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7, 2009

人民的保母 保護我們嗎??

前幾個星期妹妹的手機被偷了

在當下去報了警

結果卻讓所有人傻眼了

這明明是個竊案

怎麼會變成遺失案件來處理呢

後來把事情弄清楚了之後

找了朋友再帶妹妹去警局

要做個修正

結果我們的保母卻打死不肯為他們處理

讓我想到了之前手機丟掉的事情

根本一模一樣

都把自已管區的治安積效看的比人民的利益還重要

我還會親自打去跟他澄清

如果還是一樣的結果

我一定投訴他

11/28 今天打了電話過去

找到了承辦的員警

當下問了他當時的情況

當下他告訴我

假如今天把錢放在路邊

一樣會有人把它拿走阿

那不就每天都有人要來報案了

還真是令人生氣的回答

手機如果是自已弄丟的

這個叫做遺失沒問題

可是手機是被別人拿走的

這也叫做遺失嗎

如果有人把你的車子、門前的花盆、你放在門外的鞋子拿走了

這也叫做遺失嗎

這些東西一樣是放在公共場所的阿

劣劣劣劣劣

給他五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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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society / law /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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