在我身邊,不能抱著我,我也只是希望你可以好好的 哄我。
就算只是無聊的好聽話,我也會覺得很開心的,真的。
最不希望的就是,你什麼都不解釋、什麼都不講,
只覺得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這樣子讓你很不開心,所以你就會說「算了」,
就只是兩個字,卻可以讓我感到最心寒、也最心痛。
哄我,真的很難嗎?
說好聽話,很難嗎?
就算只是講一時的、說好聽的而已,我也甘願被騙,
因為是你,所以即使是這樣,我也好開心,
也不會有這麼多不愉快的....我保證。
這時你一定又會跟我說,「所以是我的錯嚕? 你現在在怪我囉? 好吧我知道了,是我的錯。」
我要的,不是這種結果;但你總是不懂,我想要表達的。
我要的不是搞清楚究竟是誰對誰錯,
要對,就是我們都對;要錯,也是我們兩個都錯,
所以我只是希望,你可以好好理解我所說的,只要,哄我就好。
跟誰對誰錯,一點關係都沒有,希望你可以理解。
不過還是很抱歉,似乎有諸多不愉快都是因為我引起的,
所以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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