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 2011

辯論比賽的可能性

 
  在台灣參與辯論有許多不利的條件,往往環環相扣,盤根錯節,以至於辯論的推廣與深化有所困難,我想這些大家也都清楚了。

  其中一個問題是,盃賽的質量。

  盃賽的運作模式是這樣的,有一個承辦比賽的單位,基於很多可能的動機,想要辦辯論比賽,他需要做幾件事:

  一、生錢。錢可以來自於某政府機關、私人企業、非營利組織、學校,也可以自己贊助。其實沒錢也可以辦,大體來說每隊報名費(一般來說不會超過三千元)可以跟裁判費(三百到一千不等)打平,不過這樣一來就沒有獎金、免費住宿、工作人員津貼、附加的旅遊行程(?)經費越充裕的比賽,隊伍參加的誘因自然越強。

  二、找人。找人是為了做事,做一些盃賽運作的事務。找到的人越多、越能幹,盃賽的諸多細節(如各式的宣傳品、隊伍與裁判的聯繫、主席計時寄分的訓練、額外的康樂活動……)就會做得越好。照經驗來看,人力極度縮減的狀態下,也是需要四五個人在兩個月前開始籌備。

  三、找隊伍。沒隊伍當然辦不起來(當然也有一些神秘的辦法解決,)如果一段時間內盃賽恰巧很多,那各社團的人力會被分散,可能有些比賽就會找不到足夠的隊伍。這件事一來看歷屆的口碑,二來看辦比賽的人的人脈,如果前兩者都沒有,那就得要有錢。

  辦辯論比賽可能基於許多動機:

  一、使命感。希望辯論活動能夠更蓬勃發展。畢竟沒有「比賽」的框架,規則的限制,辯論缺乏明顯標的跟誘因,難以誘發認真參與的動力。

  二、賺錢。通常報名費太多,會乏人問津,要賺參賽隊伍錢是近乎不可能的,通常都是賺金主的錢,這本身無善惡問題,類似公關公司承辦活動,自然有些利潤打平主辦人的機會成本,當然,比賽辦得爭議太多可能引發負面評價,這不只是辯論,任何活動都是這樣的。

  三、培養共同主辦人之間的情感。很多社團會維持比賽的舉辦,其中一個效果是大家會聚在一起做一件事,久了就熟了(也可能吵了不爽了,)整體來說可以讓社團組織的向心力提昇。

  四、提高主辦組織的影響力。且讓我們心平氣和的來看待這個事實:主辦單位有一定程度(超越程度會引發參賽隊伍的不滿)的裁判挑選權,當裁判是由辯論圈自產自銷時,主辦單位形同出錢並挑選裁判的消費者,消費者至上大家也都聽過吧,可以提高主辦組織在辯論圈的影響力。當然這影響力本身是中性的,看怎麼運用而已。

  五、無聊。這太無聊了,我無聊才打這第五項的。

  這種由特定組織團體舉辦比賽的機制,也就是目前台灣辯論活動的全部了,我們說的「正式比賽」,就是在講這種機制。

  這機制有許多優點:

  一、比賽品質的可預測性。當特定組織舉辦比賽到了第二次開始,我們可以由前次的經驗預測其比賽的裁判組成、賽制、賽程、比賽執行細節的縝密度……等等。如果是第一次舉辦,只要舉辦單位也是我們熟知的圈內分子,理所當然的我們可以預期比賽的模式會符合我們的想像,至於每次的辯題、賽制、裁判、參賽對手等等的變動,雖然無可避免,但是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掌握跟猜想的(例如領裁的揭示功能,)要比賽,當然要瞭解遊戲規則(或是潛規則,)不然投注的心力很可能放錯地方,這樣會影響參賽意願。

  二、比賽資源的充沛性。特定組織基於一個慣常的管道,用俗話說,懂門道,往往可以找到比較多的經費,提供參與者獎金、住宿等等的資源。

  三、比賽的公信力。特定組織比賽辦久了,辦得不錯了,大家會知道這個盃賽,也知道在這個盃賽中獲得獎項,是可以相信過程是合理公平的。這對選手來說無非是很大的誘因。

  這機制也有一些缺點:

  一、舉辦的不穩定性。前面講到辦比賽有很多可能的動機,這所有的動機都是可能隨時間經過而消失的:組織沒人、找不到錢、想搞點別的事了……總之如同我們所知道的,穩定舉辦十年以上的比賽不多,如果要說是大學的比賽,可能一個都沒有。(有些盃賽再稱個幾年就有了,加油。)

