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Free Sign Up

Digu

各位,我把留言設置為朋友權限,因為最近實在太多亂人來留言,不便之處盡請原諒 - Leoreis發表於2009-11-21 06:02:43
November 21, 2009

因愛恨而成長

尚若世上的壞人都得已被輕易、隨意處決,那我決定讓他們通通被鱷魚吃掉,此後,他們所帶給人們的痛苦也就此跟著煙消雲散,不必記得傷痛、不必記得狠毒地言語、也不必艱難地遺忘不想記住的事情。

讓人啞口無言是因為無力爭辯,很痛,請千萬別再提起,我只是裝得很高招。



我天性敏感不是我的錯,錯的也不是我身患天疾,錯的是怎麼可以因此嫌棄我。


Leoreis at 無名小站 at 05:41 AM post | Reply(0) | Trackback(0) | prosecute
November 3, 2009

有些人,仍然為夢想

我從前並不明白為何身邊的人有些已放棄,當我還在為第一夢想努力的巔峰時期。不過人似乎一旦到了一個既定的年齡就會不知覺地被『好像該停止了』的念頭說服,然後這種想法會越見明顯,最後以『好吧』的心情接受現實,默默變成笑看『夢想』這回事的大人。對我來說有太多夢想都太過遙遠,不過我選擇退而求其次朝第二夢想努力,仍然為夢想。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到底是什麼,我想因人而異。我嘗試努力去抓住自己僅僅要的,即便是在未來還並不確定是否仍舊可行,但我卻發現『不做事卻每個月還能得到報酬的工作』是大多數人的嚮往。我很訝異,雖然我並沒有覺得自己偉大多少,雖然我對於別人詢問我的決定實際與否答不出個所以然,但我無法苟同這種嚮往。


Leoreis at 無名小站 at 05:30 PM post | Reply(9) | Trackback(0) | prosecute
October 22, 2009

肯定句

有一種句子類別叫肯定句。

有一種東西叫情義;有一種人叫現實。

訝異於你突然捎來消息,關於這一陣子的失聯,我想說與搪塞無關,是誠心地為你辯護,為你破例得過且過,卻發現實質並非如此。你的識時務讓我措手不及,對於覆水難收的情義,你看得如此可又可無。我懷疑,不禁想,對於你來說最重要到底是錢,是錢吧? 是錢,是肯定句。

覆水難收的,是情義;你,是現實;坦白是錯,是肯定句。我想要對你大喊:『啊哇呾喀呾啦』,好讓你在我心中死去,那,是最後一句肯定句。


Leoreis at 無名小站 at 02:13 AM post | Reply(0) | Trackback(0) | prosecute
October 8, 2009

我,最重要的小事

大專兩年半裡,有一張紙我想將它裱框,因為它讓我覺得自己很屌。

這樣短短地導言絕對不是要緬懷些什麼,只是那一天翻箱倒櫃,整理書架時發現一張之前上傳播研究方法(Communication Research Methodology)時用來記錄presentation流程的紙,那是一張再普通不過的A4 Paper, 卻證明了我曾在那短短的一堂課裡燃燒目前為止還處於最高記錄的腦力激盪的結果。

每個人都有許多值得紀念的大事,也有很多很重要並且不可錯過的小事。寫滿短短五分鐘腦力激盪出的presentation完整內容,就是我最重要並且想大聲炫耀的小事。



什麼是你最重要的小事呢?


Leoreis at 無名小站 at 04:02 PM post | Reply(4) | Trackback(0) | prosecute
September 28, 2009

點綴我生活的人都很讚

感謝瑞外給我靈感讓我寫下這篇,無可否認沒有什麼生活體驗真的無法寫出什麼好文章或是有意義的網誌,現在過的生活都不太願意與人分享,要說唯一的樂趣就是駐唱了,每晚都希望能夠收到最少一張客人充滿認同的字條,不過越唱到近期越覺得無趣,唱歌果真不能拿來當正業,那的的確確會一絲一毫地漸漸抹殺對其的熱衷程度,而且再加上像我這樣對唱歌死心塌地的人絕對不是正確的選擇。

趕快擺脫掉這種不上不下的窘況是我目前最熱切的堅持,瑞外說若不改變會很對不起我,我說若以為待在原地就得以鬆懈那才是真正的對不起,要和飛翔的人同步前進,等到將來一起分享喜悅那才是真正重要的,希望拋開一切的計畫順利並且成功,至少我不是那麼被動任由別人決定我的方向仰或虛度光陰。

震撼說要去成大念社會時,為了我的誤解而向我解釋的那句話,我超愛!他說:"他是他,我是我,傅震撼想去成大讀社會學,因為我喜歡!"韓院的人都讓我肅然起敬啊!至少你們這幾個臭傢伙真的是!

胡亂寫下了這一篇生活誌,純粹因為小馬的《有時想念》系列文章激發了我,給了我一些想法,下次我也來自己嘗試寫一寫;胡亂寫下了這一篇生活誌,紀念文中的人也紀念每個點綴我生活的人,他們都很讚!


**圖片是某天Kelana Jaya LRT Station的天空寫照


Leoreis at 無名小站 at 11:19 PM post | Reply(9) | Trackback(0) | prosec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