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嚴審,加護病房禁「賴床」
【黃庭郁/台北報導】
健保財務空前吃緊,本周起,住加護病房者不能「賴床」!醫師要嚴格審核
加護病房病床需求,不符健保認定、卻想住加護病房病患,要有自費的心理準備。
健保局公告,本周起從嚴審查加護病房費用申報,詳列七大類應轉出加護病
房指標為審核依據,要求醫師依此合理調度加護病房病床。包括生命徵象穩定、
脫離呼吸器、合併症已穩定控制、已脫離急性期不需要加護醫療、家屬要求自動
出院、病情膠著短期無突破性進展等。
健保局即日起依七大類指標,抽審醫界申報的加護病房病患費用,假如發現
應轉出、卻繼續住加護病房的案件,健保不給付費用,民眾就要自付。
七大應轉出指標 供醫病依循
健保局表示,過去屢見病患或病家因依賴醫院加護病房的廿四小時照顧,病
情已穩定仍不願轉到普通病房,有了七大類「應轉出」指標,醫病雙方應可有所
依循。
醫界向健保局申報要錢也沒那麼容易了,健保局本周公告新修訂的「全民健
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增訂三類審查條件,包括加強代位求償案
件準確申報(如職災代位求償)、對重大傷病患者的非對症就醫(如癌症患者看
感冒)、及應轉出加護病房案件者,明確訂出應轉出的判斷條件。
現在領有重大傷病證明患者,依規定只能在看相關疾病時得免收部分負擔(
例如,癌症患者看癌症),即日起醫院要是「慷健保之慨」非對症的就醫(如癌
症患者看感冒)部分負擔全免,健保局會整筆費用都不付。
監督聯盟質疑 倒楣還是病患
「健保局把病情膠著預期短期無突破性進展的患者,都訂為應轉出加護病房
,這是要嚴重的病人轉到太平間去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質疑,病
人要不要住加護病房決定權在醫師,健保局只顧著管控費用,最後倒楣的都是病患。
醫界則說,會賴在加護病房的,不是特權就是有醫療糾紛,健保局決定從嚴審
查病床調度,也許有助釐清專業規範,但真要說「清床」,效果應很有限。
滕西華說,曾有患者因肝硬化合併腦溢血住院,內科加護病房因「健保額度用
完了」,建議患者先辦出院、或先自費二天,再改住神經內科加護病房。滕西華呼
籲,健保局「應轉出」指標,應問是基於治療需要還是基於儉省健保資源,否則是
犧牲病患權益。
中國時報 A8/社會脈動 200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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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去醫院看病會越來越貴,
你不自費,人家不讓你賴..你真的想賴,保險公司買單,
醫療險會更被重視,
因為動不動就要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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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