  二、權力的集中性。舉辦組織對於比賽的樣貌有一半的決定權,至少,他可以決定打哪種賽制、哪些人可以當裁判、打甚麼題目、比賽執行上是否精緻、流暢、公平,當然,選手打甚麼論點、打得好不好、打得是哪一種好,舉辦組織是難以影響的。

  三、時間與空間的限定性。這種機制下比賽必須在特定時間內(一天到一個禮拜)打完,從北到南從東到西的參賽者必須在這段時間內聚集在一起。這也可以是優點,促進面對面的交流。之所以列為缺點是基於可能的參賽者未必能在此時間內到達此地點,並保持自主意識下良好的參賽狀況。

  以上的缺點如果要深入來看,每一點都可以延伸出許多議題,我把這些思維打散到之後我所提供的一種辯論比賽的可能性下來做比較思考。

  首先,我們並無法預設行之有年的舉辦機制是錯誤的、舉辦單位的動機是可議的、得出的結果是有問題的、是應該被摧毀的……畢竟,你與我在辯論圈的定位,在辯論比賽能力上的評價,基本上都來自於此一機制,你我可能都還有參與過比賽的舉辦,先天上我們就像男性缺乏女性主義的論述基礎一樣,無法回過頭來全面否定此一機制,事實上,只要有組織舉辦,有隊伍願意參加,這個機制會繼續運行下去。

  不過我們先跳過應然(應該怎樣)與實然(是怎樣)的問題,我們來進入可能怎樣的思考吧。

  辯論比賽可不可能從單一組織舉辦的模式中被解放?

  我們從嚴謹的練習賽這一個想像出來的模型來做思考,練習賽,可以自己決定對手(只要對方願意),可以自己決定成員(不受學籍、年紀、是否同校的限制,)可以自行決定時間地點(只要透過既有的校際資源借到教室,)可以自行決定裁判人選(只要雙方無異議,)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說練習賽是自由的,是依照雙方參賽者的需求所量身訂做的。

  但是如果練習賽淪為練練膽識、試試新人、聽聽對方論點以做參考或致敬的狀況,那就與比賽的競賽本質有所隔閡,也就是說,這一場比賽的勝負,參考意義降低,所以嚴謹的練習賽的模型,是建築在雙方都很認真要打贏這場比賽的前提之下。在這個前提下,其實跟既有的正式比賽,就單場來看差異是很小的--可能同樣是很精彩的比賽。

  嚴謹的練習賽如要成立,首先要解決的就是裁判問題,裁判決定勝負,也就決定了看待辯論比賽的模式,姑且撇開價值信仰上的、難以定論的裁判優劣問題,我們暫且假定,不管是怎樣看待辯論比賽的裁判,都應該有一些共通的特質,以至於我們認為他是合格的裁判,這時面臨三個層次的問題:

  一、參賽雙方都無法聯繫到合格的裁判,這聽起來很怪,不過我想如果我沒打過辯論,或者在一些人口密度極低的城市打辯論,我也會遇到這個問題。

  二、合格的裁判不想來,這也不奇怪,時間太怪地點太遠待遇太差跟選手太不合都可以成為理由。

  三、雙方對於合格的認知不同,偶爾會出現這種狀況,那就跟辯題與賽制僑不攏一樣,一方要下象棋一樣要下將棋,也就玩不成了。

  此三項問題揭露的就是盃賽舉辦模式存在的必然性:參與者只要繳交報名費,等於讓渡並轉移邀請裁判的責任--同意主辦單位定下的辯題、賽制、對裁判的合格判定,如此一來,對參與者來說,是省事。省事的附加成本,是對於辯題、賽制、賽程安排、裁判的挑選被侷限,我們有時候會抱怨題目不好、賽制不公、裁判素質低或有道德瑕疵,但大體而言,這種抱怨就像我老爸怎麼不像郭台銘一樣有錢,我長得怎麼沒有金城武那麼帥……一樣的宣洩性意義,中間蘊含著無奈,但說到底是自己要來玩的,其中又有一種喜感。

  所以嚴謹的練習賽若要成立,參與者非得承擔許多在盃賽舉辦模式下,已經轉移給舉辦組織的成本,這個成本主要是聯絡與溝通上的成本:在甚麼時間、打甚麼題目、邀哪些裁判、誰要去邀、邀不到有甚麼備案……

