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9, 2011

永遠有的吵

最近看到Facebook被大力轉貼的文章:

「警方取締東區賣水果的老婆婆這件事」

居然是國中同學發佈的
一方面驚訝一下世界有多小
另一方面也讓我認真想了許多

今天事情的兩方是:老婆婆與警察
幾乎絕大部分的人是一面倒的同情老婆婆
今天警察對於處於在社會弱勢的她開單,被大家認為是不好的

那麼如果要怪到底是誰的錯?我該如何教育我的小孩什麼是正確的價值觀?
警察開單於法有據,那麼是法律錯了
法律賦予警察執行公權力,讓警察可以要老太太拿出1200
所以應該修法阻止這類事情
這樣對嗎,那士林夜市就雜亂無章了
法律是在建構秩序

如果法律必須這樣,又要能滿足社會觀感
那麼警察就必須選擇性執法
進行勸導
以老奶奶固定擺攤的情況來說,勸導再多次也有極限吧


我認真想了想
發起的同情心很讚
老奶奶賣水果很可憐也沒錯
警察開單也是社會賦予他的權力

每個人都在做自己該做的事,而且是很積極的做
每個人都是對的,可是事情就是錯了

這就是社會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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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Uncategorized Articles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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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March 3, 2012 01:26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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