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樣ㄉ!里幹事!
今天因為要申請居住證明到里長辦公室
里長不在
來了一位先生 態度不友善
一邊幫一位外籍新娘處理事情 一邊又要諮詢我的來意
告知我的來意之後
他便大聲琅琅 說著 〝這不是跟你說過了不能辨理!〞
〈因為事先有先請媽媽代為辦理,但他卻態度惡劣的兇我母親,便把
母親趕走,所以此次犧牲睡眠,親自走一趟〉
我說 該機關的人說只要里長證明即可
那位高貴的里幹事說 不可能幫你證明任何文件
我說 請里長來鑑別即可
高貴的里幹事說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之後 打電話詢問該機關人士
該單位人員說可行且也好多人也辦理相關事項
我問該單位人員 里幹事是可以幫我決定證名不證明的嗎?
她們回答通常里長都會證明
而且我確實居住在此地 該里幹事還口口聲聲說會上法庭
最後 我生氣的跟他說 憲法、地方自治法也是有學過
行不行我自行會判斷 若不行 我會來嗎?!這是你服務里民的態度嗎
他竟回答我說 若要申訴到內政部
當下真的覺得自己的納稅錢竟然拿來養這些好吃懶蟲
最後 雖然自己找到里長開立證明
但是還是覺得該里幹事真的是沒有服務人民的心
法官都會法外開恩了
他真是屌屁阿!
想看看可不可以罷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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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ed (Feb 9)
1樓
1樓搶頭香
趕快想辦法罷免他,他真犯賤
更年期到了也不是這樣不通人情吧!!
休了他,免的他又傷害無辜
2樓
2樓頸推
是阿...
真是浪費食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