  更具體的來說:
 
  我們還需要有一本裁判名單,可以試著按圖索驥,聯絡到有經驗、有意願、受一定認可的裁判。這個名單不能再像武俠秘笈一樣為特定社團所珍藏,而係需要透過網路、出版品,讓任何人,是的,任何有心想要從事辯論活動的人,都有機會接觸。但這延伸出一個辯論社群的政治問題:「誰應該在名單內,誰應該在名單外?」


  我們再假設出一個想像組織,這個組織存在的基本目的就是要經營一套規則、一個平台,這個組織有個網站,像是律師公會有個網站,你可以在上面找到合格執業的律師,但重點是,對於裁判是否合格,我想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判斷方式,在抽離實際比賽情況下,來判斷裁判的資格,也就是說,這個組織所架設的平台,原則上是允許任何人毛遂自薦成為裁判,這是否是一個缺陷?

  我認為,或許我們只需要一個簡單的標準:如果在賽前賽後,選手對裁判都大致滿意,這個裁判,就是合格的裁判。如果賽前不滿意,在自行邀裁的嚴謹的練習賽模式中,此人不會被邀請當裁;如果賽後不滿意,借助一種口耳相傳的傳播模式,此人再下次繼續被邀上會面臨阻力。在我們假設出的想像組織中,或許僅需提供一份推薦名單:一些有時間、有意願、風評良好的裁判,並且避免依據組織經營者的私人情感與辯論理念,將某些人排除在名單之外,也就是說,此一想像組織與傳統的盃賽舉辦模式中的舉辦單位相比,有一個很大的差別:它極力收斂以自身意志過濾裁判的功能,將此功能、責任、權力轉移回參與者的身上。如果我們不堅守此項差異,終究會導致我們對盃賽舉辦模式中,舉辦組織大權獨攬的小小抱怨,繼續在想像組織上滋長。

  然而,受邀的裁判依據受到市場法則限制,他必須要實現「勝者知勝非倖致,敗者信敗有必然」之功能,他才會持續的被邀請。(這建立在我們能建立一個辯論參與者溝通、討論、批判裁判判斷的平台,也就是消費者反應機制的前提之上。)

  我們在此初步建立了嚴謹的練習賽的想像,我們將意外的發現,這一個原本只是基於辯論的可能性而被建構之概念,將會擁有極其獨特的功能性


  它不對任何潛在的辯論參與者做出限制。

  任何人,想要嘗試辯論比賽,只要找得到隊友、對手、裁判,就可以參與。(如果我們願意從事一對一的比賽,那甚至不用隊友。)

  此想像中,我們初步解決了辯論圈長期的困境:上場資格的有限性。在比賽的場次限定在盃賽舉辦模式所規劃的賽程中,一年的賽事多寡是由舉辦組織決定的,它往往脫離了參與者的市場需求:不想打的時候一直來,想打的時候坐恨天。

  更進一步來說,在一發展規模完備的社團中,也就是俗稱的強校、大社團裡頭,上場資格是稀有的,參與者必須在社團內累積資歷與實力,才有受到社團主政者肯定,得到上場表現的機會。其中產生了許多我們所知的八卦與鬥爭。我寫這篇文章之際便已放棄了個人善惡動機論之觀點,而是以一種結構的角度來思考社團的內部衝突:新人與舊人之衝突、長輩與晚輩之衝突、行政協助者與比賽參與者之衝突……各種可能的衝突萌生的基礎動力,在於一個「要參與辯論便須進入社團組織並獲得權力者認同」的模式,如果不認同此模式,在盃賽舉辦模式的限制下,只能產生「鬥」或「離」兩種結果。

 
  我大學時期有個同班同學A,在大四的時候提到她對辯論比賽有興趣,想要打打看,她從來沒參加過這項活動。我當時很難與其解釋,為何妳很難獲得比賽機會之原理。如今我藉由一連串的假設與經驗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在盃賽舉辦模式下的有限性,特別是以校為單位的限定過程中,個人的意願被淡化,個人必須被社團組織所代表的眾多既存成員所認同,才有在團體內有參與此活動之可能。

  我相信無論如何,辯論比賽不會受到所有人的喜愛,但至少會有一部分人喜愛之。這一部份人,在現行的運作模式下,被東切西割,變成一部分人中的一部分人,只有這些人可以參與辯論比賽。我們的結構在削減參與分子上,是必然的。

