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t's it
我與世隔絕一段時間了
手機甚至可以查的到兩個禮拜前的撥出紀錄
我嘗試著不出門不說話
很妙的是
你不聯絡對方對方也不會主動聯絡你
感受一下被遺忘的感覺
該如何才能被遺忘呢
重點該是"需要"吧
或許我們做了一堆事情
都是因為要讓人需要
需要我苗條一點
因為他怕我出門卡在門口
需要我體貼一點
因為她怕沒人關心她
需要我漂亮一點
因為他怕朋友笑他帶醜妞
需要我健壯一點
因為她才能跟姐妹淘吹噓
需要我聰明一點
因為他怕說話沒人懂
需要我博學
因為她才能隨時學到東西
需要我體面一點
因為他的豬朋狗友才會認同
需要我風趣一點
因為她的多愁善感才有出口
需要我時尚一點
因為他才會以我為榮
需要我溫柔一點
因為她才有發洩的對象
需要我世故一點
因為他的家人才會喜歡
需要我老實一點
因為她才不會疑神疑鬼
需要我火辣一點
因為他的慾望才會被激起
需要我簡樸一點
因為她的開銷很大
需要我豐滿一點
因為他最喜歡這一型的
需要我帥氣一點
因為她怕讓人說她是為了錢才交往
這麼用心的經營自己
就是希望自己能派上用場
最可怕的是再也不需要了
理所當然的就被遺忘
我不需要找人無聊消遣
所以不再去你家找你
我不需要黏人陪我吃飯
所以你不用出門了
我不需要有人跟我聊天
所以電話不曾響起過
我不需要你在我的身邊
所以我們分手吧
是的.我不被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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