  如果我想要下棋,想要電玩競賽,想要三對三鬥牛,想要打牌,我有很多管道可以參加嚴謹的比賽,此時,校內的社團組織扮演的功能恢復到教學、社交與情感凝聚,我不必因為理念或個性不合,而改變自己去打入一校內組織而獲得參與活動的機會。嚴謹的練習賽並不在於消滅既存的社團組織,而是調整其功能與定位。

  上面幾段主要談的是人太多的情形,對於一些快要倒社的社團來說,遇到的當然是人太少的狀況,我們可以從參與成本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假設一個資源匱乏的社團,它缺乏比賽技術、參與者的熱情、學校的補助,它會面臨非常現實的問題:參與的成本過高。

  在盃賽舉辦模式中,我們假設報名費與裁判費,基本上是打平的,意思是,在初賽一場到兩場的比賽中,如果你連輸兩場,當然就是打道回府,這時候,你所繳交的報名費,將會贊助為眾多複賽到決賽的裁判費,你在不知不覺中,承擔了能力較強的隊伍的參賽成本。是以偶爾會聽到一種譏諷:你們啊,每次都是來繳報名費的。

  另一方面,每個盃賽都只能打一兩場,經驗缺乏造成惡性循環。用簡單的數學來看,如果報名費是三千,有三個辯士,每個人便是自掏腰包,來打兩場比賽,一場比賽的個人成本,攤下來是五百元。(暫且忽略住宿與交通之費用)

  如果在嚴謹的練習賽下,一個裁判的邀請費用是四百元,三個裁判是一千二,直接由六個辯士負擔,那一場的個人成本是兩百元。就算用八百元來請一個裁判,個人成本也是四百元。基本上,是比盃賽舉辦模式來得低的。(在只能打兩場的前提下,)更重要的不是單純的金錢問題,而是一個隱性的成本:一個比賽,往往只能打兩場,這是缺乏實戰經驗的惡性循環開端,盃賽舉辦模式不允許弱隊在自主意識下,大量的嚴謹練習賽而提昇實戰經驗。

  所以一個普遍的現象產生了:弱者恆弱並且消亡,強者內爭而耗損。畢業者,缺乏比賽舞台而不得不淡出。

  話說回來,嚴謹的練習賽就算能在一個參與者自決的特性下,將辯論比賽的大門開得大些,然而它會面臨非常嚴峻的缺陷:缺乏比賽誘因。

  我們非常認真的打比賽,可能有幾個誘因:

  一、打得好本身很愉快。

  二、打得好又很多觀眾看我表演很愉快。

  三、有獎金。

  四、有獎盃。(以及所象徵的名聲)

  這四個誘因在嚴謹的練習賽下,前兩個誘因是與盃賽舉辦模式相同的:打得愉不愉快與觀眾多不多,跟是否為一盃賽無關,特別是觀眾一點,除了特定盃賽在冠亞賽的強迫出席,不然,大部分情況下都是與宣傳多寡與選手本身名氣有關,倘若嚴謹的練習賽真的能廣開辯論之門,當參與辯論的母群體提昇了,自然觀眾的數量就不是問題。

  三四點卻是嚴謹的練習賽的致命傷,先就第三點來看,我們要知道,能發出高額獎金的比賽,如果沒有盃賽舉辦模式下,主辦單位,也就是金主的資金貫注,是不可能成立的,如果要把獎金轉嫁到所有參賽者身上,那報名的費用就會非常高昂,需要透過極多的參賽者來填補,然而,參賽者越多,裁判就越多,我舉線上的德州撲克競賽為例,這種競賽是不必然需要贊助,因為參與者的賭金,會成為獲勝者的獎金,而每一場比賽,也是程式的判定,場次的增加並不會增加裁判費的問題。

  暫且跳過獎金的問題,我們再看第四點,任何競賽必須要有回饋機制--你必須要讓人感覺到自己的定位會隨著自己的表現而移動。在嚴謹的練習賽的模式中,那終究是練習,分不出高低,這,將會成為這種辯論比賽的可能性的致命缺口。

  所以在可能性的討論中,我們只有發揮一點創意,將嚴謹的練習賽的概念昇華,我們要談的,是台灣辯論組織賽的可能性。

  任何嚴謹的練習賽,只要經過上網登記,在一定時間內(例如兩個禮拜)公開其地點、選手、辯題、裁判、賽制,並繳交象徵意義的登記費用(例如一場五十元)給予我們的想像組織,就會為選手個人留下勝敗紀錄。此紀錄透過一個計分機制的建立,可以以個人為單位,得出一個辯士排行榜。在賽車、棋類、球類運動、電子競技的項目中,都有各種不同的計分機制,任何選手在一開始都從一個基本分開打,贏了分數增加,輸了分數降低,分數高的輸給分數低的,會噴出大量分數給對手。想像組織要做的,是要撮合並承認合乎基本規範的賽事,例如,三個月內一定要有五場比賽、比賽的賽制不可以短於四十分鐘(依據對戰人數而調整)、一年內必須打足一定場次,才會列入計算。至於選手資格則極度放寬,或許滿十五歲就可以參加,或許超過五十歲也可以參加。此一機制的特性在於:可以不靠外力贊助而運行(相對的沒有獎金與住宿)、每一場的裁判費用由選手自行分攤,以及更重要的,我們可以每年產生一個台灣辯士MVP。像是日本棋壇有棋聖,我們可以有辯聖

  台灣辯論組織賽之可能性,意義不在於抵抗既有的盃賽舉辦模式,而是試著一套計分機制、一個避免涉入組織主觀判斷的賽事承認、一個有參與者自決的情境,來將參與辯論比賽的門檻降低,讓每個潛在的辯論參與者,都能納進辯論圈的社群想像中。並以排名作為誘因,確保認真參賽的動機。


  如果我想要學電吉他,首先我得要弄到一把吉他,然後我得要花一些學費,接著參加一些比賽,或者試圖找個地方演出,這過程中,必然是我(參與者)必須投入成本,或許我在登峰造極時,可以將成本回收,但如果終生我只會四大和弦,我也是參與並贊助了此項活動。這讓學習電吉他這件事的自給自足成為可能,同樣的原理可以套用在所有棋類、電子競技類、運動類身上。我們必須允許潛在的參與者(自己來玩),才有可能產生消費者(學著玩或看別人玩),也才有可能產生真實意義的sponsors。
 
  台灣辯論組織賽必然不可能是閉門造車,成為任何個體或少數個人的主控意志,它的可能性如要成立,一定是運作的規則能夠超乎既有的辯論強權,而能讓現存的辯論參與者都能接受與認同--它必定是經過理性思考、細節的鑽研與無數溝通討論的成果。這個可能性本身就是超出任何人--包括作者的意志才有可能成立的,就像是民主的觀念也是超出民主的提倡者的意志才產生可能。

  台灣辯論組織賽的可能性,是我文字的嬰兒宇宙,但這孩子不跟我姓,我在句號之後將他送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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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exercise / athletics / X-g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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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一、關於「無聊」所以去辦比賽這一點,
    有些組織的確是為了消化預算,所以才去辦比賽。
    這應該也算「無聊」吧XDDDD

    二、其實只要教育辯士辯論的目的不是為了錢和名;
    而且事實上,過了十年後回來看,
    從辯論所得到的錢和名真的都太微小了;
    那你的嚴謹練習賽就能夠成功。

  • coldsnake at April 3, 2011 01:3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哈,這不是「我的」,只是我提供的一種想像空間,的確得要是大家的

  • Blog Owner at April 3, 2011 01:36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延伸閱讀:
    ELO機制應用於裁判挑選與對戰組合可能性之研究

  • 又誠 at April 3, 2011 10:36 PM comment
  • 糟糕,被發現靈感的來源了…話說已經過三天了吧

  • Blog Owner at April 4, 2011 03:04 A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Sealed

  • Sealed at April 4, 2011 11:56 A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April 4, 2011 12:13 PM Reply
  • 4樓

    福樓

    Sealed

  • Sealed at April 4, 2011 12:22 PM comment
  • 5樓

    專業的5樓

    聽起來很不錯耶
    原來前面鋪陳了那麼久有這個梗!!
    好想看嚴謹的練習賽喔......
    可以請問預計什麼時候要開始辦嗎~~
    不過不知道辯論圈還有沒有那麼多熱血的人就是了...

  • liag at April 11, 2011 12:00 AM comment
  • 所謂想像的世界 一旦想像便已經開始了

  • Blog Owner at April 11, 2011 01:06 AM Reply
  • 6樓

    6樓

    那大家趕快想像吧xd

    期待看到成真的那一日

  • 德瀛 at April 12, 2011 04:11 AM comment
  • 但願大家的想像都能被解放

  • Blog Owner at April 13, 2011 08:48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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